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兰薇一听,心头紧颤,牙关都在抖。
此处树木成林,遮天蔽日,风掠过树叶擦出空幽的沙沙声响,不禁令她脊背发凉。
她捞起裙摆,决定自己跨过去,奈何河岸泥沙松软,脚底一滑,脸朝下栽进了泥水里。
第009章温柔谎
松云山可谓是当地的富山,每年春秋时节,山上漫山遍野的野菜瓜果,引得许多人挎篮上山,满载而归。
听说是许多年前有孩童上山玩耍时随意将板栗埋在土里,十几年后竟长成如今这般参天茂密的板栗树。树上的板栗硕大圆润,微风一吹,便如无数结实的小石子般落下。
“哎呦!”
一颗熟透的板栗不偏不倚正好砸到兰芙头上,她捂着额头痛呼一声,恰好撞上祁明昀宽厚的背脊。
她捡起那颗板栗,移开视线直打哈哈,“砸到我了。”
祁明昀回过头,若无其事地继续向前走,又听见背后传来咯吱咯吱的清脆之声,颇像只仓鼠在啃食。
不必说,那颗“元凶”定然进她腹中了。
这趟进山,众人都奔着想要之物来,兰芙与祁明昀就在此处捡板栗,姜憬与兰瑶想采些野菜,便在山腰处的小径间弯着腰走走停停。
董小五心不在焉,独自去了去溪边捞鱼,兰薇不敢独自下山,只能忍着浑身湿冷,坐在茂密的草丛上吃糕点。即便这般狼狈,也不忘时不时伸手拨弄发丝。
兰瑶嘟囔着:“也不知她无事献什么殷勤,做作的很!”
话语飘进兰薇的耳中,她握紧拳,怒道:“你说什么呢?!”
“说你做作,也不嫌累得慌。”兰瑶眉飞色舞地学起她说话,扯着嗓子扭捏作态。
惹得一旁的姜憬捧腹大笑,直拿她无法,“好了,你少说两句。”
兰薇脸上青红一阵,生生忍下满肚怒火,慢悠悠嗤笑,“你们这些大字不识的粗鄙丫头懂什么,你们这样的人,便只能嫁给穷乡僻壤的穷小子,一辈子劳碌命。”
兰瑶反唇相讥:“你认得几个字,你难道想上天嫁玉帝?”
“你!”
吵吵嚷嚷的,兰芙听着心烦,拉着祁明昀往林子深处走。
心中却还回荡着兰薇那句话,说她们大字不识,一辈子劳碌命,兰薇心比天高,目无下尘,日日都想飞上枝头变凤凰。
可她却不以为然,凡事要靠自己的手赚来才踏实,不管日后会如何,至少如今她活得很开心。
“在想什么?”祁明昀见她沉默良久,问她。
“我在想——”她抬头望见飞鸟震翅掠过碧蓝苍穹,飞向天际之外。那连绵青山外的未知之处,她虽有好奇,却并不憧憬,“我想一辈子健康快乐,自由自在。”
祁明昀面无波澜,此刻许是在嘲讽她的愚昧。
她仿佛永远也不知疲倦,尽管日复一日地做着这些劳累繁杂且不值一提的事,却乐在其中,甚至不敢奢望更多。
他薄唇微动,“你喜欢做这些吗?”
可他没想到,她竟会答:“谁会喜欢整天劈柴喂鸡,洗衣做饭呢?如果可以,我也想做那高门小姐,一辈子锦衣玉食。可我又没那个命,若不干活就没饭吃。”
有些事,不喜欢却还要做,因为人活着就要过日子。
她拨开繁茂的草丛,采下一朵开得最盛的淡粉色木芙蓉,捧着花枝转过身,“开心便够了啊!”
开心,祁明昀默念这二字,他从不知何为开心。
破局新生从废墟崛起...
常言道,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凌瑾言家的却是透窟窿的碎冰碴子。其一小女娃眨巴水灵灵的眼睛说叔叔,我妈咪是寡妇~很好,他死了!其二小女娃又兴冲冲的拿着名单找他筛选叔叔,我妈咪的追求者好多了,你快帮我挑个爹地~很好,让他给自己选情敌!其三亲了一口合法老婆,被亲女儿告状到警察局臭叔叔,让你占我妈咪便宜,我让你吃一辈子牢饭!明城人所倾佩的凌家家主,上国神秘的盛江集团幕后大boss却在女儿这里缕缕栽跟头。幸好自己有一个温柔善良的暖妻然,他刚得知,他那温柔善良的老婆买凶杀他?!...
他,无名无姓,代号十三。先天剑骨之身,七窍玲珑之心,被神殿收养,以非人之法养大,号称兵人!无亲,无友,无师长杀神,杀佛,杀阎王,只是一尊没有任何感情的杀戮机器。但有这么一天,一个祭坛出现在他面前他短暂的投影到另一个世界,召唤他的是一个蠢萌的小姑凉,自称来自地球,穿越到了这个以守护灵为根本的异界。哥哥,你别走!带带我嘛!和我订立契约成为我的本命守护灵!我可是有系统的人!系统可说了,只要绑定成功,就有新手礼包。赐福守护灵真实伤害天赋,无时空限制的真实伤害!在你原本的那个世界也有效哦!真实伤害懂不懂?无视防御!超厉害的!她以为十三是因为赐福才答应的,其实他只不过是太无聊了而已。在这蠢萌灵师的影响下,他有了名字,渐渐也从一尊冰冷杀戮机器变成了一个人神主十三,你干嘛!他不答,只一剑斩出...
大学生江小北因触电昏迷,醒来后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平行时空,穿越到了自己高二生高三的那个暑假。看到窗外飞过的烈火飞龙,江小北有些懵逼了。这不是洛克王国中的宠物吗?怎么会出现在现实世界中?我一定是还没睡醒!随后他就发现,这个世界中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洛克王国中的宠物降临到了地球,因为他们的特殊的能力,人们将其命名为精灵。且看一名洛克老玩家如何在这个世界中叱咤风云,谱写一段传奇的人生。...
将落后的乱世建设成盛世,让女人也能封爵拜相继承皇位富二代独生女高晓萌穿越成国公府嫡子赖瑾。出生太晚,世子之位已定,继承权飞了,想当个混吃混喝的纨绔享受荣华富贵,奈何,朝代过于贫穷落后,且战乱不断...
三万字上榜前隔日更哦)我以为我是灰姑娘,遇到了拿着水晶鞋的王子,谁知王子这狗比,竟然是拿了攻略系统来攻略我的!!—来自沈又又日记—我喜欢你,又又。淮海一中出了名的学渣沈又又,有一天接到了校草季远的告白。季远其人,在某乎有个专门为他开的答题楼,名为投胎要投季远有个首富爸,还有个曾经红透半边天的影后妈,本人更是又帅又飒,追他的女人男人能从城东排到城西。这样的季远,沈又又自然受宠若惊地答应了,可一个月后,她被甩了。为什么分手?她问。彼时天边残阳如血,季远看着她,笑得凉薄又温柔又又,照照镜子。我只是玩玩而已。四年后,季远学成归国,成为名利场里最受瞩目的新人物,只手就能搅弄风云,女人们趋之若鹜,却近身不得。而这样一朵高岭之花,却在一次晚宴上醉酒失态,仰头拉住一个女人,喊又又。灯影明灭里,那叫又又的女人笑了,那笑淌着蜜季先生,大家都是出来玩的。别这么玩不起。不久,圈内人都知道,季远被国内第一女团Class队长,沈又又玩了。沈又又其人,又乖又软又甜,某扑宅男票选第一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