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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头大汉显然已经上头了,他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在美酒与美女双重刺激下,他进入了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状态。一把提起酒坛子,先给自己大光头哗啦啦浇一通,然后就哗哗地往身前女子的身上倒洒。很快,那女子就湿透了半身。半开的衣衫贴在湿了的身上。曲线毕露。女人双手抵住光头男子,大概是他相貌不行,丑恶凶残,实在不是女人的菜。但光头男人很舒服,他即使被拒,也觉得女人推拒他的小手像秦姐的小手,是又嫩又滑。他哈哈大笑着,凑过头,闻着女人的味道,然后舔她身上的汗液和酒液。女人有些难受,反抗无力,只能慢慢顺从。突然一个男人站了起来。抓起酒坛子砸光头脑门上。酒坛子当然碎了。光头男子大怒。他猛跳了起来。女人趁机往后躲开。光头和那男子争吵起来,双方开始推搡着,然后就动手了,你一拳,我一脚,总算他们维持着最后的理性,没有拔刀。但要说拔刀,怕也不晚了。双方火气都越来越大,渐渐就快要控制不住了。没有人注意。或者说没有人注意到。刘一夫站在上风位置。他取出了一支金钟杖。这是另一支杖,里面装的是植物毒。刘一夫一直都知道,植物毒其实才是真正毒。植物的承受力,耐力,都不是动物可以比的,所以携毒的动物有极限,而植物比动物极限更大。另外,动物毒素挥发性比较快,不利于毒素的积累,也就是储存,而植物毒却恰恰相反。所以,刘一夫有什么理由不使用植物毒呢?他此际用的就是一种菌菇提取的苞子粉毒,具有强烈的迷魂致幻效果。现在,他晃动金钟,慢慢的,小心的,将里面的毒粉,放到空气中,释放出去。于是,马贼们产生了轻微的幻觉,他们在发疯,气血上涌,有人开始拔刀子了。之所以是轻微幻觉,这正是刘一夫放毒的高明之处。一下子让人起反应,傻子都知道不对劲了。但慢慢才发生作用,潜移默化下发挥功效,这样下毒才不易被人发现。就好像,酒喝多了可以乱人心智,但有人会觉得酒是什么毒药吗?所以,同理。毒性弱到和酒差不多,也就不容易发现原来是毒了。收了毒,刘一夫取出了解药。嗯,此非混毒,所以刘一夫还是体贴的配了解药。主要是这个迷魂的药一个不好比致命的毒药还麻烦,所以也就备了。当然,不麻烦是主要原因。两个药包给了张小乙和锦天。二人带上药包,脑子都清醒不少,他们相对一笑,拔出了刀。一把闪亮的狮子照夜白。一把新月宝刀。两个人。两把刀。杀。这二人,好似猛虎下山,气势磅礴。张小乙持刀冲进人群,看也不看,闭眼开片,一刀一个,一刀一个,有反抗的,就抓住对方,然后狂捅下。他砍别人是一个爽,别人想砍他,得先问问他身上的甲答不答应。没有一个人能是他一合之敌。哪怕是看起来高高大大粗粗壮壮的,也都是样子货,被他一连数刀,就砍得倒在地上,哀嚎而死。那毕竟是宝刀,已经升级为神兵利器的宝刀。手持狮子照夜白。张小乙犹如阎魔君天子附身了。他是神威凛冽勇不可挡。只看他的出手,杨大就冒出了一脑门子汗。他仿佛看到自己出招越来越无力的被某人压着打,最后被人撞飞在地,狂吐鲜红,再被人扑过来压在身下一连数刀活活捅死。另一边,锦天。更是勇不可挡。他根本不是在杀人,而是在信马由缰的漫步休闲,长刀在手,好几刀的劈砍他都干脆的把眼睛给闭上了。他已经不是在战斗,而是在享受。一步,一杀,一步,一杀。整个过程,丝滑柔顺。就好像事情本该就是这个样子的。那些马贼的反抗,都是假的,他们所存在的目的,就是让锦天一刀刀的斩杀。最恐怖的是,锦天其实,在练刀。时不时,他会舞刀成圆。一个绕腰横扫。唰。旁边的马贼被他从腰间一分为二。这是何等的残忍。这就是腰斩啊。是公认,残忍程度在斩首之上的酷刑。就连感觉没什么武功的刘一夫——也下场了。刘一夫下场,是有原因的。其一,这些马贼,真正的高手,不多。其二,他的地龙藤已经成了,在地下暗中保护于他,有后手底牌,怕什么?其三,他有腾蛟剑。这可是真正的神兵利器,普通兵器,碰到就跪了,这才是杀器。随手一击,挡,你怎么挡?你哪怕修炼了二十年功力,你拿血肉之躯来挡腾蛟剑来试试。,!保准让你试试变逝世。更要命的,是玉虎。玉虎,乃是通灵之宝也。更是有降术加持。降术的特点就是初时聊聊,看起来没什么,但随之却是会慢慢变强,最终形成了质变。此玉虎剑原本就有了通灵之意。现在随着灵性增强,已经可以在短距离里飞出杀人了。刘一夫手持腾蛟护身。但他的身边是暗藏的玉虎。突然一击,怎么防?杀完人后,此剑又回去。因其速度太快,一时竟然没有人发觉。所以就很怪。刘一夫明明武功平平,但每一个靠近他的人,往往都被他迅速斩杀。就算有刘一夫顾之不及的,也有地龙藤从地上发起袭击。