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程啸成十分不快,然而还不等他发作,忽然从他身后走出一个人来,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穿着极其讲究。他上下打量了一下千,忽然说道:“你就是那个唯一从实验基地回来的生化人吧?”
程啸成没想到少年竟然会跑来和千说话,愣了一下,神色有些怪异。
千点了点头,机械地回答道:“是的,您好,我的工作编号是1000。”
“1000?一千?真是个好数字,是不是呀,程叔叔。”少年高兴地笑着抬起头对程啸成说。
“我们该走了。”程啸成的脸色突然变得不那么好看,他矮□子把少年抱起来,对千道:“今天的事就算了,你去吧。”
然而那个少年对千却充满了兴趣,被抱着一路往车上走还在对千大声地说:“1000,我叫任霄,是爸爸和程叔叔的儿子哦。”
“不要胡说八道!!”程啸成恼羞成怒道。
少年咯咯地笑起来,抱着程啸成地脖子还伸头对千说道:“那1000,我们下次见。”
程啸成把任霄塞进车里,自己也坐了进去,任霄还对千挥了挥手,程啸成就关上了车门。
千从前倒是也听说过任和清老来无子,就领养了一个任家的孩子当儿子,没想到年纪竟然这么小。这孩子从来没在公众面前露面,甚至连名字都没有透露过,不过既然跟程啸成在一起,那就八成错不了了。
说道从来不在公众前露面,千突然又想起了叶岑,想起了叶岑过去的事,如果那时候他能守在他身边就好了。
而已经在车里的任霄,看到千还在外面,趴过去伸手就想去按开车窗,程啸成捉住了他纤细的胳膊,说道:“你要闹到什么时候?”
听到程啸成愠怒的问话,任霄嘴角一勾,邪气地笑道:“生气了?”
司机已经发动了,车子缓缓地动了起来,几辆车一辆接一辆地很快就都开走了。
千从市场回到家的时候,他本来以为白天叶岑会在睡觉,却没想到叶岑已经巴巴地候在门口很久了。他才一回来,叶岑就立刻粘了上去,殷勤地跑前跑后端茶倒水、一起收拾整理东西。
虽说千是为了买些素食类原材料才去市场的,但是因为恰巧碰到了肉贩拿出了许多新的肉干,结果买的肉干比菜还多。叶岑流着口水把肉干都收好,然后亦步亦趋地跟着千漱口刷牙,脱衣服上床睡觉。
白天睡觉对叶岑来说再好不过了,倒在床上抱着千的胳膊,他就立刻睡着打起了小呼噜来。千翻过身来,给自己和叶岑盖好被子,连着被子圈住叶岑的肩,闭上了眼睛。多睡一会儿,晚饭等出门时候路边买个饼吃……
虽然叶岑白天总是一幅懒洋洋的样子,更多的时候昏昏欲睡或者干脆就睡过去了。平常如果一不小心睡过去也就睡过去了,但是千在家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即便是白天睡着了,叶岑也会提前醒过来,不需要闹钟,他自己就是最好的闹钟。他会比千更早地醒过来,然后做好了饭,等他醒来吃的饱饱的再目送他去上班。
叶岑做过很多努力,但是在这个时代,这样的他又不能出门又没有一技之长,除了能给千做饭并且努力不给他添麻烦之外,他实在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千也渐渐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下班之后听着叶岑的安排去买各种东西,或者是去孙博士那里找书给叶岑看,回家吃着叶岑做好的饭,听他哒哒哒地说着看的电视节目。
从前那种上班下班回家睡觉的日子显得越发枯燥乏味,甚至从前常常买了吃的素饼也觉得越发难以下咽。
上班的时候放叶岑一个人在家总觉得不安心,担心他觉得孤单,担心他碰到什么意外。他拿走了所有会着火的东西只让他用电子产品做饭,毕竟屁股着了火还不自知地挥着锅铲炒菜这种骇人惊魂的事,一次足矣。多来几次,就算是生化人也会吓出心脏病的。
下班之后,千也不像以前那样总是看看书就去睡觉。看着叶岑,和叶岑在一起,他好像总是有说不完的话,他们好像总是有做不完的事。好像看着叶岑笑,听着他有点沙哑的声音,有一种陌生的熟悉,好像熟悉到感觉十分亲切,又好像是前所未有陌生的安心。
因为是队长,从以前开始,就更容易被排到连续上班的情况,但是从回来之后这还是第一次。从前千对于连续上班向来没有什么感觉,因为上班和在家对他来说差别并不是很大,都是无聊的事。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忽然想到自己连续上十八个小时的班,那叶岑就有十八个小时一个人待在家里,千忽然有些担心起来。
2233说人类容易寂寞,虽然叶岑外表上并不是人类,但是终归他的内在还是个人类,不像他们生化人。叶岑一天的喜怒哀乐,比他一年体会到的还多。
于是这天,千第一次变得唠叨了,他告诉了叶岑两次,他一下班就会立刻回来。并且第一次自己跑到2233家去把那只小傻狗给抱了过来,也是第一次这么高兴2233当年捡了只狗回来。
临到走了,看到开心的叶岑一下子就捉住了眼泪汪汪的小汪的时候,千终于感觉安心了些,“那我去上班了。”
千刚要开门出去,叶岑抱着小汪突然跑到千的旁边,踮起脚尖凑到他脸边蹭了一下,“我等你回来。”
说完,又因为自己大胆的举动,害羞地一路跑回了房里去。
千在一瞬间的惊讶,握着门把的手忽然有些抖,心脏在狂跳,从脸颊和从心里有一种和阳光不一样的温暖瞬间传遍全身。
传闻,s市权势滔天的权大boss一夜之间奉子成婚,喜当爹。传闻,权先生的妻子是一个麻雀变凤凰的故事中的幸运儿。掩盖于传闻之下,他们的日常是这样子的我要翻身做主人!你要怎么翻身作主?我告诉...
