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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是黄酒。红黄白米,四大酒使。这是欢喜王极为看重的四个下属。若论亲近程度,飞天,狂骨,一百斤刀都是不及的。哪怕他们三个更能打一些呢。在四大酒使之中,欢喜王最喜欢,最看重的,就是红酒。其次,就是黄酒。可以这么说,膝下无子的欢喜王,他若拿红酒当自己的总管太监,那几乎就是在拿黄酒当太子的。就厚遇如此地步。而此人也是这四大酒使之中,最讲情义的。要知道,这里是——处处杀人放火的西方商路。在这条商路上,有很多人,坏人,和更坏的人,唯独好人,是死得最多最快的。好人,有时甚至是蠢人的代名词。连黄酒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他若非是欢喜王的心腹之人,早不知死多少回了。可是,人啊,就是这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黄酒怎么样都还是那个黄酒。这不,红酒出事,他的小弟只敢来找黄酒。因为他们都知道,只有黄酒,才会为了红酒尽力。所以,他来了。“红酒的事情我很抱歉,一切都发生太快了,你若想知道详细情况,得去找老木头的人问了。”杨大小姐很无奈。她身边没人了,感觉到很多不方便。如果她身边仍然有十几二十个小弟,哪怕只是数字,不能打,也会让黄酒的态度好点儿。“白酒已经接到我信了,应该会去吧。不过王爷的事情要紧,接下来就由我帮小姐你吧。”黄酒说出了打算。红酒不能跟了,他黄酒来跟。杨大小姐打量他一下,想了想道:“此行危险,我需要把话放在明处,还未有大动,我身边之人已经——所以你若要加入,当有个心理准备。”黄酒呵呵笑道:“为了王爷……”他双手抱拳朝一个方向拱了拱。“在所不辞!”黄酒加入,这下刘一夫就能从驴车那上来了,虽然他一直觉得不需要。他入了坐,这时黄酒已经在进行交流。此人和红酒不一样。红酒这个人,闷。他很多时候事情喜欢放在自己心里,对不熟的人还喜欢端驾子,摆谱,一脸倨傲,不可一世。就算熟了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黄酒就不一样了,他喜欢交流,喜欢说话,什么都喜欢说出来。倒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他们终于知道了,杨大小姐的名字了。杨雪雁。这是一个不好不坏,还可以的名字。她是杨氏一族精心培训出来的高手。其武功之高,更是在杨大之上的。因为杨氏一族,最核心的武学,都在她身上,不像杨大,闯出名堂的无极金刀,是他自己的奇遇。刀是如此,配套刀的刀法亦是如此。对此,杨雪雁十分清楚。家族未有让杨大交出奇遇。此为杨大独有。开玩笑,家族弟子得到点奇遇,家族这也抢,那也要,以后家族里的人还有愿意为家族出死力的么?所以,知道清楚这是什么奇遇,了解情报信息,也就够了,别什么事没个够的,啥都想要。无极金刀,配合火龙功,加旋风掌,是昔日神剑王朝的标配。神剑王朝大内高手,清一色,全都是修炼这三门武功。据说此三功合修,威力会大至不可思议的地步。但是,这很难。此三功每一门都需要十数年的功夫才得大成,想要彻底圆满,更是一件遥遥无期的事,又谈何合而为一呢。说到武功,几个人也就来了点兴趣。最后锦天说了一个猜测。他认为,这三种武功,每一门修炼,都困难,会不会此中另有玄机?可能两种或三种武功合在一起修炼,速度反而会快点,不至于那么绝望。不然,一门武功修炼至圆满之境要五六十年,那前人是怎么把三门武学齐头并进修炼至成的呢?黄酒感慨道:“遥想当年,神剑王朝也曾盛极一时,听说,我是听说啊,神剑王朝有一个人,参透了玄机,把此三功合一,成为神剑王朝第一人。这也就算了,还和王妃搞到了一起,给那国王戴了老大的一顶大帽子。那国王恼羞成怒受不了了,就要杀人,此人就带着孩子出走,这也算了,他还带走了一物,致使王朝在几十年后,就亡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什么东西?”“什么东西?”刘一夫四人一起发问。黄酒嘿嘿一笑,神秘说道:“是金龙宝剑。”金龙宝剑。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就好像一根竹杆,挑开了迷雾之纱,让人看清了里面。“金龙宝剑,传说此物乃是神物,非比寻常,有堂皇之正气,能镇压一切邪祟,当年,神剑王朝得此神物立刻供奉之,这才维持了国运,沙海都不能葬之,一直到此剑遗失,其国失水,被黄沙掩埋,乃至于亡,莫非天意?”,!“天意不天意的我不管,这宝贝真有这么神吗?”“你们莫不是忘了,正是金龙宝剑伤了浩瀚女王,这才使得浩瀚国灭,不是金龙宝剑,什么力量又能伤到她呢?”“世上竟有如此的宝物,也不知下落何方,要是仍在神剑王朝里,说不得我们也有机会得到吧。”“想屁吃呢,这东西已然通了灵性,乃是神物,神物择主,哪里是你想要有就能有的,得神物自己选。”