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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小混混(第1页)

庄倾城的出现起码把谢菲平平稳稳就顶掉了,从那天开始我正式告别了谢菲,得意洋洋继续踏上了我的注定倒霉的追姑娘的道路——这不是我胡说,在那之前我虽然和很多姑娘有故事,但是不论哪个我都会拿她跟谢菲作比较,而且觉得总是差点意思——庄倾城不会,真正优秀的人可以让你忘掉别人只沉溺于她一个,庄倾城有那样的魅力——她简直是个狐狸精,你跟她在一起以后压根顾不上想别人,她一个人就把你所有精力榨干了——我说这个话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做,恐怖的是这个女人能一直像观音压猴子一头一样压住我的欲望,让我不往那个地方想。每次跟她约会完出来,我自己待着的时候总是想着,不行了,明天一定要把这个狗女人放倒,结果第二天再去约会,她亲亲热热把你胳膊一挎,往你身上一贴,高高兴兴跟你说这说那,你就忍不住想,快算了,她这么高兴,让她小子再得瑟一天吧庄倾城就是这种的,她有很高的人性魅力(注意,这里说的是人性魅力,不是人格魅力,这俩个的分别主要在前面那个让你舒服,后面那个让你尊敬),我跟着她把很多以前想都没想的事情做了。比如买衣服,这个事从小到大都是我姑给在我买,她的审美眼光很高,给我买的衣服也很合适,我不需要操那个心,但是庄倾城拉着我去买了,她的眼光也不错,我穿出来觉得也很漂亮——当然不错,因为贵啊,她给我买一次衣服要花好几百,能不好吗?我那时候一身衣服一二百块顶死了,她买一件就顶我一身,然后我也没那么多钱,每次都是她就把钱付了,然后告诉我这是报答我的解救之恩——"你还不如给我买俩条好烟,我对穿衣服没什么讲究,舒服就行了——但是抽烟很重要,将来我跟你亲嘴,你不想亲一个烟灰缸吧——好烟就可以避免这个。"我有点不满意地说。"将来要接吻(庄倾城比我文雅得多,我说话很粗鲁)的话,你可以嚼一个口香糖——但是我很喜欢你穿得精精神神的样子哎""要不现在"我伸出舌头往她脸跟前凑。"神经病!"她在我屁股上打一巴掌,然后再过来挽着我,开开心心把买来的衣服挂到我胳膊上就往前逛——要不是后面出事,说实话,庄倾城能这么吊我一辈子,不给亲,不给做,但总是哄着你,给你买一堆衣服——我现在高低有点怀疑她是嫌弃我穿衣服太土,但是又不好意思说,只好亲自下场去给我买。其实我并不土,在我们老家我还是穿衣服的潮流型男呢,人家都说我很有衣品,总有姑娘问我为什么要那么搭配——我懂个屁的搭配,但是我懂吹牛,就扯开嗓子胡扯一通,唬得她们一愣一愣。庄倾城是省城姑娘,她特别在意这些东西,总是在哄着我改变自己的山炮气质,穿衣服倒也罢了,我穿什么都一样,她还哄着我去配了一副平光镜,好家伙,五百多,说是可以保护眼睛什么的,其实查理哥双眼都是二点零保护个屁的眼睛,那时候不懂,其实她还是嫌弃我身上的牲口气太重,戴副眼镜可能稍微斯文一点——但是她从来不说嫌弃你,总是亲自下场解决事情,这个气魄我很喜欢,但是你想改变我起码打个招呼呢,你不说就是在那做,我是什么?芭比娃娃吗?由着你摆弄、打扮?这种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我现在没发现,等我发现你那些小心思,你就要倒霉了——查理哥绝不会为了一个女人改变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女人值当我为她改变,只有查理哥自己愿意改我才会改,你偷偷摸摸跑来改变我,你注定失败。总之,庄倾城在我身上下了很多这种功夫,带我去吃西餐,看书,打网球,搞夏令营做志愿者,我原本还想着趁假期打打工什么的,有了她以后就拉倒了,根本顾不上。她是有钱人来的,我虽然穷,但是天生气魄很大,不论别人给我花多少钱我都微微一笑心里没有一点波澜——将来我也会给别人花,这个东西纯属是拿钱买情绪价值,你觉得值得就可以,所以花钱收买我打小就没戏——因为我不在乎那个,你要收买一个人你起码得拿点他在意的东西才行吧,因此上将来会有很多人说我是白眼狼,喂不熟的狗这类,其实我也可以被收买,我也可以爱国,你只是没找对门路罢了。