身为世间最后一个神,还是死而复生的神,紫芙感觉很头疼。作为复活她的代价,她家温顺小魔头直接变成了戾气大魔王。这谁顶得住?她想,她家小乖乖肯定很害怕。于是,紫芙踏上了消除大魔王戾气的不归路。只是这戾气怎么越消除越不对呢?-阴暗少年从背后强势圈住她,低头埋入她的颈窝,轻声呢喃阿芙,你若是寻死,我就给你陪葬。残废丞相坐在轮椅上,用刀尖抵着自己的腿,今日你若敢走,你医好的腿也一并带走。戏精影帝用筷子戳了戳桌上的红烧鲫鱼,支着脸叹息听说锦鲤能转好运,不知炖了又是何滋味?紫芙天哪!她家小乖乖的思想,这是越来越危险了啊!可是能怎么办呢?还不是自己宠的!看这样子,也只能继续跪着宠下去呗!1V1,甜虐皆宜,女宠男,宠他宠他就宠他!PS剧情线,纯架空,考究党慎入!...
寄居凌家的林嘉色如海棠,妍媚动人,可惜出身寒微。凌家最耀眼的探花郎,九公子凌昭知道自己绝不会娶她为妻。既然如此,为了让这女子不再乱自己的心,凌九郎快刀斩乱麻地为她挑了个夫婿,把她嫁了。林嘉回门那一日...
每天晚九点更新,谢谢大家喜欢!维斯特睁开眼睛后发现自己穿越到了超英世界里。等等,让他再睡一觉看看是不是做梦。做梦没发现是做梦,倒是让他发现他的身上绑定了一个该死的系统。系统请建起一个鬼屋,并招募你的员工。维斯特超英世界里他还能招募谁呢?不久之后,维斯特就过上了到处招募(强抓)员工的日子。铁罐(已死)我本来已经获得了永久的安宁,但是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维斯特我缺少一个技术维护鬼屋日常。加百利(已死)好吧,我还是很好奇为什么我死了灵魂不归上帝却跑到这里来?维斯特我缺一个天使来给我变魔术招揽顾客。外星救难犬(已死)我知道这么问可能有点蠢,但是氪星人死了灵魂也归你吗?维斯特我缺一个男朋友。等到维斯特带着一群本该死的不能再死的超英出现在世界面前,不管是地球人,阿斯加德的神还是外星人,都忍不住瑟瑟发抖。废话!谁愿意死后还被人抓过去当员工(苦力)啊!维斯特我的鬼屋还缺员工,你们所有人你奏凯!!惆怅,他在超英世界里的名声毁了。备注1cp外星救难犬(大超,不是小氪,不要口味这么重啊,你们!)已完结文当矮富帅遇上高富帅(蝙蝠铁)预收我有一座妖怪公寓文案天上掉下来一块巨大的馅饼砸在了顾楚头上,死去的奶奶留了一整座公寓作为遗产。一瞬间,顾楚从无房无车无存款的三无青年,变成了梦想中的职业包租公。他当即决定提着行李搬进了他的新家。然而卧槽,这间房子里有妖怪。住在一楼的美女姐妹,身姿妖娆,一转身露出了长长的蛇尾。二楼的褐发小哥,阳光少年,咧开嘴露出尖锐的利牙!三楼的白衣美人,每到夜里就只剩下一具森森白骨。他们自称是白素贞,奎木狼,白骨夫人顾楚奶奶,谢谢你,从今天开始我决定当个无神论者,假装看不见,他们就一定不存在!顾楚战战兢兢的在一群妖怪中艰难度日,生怕那天一个不留神被发现自己知道了他们的秘密。一直到某天他发现自己的房间里多了一只白色的猫咪卧槽,是猫!他好好看!就算是妖怪也爱了!隋被抱住并当成是猫的白泽燕君小剧场请问,妖怪的肉好不好吃?谢瑶,妖怪的肉好不好吃我不知道,但是他们肯定觉得我的肉很好吃。阅读前注意11v1,he,胆小猫控受(顾楚)x大妖白泽攻(隋燕君)...
汉末乱,黄巾起,妖道施法降五胡江山倾,神州覆,汉家百姓水火苦。天降老子穿吕布,骑赤兔,平黄巾,战胡虏,斗群雄,拥天下,复我华夏炎黄土,名将谋臣四海赴。今这乱世我来平,汉家江山我来定,试问我有何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