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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康一路都很安静,但我的手机一直在响,我没有看,却也清楚,一定是金玉疯狂发来的一堆消息。
我和金玉相识在大学,他是我的室友,我的寝室一共六个人,上床下桌,我住在进门左侧靠近门的那张床上,金玉住在中间的床上,挨着我,他的头日常对着我的脚。
虽然是室友,我们之间的关系一开始却非常糟糕。他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我是从偏远农村考过来的泥腿子,我全身上下所有的衣服,连同那双帆布鞋,加在一起也没有金玉的一只袜子贵。
我算是我们寝室里最贫穷的那一个,又不苟言笑,每天除了拼命读书,就是四处找兼职打零工。
于是小半年下来了,我和室友们的关系近似于陌生人,甚至没有任何交谈的欲望。
我原以为我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有一天,我背着自己的书包想要出门,却被金玉伸手拦住了。
他问我:“你要去哪儿?”
我花费了几秒钟的时间,才想起来他的名字,然后慢吞吞地回问他:“你找我有事?”
“今晚是我生日,我请客,你跟我们一起就去。”
“抱歉,我有比较重要的事要去做,祝你生日快乐,但我要先离开了。”
“许浩然,我说了我请客,不用你花钱,你这点面子都不给我,过分了吧?”
“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做。”
“什么事?”
“家教,赚钱。”
“一小时家教算你八十,两个小时一百六,我给你两百,能不能买你一个晚上?”
我很想说“不能”。
但我着实有些缺钱。
我的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这样才能攒下更多的钱,攒下来给齐康花——彼时的我幼稚地以为,齐康正在学校里复读,他没有什么钱,我就帮他凑一点,一部分可以用来买参考书,一部分可以用来增强营养,一部分可以等到他读大学了,给他买一身新一点的衣裳。
因此,如果陪这个陌生的室友吃一顿饭,多赚四十块钱的话,于我而言,还是值得的。
我答应了金玉的要求,金玉也很财大气粗,直接甩给了我两张一百元的钞票,我将钱仔仔细细地装好,想了想,又换了一身稍微干净利落一点的衣服。
金玉抱着胳膊在我的身后转来转去,冷不防地对我说:“你竟然还有腹肌啊。”
我背对着他,套了一个白色的廉价衬衫,回他:“帮家里干农活干得多。”
那场生日宴吃得并不愉快,几乎每个室友都有冷嘲热讽我几句,主要是因为我不太合群,也的确穷酸。
我想着多赚的四十元钱,脾气很好地应对着这一切,等到终于结束之后,一桌子,五个人都醉了,只有我一个人还是清醒的。
我当然可以把他们扔在包厢里,但我那时候还称得上是一个好人,于是我叫了个七座的商务车,和司机一起把这群人扛到了车上,又挨个扛回了宿舍。
这一夜我轮番给他们喂水喂药,等到第二天一早,我在一群感激的目光中面无表情地拿起了账本,开始算车费、清洗费、药费,精确到分,然后除以五,贴心地抹去了零头,叫他们付钱。
旁人还没有什么反应,金玉却二话不说,翻来钱包抽出了三张一百元钞票,塞到了我手心,对我说:“他们的钱我一个人付了,这些钱够了吧,财迷?”
“够了,还多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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