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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红酒遇袭(第1页)

刘一夫三人,一人一身轧甲。这甲不错,比不得他们自己订制的,但也算是大将铠。放在军中,得是五品将官才能穿用的好甲。此甲以牛皮加甲片合制,讲究的就是一个结实。哪怕是瘦弱之人穿了,也能威武得像条大汉。唯一不好的是过于讲究防御力,穿上此甲,很多人可能路都走不好,需要骑马上才好行动。当然了,你若是真正的大将人才,穿这么一身,应该是能够撑起来的。穿上就走不了路,那是你的问题。好在刘一夫三人,挑选的是适合他们的成品。一身盔甲更讲究一个轻松舒适。先来个钢丝绵内甲,再着一副牛皮轻甲,最后才是细皮嵌钢片的簪花错丝胸甲,锁子腰肩,铜扣皮腰带,鱼鳞甲裙,竖条钢护臂,迎面骨护胫,折叠钢鞋。没错,重了,三层,讲究的就是结实。近距离,射都射不动。唯一受到影响的,是轻功,是速度。不过在有马的基础上,那都不重要了。事实上,有了这防御,锦天仍然不敢大意。别人不知道,他是亲身经历的,往事仍然历历在目。那种尺许长短,粗壮有力,拥有细幼上肢的怪蛇,那种剧烈到变态的毒性,那种突发的快速扑击,都是他至今想来仍不愿意面对的。之所以敢来,是把主心子骨放在了刘一夫身上。出了西关城,景象一下子不同了起来。最直观的就是——荒凉。到处都是干巴巴的泥土,连草也长得稀稀疏疏营养不良的。远处山也不青,黑黑黄黄的,有的只是渐渐粗糙起来的风,时不时卷起小沙粒,吹在人脸上打得发疼。好在进入草原更深时,草色终于浓郁起来,虽然,有很多枯黄的草,仍有一些草皮覆盖不到的黑色土层,可对于环境来说已经好了很多。细心观察下,也能看到一些小动物了。刘一夫不要看,就能感觉到四周悉悉桫桫的涌动。那是一种微小生物群组成的生态环境。随时都能够注意到,在草叶,草根,石块,土壤里,到处爬动,飞舞的小虫子。刘一夫不喜欢,一伸手,从储物袋中取出一根金钟杖(就是火把上镶一个骷髅头)落在了他的手上。这玩意吓了大家一跳。但刘一夫喜欢,东西丑,贼实用。他手持此物,一切细小生命立刻远离了他。往泥地上躺一宿,都没一只虫敢沾他的身子。因为此物(骷髅头)里是他泡制的剧毒。这是一种从毒虫(蛊)身上提取出来的混毒,它并非一种毒才可以,而是多种毒虫的混毒,它们混杂在一起,经过刘一夫施降,成为一种完全受刘一夫控制的混毒。因为是混毒,所以刘一夫没准备解药,不是不行,而是混毒的解药配制起来比较麻烦,他怕的就是一个麻烦,所以干脆也就没有解药。若是有人中了毒,只有被刘一夫出手,用金钟杖来收毒,或驱毒,若是想要解药什么的,那就别想了。当然了,刘一夫要控制此毒,只要手中金钟杖在,便没有问题。现在此杖一出。所有小生命,立刻感知到此地有不可招惹的大魔王,顿时退避三舍,不敢再靠过来了。呵呵,这便是从毒虫身上提取剧毒的原因了。小生命可以轻易的感应到同类毒素的厉害,要是植物毒,毒性虽说更为酷烈,但隐蔽性也高呀,小生命可能会无知无惧的撞上来。感觉小生命离开,刘一夫笑了。虽然此物让很多人用异样眼光看他,但他哪里在乎。倒是张小乙,锦天下了马,跑他车上坐着了。这二人也不傻,知道刘一夫的手段。从前光靠一头驴,都能驱赶小蚊虫了。更何况是现在了。一到草原上,这小飞虫小蚊子就多了起来。很多的虫子,可能直接往你的头上脸上撞。甚至一个不好就能遇到一团飞舞一处的虫群。撞上个一头一脸,眼,耳,鼻,嘴,甚至脖颈子,都可能冲进小虫子,别提多讨厌了。但身处刘一夫的周遭,那就没一丁点问题了。风清气爽,什么虫儿都没有。一行人就这么行了两天。大家不快,不慢,不徐,不疾的走着。红酒人在前,杨大小姐的人在后,锦天三人在中间,主要是在适应环境。很快,来事了。地面轻颤。马贼来了。一出西关城,这种货就多。城关之外,无法无天。在这里,有各种游荡势力,走过路过的刀客,大小股的马贼,还有性质不定的小部族们。你永远也不知道面前的人什么时候对你拔刀。一个眼神,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可能引起杀戮。更不要说钱财之物了。看到了,觉得想要,能抢到,那就会动手抢了。这,便是关外,便是不法之地。,!锦天当年没少遇到这样的事。甚至一些游勇散兵也是一股势力。只是,听声音,动静,来头不小啊。杨大一马当先,出去了,只打量一眼就回来。“是老木头的人,怪了,他一向在东边混饭,怎么跑这边了?”