我和庄倾城第一次吵架,是她非要去广场的英语角跟人飙英语,那时候距离殴打小混混已经过去十来天,她总觉得没事了,让我陪她去英语角飙英文——那时候每周五周六广场都有那种小年轻在那里用英语交流,我也经常去,我还在那里搭讪了一个美女呢,只不过我一边脱裤子一边问她是不是第一次时她说是,我就又穿起来裤子走掉了——查理哥对处女深恶痛绝,我喜欢没什么痛楚大家可以尽情欢乐的女人,处女会让我有心理负担,我才不要给自己上这种强度。庄倾城那时候就开始锻炼口语,每周都要去的,因为打架那个事已经俩个周末不去了,就跟俩周没来例假似的她浑身刺挠,这周死活不能再拖了,必定得去。,!我当然就给她解释这些小混混大概是什么性质,他们一般靠什么生活,被人打了他们一般又会怎么处理,我们去了撞上他们会是什么后果——我把唾沫都费尽了,她就是不信。"大不了赔他点钱,还能怎么样?他还能要命不成?何况,事已经出了,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总不能因为这个事情再也不去广场不是吗?"是你再也不能去了,跟我有毛关系,快开学我就回老家了,他还能追着我回老家吗?我心想。"你非要去就去呗,我倒无所谓,你记得如果是有什么事你赶紧跑就完了。""还真能出事?"她问我。"你去了就知道了。"我跟犟种女人没什么好说的,她们真的是什么都不服,老觉得什么都不怕——你不怕你去送就完了,我是很怕的,我一般不会轻易送人头,但是庄倾城的话,送送也没什么大不了——不就是挨打,我从小挨到大我还怕这个吗,问题就是庄倾城是个大累赘,有她你连跑路都跑不了——你跑了把她丢给那些小混混,怎么看都不合适吧所以我只能随机应变了。"但是你千万记着,如果出事你自己赶紧先溜,你走了我很快就能脱身,你不走你就把我坑苦了!千万记着!"我安顿了她五六遍,这才跟她去了广场那个英语角——我告诉你吧,因为女人以身犯险是再蠢不过的事了,你要是说不服她,就别和她来往,有的女人就是死犟死犟的,刀子都顶在喉咙上了她还在那里骂人呢,直到被人割断喉咙她才后悔了——这种女人真的不能来往,迟早给你惹个大祸把你断送掉。庄倾城不是这种女人,她比这个聪明得多,但是那时候她总是不信这个社会上有很多卑鄙下流,因为她有钱,她也不可能接触到那些人——注意,这种姑娘往往还是有一点社会见识的,比如每天出去卖花被人骚扰,所以她会觉得她可以应付得来——不就是赔点钱,反正她有的是钱——我那时候还没去过她家里,不知道她有钱到那种地步,早知道走的时候口袋里揣几千块钱我也不用挨那顿打了——按她那个有钱程度,给我花的那点纯粹就是九牛一毛,跟打发叫花子差不多。因为挎着庄倾城,别说戴孙悟空,你就是戴个如来佛别人也一眼就知道你是那天那个小贱人——所以那天我也没戴面具,堂而皇之就过去了,起先庄倾城在那里跟人飙英语的时候我还是有点提防的,准备如果他们还在锲而不舍地找我我赶快撒腿就跑,把他们勾引走,回头再去找庄倾城就完了——但是直到晚上九点多也没见人,难免就放松了警惕,觉得很可能那些小混混有的别的项目已经把我忘掉了——查理哥挨一顿打记不了三天就忘了,多大点事对不对还值当我记着,但是其实不一样,我之所以容易忘掉,那是因为心大,别人之所以忘不掉,因为那是人家的谋生手段——就在我兴致勃勃听庄倾城跟人飙英语的时候突然从身后出现俩个彪形大汉一左一右夹住我,又有前段时间挨打那个小混混一把拽着庄倾城的胳膊,另外几个人在外面等着,然后他们拖了我俩就走。"大哥,你鼻子还好吗?"我这个嘴贱的性格这辈子真改不了,虽然被人夹住了,还是嘻嘻哈哈去问那个小混混。"好!"那小子鼻梁估计是断了,到今天说话还嘟嘟囔囔的,他说了一句抡圆了揍了我俩嘴巴,打得我耳朵里一阵蜂鸣——"您这身体,棒棒的,打人真有劲我说,大哥,你让姑娘先走,有什么事咱俩处理就完了,行吗?""走?一个都走不了!"他又给了我几嘴巴,说实话,查理哥最讨厌别人打我的脸,但是我最:()奔腾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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