一条细藤根缠住足脚,直接给拉倒在地上,随后二根的触须扎入了血肉中,很快,一条生命就此消失,连血肉也随之大量消失。降术师,并不是弱者。虽然降术师不是修仙者。但也是八百旁门之末流。末流也是八百旁门之一的级别。八百旁门。不入三千大道。但这并不是说,八百旁门路子就不能登顶了。只是旁门之路,会很难,很难。以降术师而言之。一个降术师要想出头,需要修炼三世经轮,七层宝塔,铸十世积累,以通天途。这是一条千难万难的路。可纵然是如此,你能说它就不是路吗?事实上,难归难,它依然有走向顶峰的可能。信手一指。玉虎夺魂。一个大光头的男子脖子上插了一把剑。倒地,死亡。短剑闪过一缕红光,又飞了回去,藏归于刘一夫的怀里。刘一夫低头,一个女子,已然死去。她身上被插了一把刀,显然是被发疯的马贼顺手杀了。好在她也有点疯,估计不会太痛苦。“救我……”一声低嚅,这是一个漂亮的少女,发出让人垂怜的声音。她绻缩着身体,一只鞋都没了,雪白的丝质足衣上,沾了很多土尘。刘一夫低瞥一眼。可惜。他其实:()降神
公告本文于5月21日v到时候万字更新掉落在古代X朝,秦朔南是女扮男装的大将军,是世人公认的战神,最大的烦恼除了如何安邦定国平天下,就是不能暴露女儿身。战死疆场,秦朔南突然穿进后世一本小说里,成为一对反派兄弟传说中会嫁入豪门超有钱的小姨妈。小姨妈是反派兄弟母亲死后唯一在世的亲人,却因为要嫁入豪门选择弃养了他们,间接导致病弱的小反派在年幼的时候废了双腿,终身不能行走,未来长成坐在轮椅上的大杀神,用天才犯罪智商帮助成为杀人狂魔的兄长逃脱追捕。哦,大反派杀的第一个人就是这个姨妈。小姨妈娇滴滴,从没有做过女孩的秦朔南穿越后,怕被当作妖邪烧死,最大的烦恼是如何做好一个现代四体不勤的软妹子,不暴露她能一拳打死三头牛的武力值。不过秦朔南很开心做一个女孩子,所以眼巴巴等着家里如今唯一的顶梁柱养家。16岁大反派霍存席????3岁小反派霍存煜哥哥,姨妈说你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该学会赚钱养家。霍存席我绝对不秦朔南(自以为藏得很好却无意识单手抬起一张实木桌捡绣花针)你说什么?霍存席我绝对不辱使命!本文又名每天都被姨妈逼着赚钱养家的反派...
原名帝台春色。纤手柔荑,袖藏天光,天光为天子之意。文案陈翎贵为天子,在朝臣眼中,一惯清冷自持,勤于政事,身边只有软乎乎的小太子一枚只有陈翎知道,自己一直束着裹胸,女扮男装坐在那把高危的龙...
地球停转,末日来袭。灾难接踵而来,人类为了生存终于是暴露出潜藏在内心的阴暗。欺骗,背叛让人与人之间最后的一层遮羞布被饥饿求生欲狠狠的撕下。别人为了一块面包,可以出卖尊严。而我,坐拥一块地,守护着自己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姜丽云从小就想做个有钱人,她早年虽坎坷,但后来发愤图强,却也赚下亿万家产。但她所嫁非人,还被渣男害得半身瘫痪,要不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冯易不离不弃地照顾她,她不一定能活下来。可就连冯易,也早早去世。她这一生,充满遗憾。再睁眼,她回到了八七年,跟渣男相亲后的第二天。此时的她青春年少,她生活的这片土地上,还有无数商机等着她去挖掘。这一次,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她都会走得顺顺利利!重生后的姜丽云拒绝了渣男,然后看着邻居家又黑又瘦的冯易叹气。那个上辈子能把她照顾妥帖,抱着一百多斤的她来去自如的冯易现在跟竹竿似的。她能怎么办?只能努力把他养壮。冯易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改嫁。家里五个孩子,他是最不受重视的那个,除了住在隔壁姜丽云,都没人搭理他。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姜丽云结婚,不能结婚的话,一辈子跟在姜丽云身后也是可以的。从某天开始,姜丽云开始投喂他冯易幸福得快晕了。村里人都很清楚,冯家不会给拖油瓶冯易娶媳妇儿,冯易注定当个老光棍。结果冯易把自己嫁了出去,嫁给了姜家三女儿。随着姜家老三越来越有钱,他也成了最让人羡慕的男人。阅读指南女主重生事业文,从摆摊开始慢慢发家致富,前期有家长里短。!...
快穿1V1明祈×鹿玥当鹿玥半只脚踏入快穿界时,有人把她按头进了快穿界的魔坑。今天的任务又又又又失败了呢?毕竟她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废物鹅已啊...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