杨大小姐冷声道:“老木头什么人,敢动我们吗?”也对,杨家旗号摆着呢,在西边,懂行的人都知道,杨氏的商队驼马队是不能乱动的,因为他们太有钱了,你要是敢动他们的财货,那你会面临两种打击。一是有无数想要赏金的人拿你去换钱。杨家信誉好,有口皆碑,赏金猎手们都愿意效死力,他们拼命是真能拿到钱,哪怕自己伤了,也不必担心杨家黑吃黑。这点尤其重要。二是杨氏家族有自己的部族私兵,家族子弟会找上来杀过来的。你以为你躲,你藏,你不露面就行了?不,杨氏家族会一直找下去的。过往,千年以计,这种事就没停过。哪怕过了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一百年,你死了,杨家也会找上门来,找你或你的后人算这笔账。“找死!”却是红酒发怒了,一挥手,不等杨氏族兵出手,他的部下就先上了。红酒的手下,是欢喜王一手训练出来的精锐。要说欢喜王,那是有两把刷子的,知道训练精锐的重要,故此,他的部下极其精锐强悍。先是一齐上马,然后排开列队,再冲迎上去。挥刀格开对方的箭矢。等对方到了,再出手,十至二十步间,飞刀,飞蝗石,铁头短箭,手掷矛枪,重飞镖,唰的就甩出去。直打得对面一阵人仰马翻。从这就可以看出,红酒手下,那是何等的有组织有纪律杀人。对面攻势受阻,往后回缩,然后又有一批队的人马跟上来。杨大一看,有二三百人之多,这可不少了。杨大小姐一挥手,杨大当即带人跟上。红酒见杨大小姐的人跟上了,也不由笑了。他一个人也是敢打的,但难免会有很多死伤。若是加入了杨大小姐的人马,那就不一样了。只是他仍然有些不明白,这些马贼发什么疯,要在这莫名其妙的拼命。正当杨大加入战团,他手舞金柄大刀,大发神威,一刀一个时,突然人群中窜出了一个人。唰唰唰唰唰!一连的快剑。这是一个快剑手,快剑客。出手又快又狠又准,一边快剑,连环相扣,一招套一招,这是精心修炼出来的,绝非普通杀手,只练一两手的那种样子货。武学素养——很高。这样一个人,背景一定不简单。杨大怒道:“你是什么人!”说着重劈一刀,逼退了对方。那人退开,一把揭了蒙面,这赫然是一个锦袍玉带的美少年。此子二十左右,风华正茂,正是青春无限好的时候,那模样儿,穿女装就没女人的事了,如此人物,便是罗国中土也是少有。怎么也想不到,这么一个人,竟然会出现在老木头的马贼队伍里。“无极金刀杨大,我找的不是你,红酒使,你出来,小爷我找的是你。”红酒一怔,旋即明白。“哦?你是什么人?找我做什么?”锦袍玉带的少年哼了一声,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折扇,啪地打开,上书——天下有雪,代民伐罪。八个字。“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少年人一脸的倨傲。红酒哼了一声:“原来如此,我当是什么人啊,搞了半天,是你们这帮不开眼的东西,天下有雪,代民伐罪,天罪宫的人嘛,你们大概是想找我王的麻烦,没本事,就来找我,哼,你们啊,也就这点出息了。”少年大怒:“死来!!!”话一出口,人便如电,直取红酒。他速度极快,只是刹那,就闪到了红酒面前。然后,出手,出剑。这是——一瞬间,剑光暴起。嗤嗤嗤嗤……剑风霍霍。伴随快剑,还有,少年挥舞折扇打出的暗器。唰唰唰!!!一连串扇骨暴射而出。这一连串的攻击,端得是让人,防不胜防。招数连绵,环环相扣。一招不慎,就要完蛋。但红酒面目平静无波,他运掌成风,铁手一下接下了暗器。更是一把探出,嘎吱,硬生生抓住发少年人的长剑。这少年人再厉害,剑法再是凌厉,快讯,但被抓住了,也就施展不开了。如此一看,红酒武功果然不简单,轻易就压制了少年人的快剑。但少年人却是歪嘴一笑。手中折扇再用。从主扇骨中,射出了两道毒烟,不大,也不多,却恰好喷了红酒一脸。红酒一惊:“你……卑鄙!!!”但也迟了,身体一阵失力,顿时往地上倒下,被少年一把提了起来。“哼,走了,杨大,这次算了,下次再多事,少爷我剁了你喂狗!”说罢,少年人带着人,打马如飞,飞快的走了。红酒部下试图救人,但却追之不及。为首一人长叹一声,只能带队走人。他们不好再留下来和杨大小姐一起行动了。毕竟他们是欢喜王的人,红酒出了事,他们要找欢喜王禀报。:()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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