说得深了,天也黑了。外头。不知何时,已经围聚发一群人。一群,黄沙武士。众多黄沙武士中,独有一个人,坐在一顶滑竿上。此一人物,面目蜡黄,相貌干瘦,手持烟袋,身披羊皮袄子。乍一看就是个普通乡汉,实是把平平无奇四个字给落到了实处。但他身边二十多骑,却对他恭敬万分。因为此人便是新出道的高手,一刀流的一刀刘,有人叫他刘一刀,也叫一刀刘,反正都一样,他杀人,只出一刀。一会儿,一个刀客带来了一个人。沙里金。他一个滑步就过来,跪下。嘭嘭嘭!!!三个大响头。让人疑惑,这沙子地上,怎么砸出来的动静。沙里金这铁头功,有独到之处啊。一方小头目,沙里金,也算是场面上的人物了,可面对一刀刘,二话没有,直接磕头,上来就给跪了。殊不知这才是小人物的生存智慧。尊严,很好。脸面,也想要。但不管是什么,和生存比起来,就什么都不是了。假若沙里金是一个强硬的不懂得低头的人,他现在早死十回了。既已低头,那磕头又算什么呢?更有甚者,即便低头,也未必讨好。因为一些高手的刀客,他们杀人很简单的。你一句话,一个字,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态度,或者仅仅只是感觉,比如我不:()降神
公告本文于5月21日v到时候万字更新掉落在古代X朝,秦朔南是女扮男装的大将军,是世人公认的战神,最大的烦恼除了如何安邦定国平天下,就是不能暴露女儿身。战死疆场,秦朔南突然穿进后世一本小说里,成为一对反派兄弟传说中会嫁入豪门超有钱的小姨妈。小姨妈是反派兄弟母亲死后唯一在世的亲人,却因为要嫁入豪门选择弃养了他们,间接导致病弱的小反派在年幼的时候废了双腿,终身不能行走,未来长成坐在轮椅上的大杀神,用天才犯罪智商帮助成为杀人狂魔的兄长逃脱追捕。哦,大反派杀的第一个人就是这个姨妈。小姨妈娇滴滴,从没有做过女孩的秦朔南穿越后,怕被当作妖邪烧死,最大的烦恼是如何做好一个现代四体不勤的软妹子,不暴露她能一拳打死三头牛的武力值。不过秦朔南很开心做一个女孩子,所以眼巴巴等着家里如今唯一的顶梁柱养家。16岁大反派霍存席????3岁小反派霍存煜哥哥,姨妈说你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该学会赚钱养家。霍存席我绝对不秦朔南(自以为藏得很好却无意识单手抬起一张实木桌捡绣花针)你说什么?霍存席我绝对不辱使命!本文又名每天都被姨妈逼着赚钱养家的反派...
原名帝台春色。纤手柔荑,袖藏天光,天光为天子之意。文案陈翎贵为天子,在朝臣眼中,一惯清冷自持,勤于政事,身边只有软乎乎的小太子一枚只有陈翎知道,自己一直束着裹胸,女扮男装坐在那把高危的龙...
地球停转,末日来袭。灾难接踵而来,人类为了生存终于是暴露出潜藏在内心的阴暗。欺骗,背叛让人与人之间最后的一层遮羞布被饥饿求生欲狠狠的撕下。别人为了一块面包,可以出卖尊严。而我,坐拥一块地,守护着自己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姜丽云从小就想做个有钱人,她早年虽坎坷,但后来发愤图强,却也赚下亿万家产。但她所嫁非人,还被渣男害得半身瘫痪,要不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冯易不离不弃地照顾她,她不一定能活下来。可就连冯易,也早早去世。她这一生,充满遗憾。再睁眼,她回到了八七年,跟渣男相亲后的第二天。此时的她青春年少,她生活的这片土地上,还有无数商机等着她去挖掘。这一次,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她都会走得顺顺利利!重生后的姜丽云拒绝了渣男,然后看着邻居家又黑又瘦的冯易叹气。那个上辈子能把她照顾妥帖,抱着一百多斤的她来去自如的冯易现在跟竹竿似的。她能怎么办?只能努力把他养壮。冯易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改嫁。家里五个孩子,他是最不受重视的那个,除了住在隔壁姜丽云,都没人搭理他。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姜丽云结婚,不能结婚的话,一辈子跟在姜丽云身后也是可以的。从某天开始,姜丽云开始投喂他冯易幸福得快晕了。村里人都很清楚,冯家不会给拖油瓶冯易娶媳妇儿,冯易注定当个老光棍。结果冯易把自己嫁了出去,嫁给了姜家三女儿。随着姜家老三越来越有钱,他也成了最让人羡慕的男人。阅读指南女主重生事业文,从摆摊开始慢慢发家致富,前期有家长里短。!...
快穿1V1明祈×鹿玥当鹿玥半只脚踏入快穿界时,有人把她按头进了快穿界的魔坑。今天的任务又又又又失败了呢?毕竟她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废物鹅已啊...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