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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眼前的光线一暗——有什么东西挡在了他的上方。
毓秀愣了愣,抬头看去。
率先看见的就是一片绿油油的树叶,正好把晒在他身上的阳光挡得结结实实,拿着树叶的是两根森白的指骨。
他这才意识到塞斯不知从哪里摘来了一片很大的树叶。
塞斯一边举着树叶一边往前走。
没有了太阳的直晒,毓秀总算能喘口气了,他说:“谢谢你,塞斯。”
塞斯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他们连着走了好几天,有阳光的时候,毓秀就坐在塞斯的肩头休息,塞斯通常会摘来一片叶子帮毓秀挡住阳光,没有阳光的时候,毓秀就展开翅膀在塞斯的周围盘旋。
他们沿着科马宁河一直往前走,但是他们刻意避开了人类聚集的小镇,只从偏僻无人的丛林经过。
渐渐地,毓秀发现科马宁大陆比他想象中更加富饶。
这里没有人类的过度捕猎和开采,只有疯狂生长的植物和活蹦乱跳的动物。
仅是塞斯走几步路的功夫,毓秀就看见了好几只野兔从塞斯的脚下窜过。
应该是野兔吧?
看外形很像野兔,就是它们同体发黑,颜色和毓秀认知中的野兔有着很大的差别。
想到包袱里的干粮快吃完了,毓秀便让塞斯停下来。
闻言,塞斯立即停住脚步。
尽管现在塞斯不会说话,可他十分听毓秀的话,毓秀说什么就是什么,毓秀叫他往东他绝不会往西。
有时候毓秀甚至怀疑塞斯是不是还没完全恢复理智,毕竟还是卡帝国的君王时期的塞斯可没这么听话。
可无论他问什么问题,塞斯都能点头或者摇头地答上来,又不像还没完全恢复理智的样子。
不过这不是什么大事。
毓秀想了几次,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很快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
他飞到塞斯脚下,四处看了看,居然看到有只野兔鬼鬼祟祟地从一处草丛后面探出脑袋,圆溜溜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不知为何,毓秀硬是从那只野兔脸上看出了贼眉鼠眼的感觉。
毓秀深吸口气,尝试着轻手轻脚地朝那只野兔走去。
结果他刚走到野兔面前,还没来得及伸手,野兔就咻的一下转身消失在了草丛里。
毓秀只好往回走。
谁知他才走了两步,就冷不丁听见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回头看去,那只野兔又回来了,还带了两个小伙伴。
三只野兔躲在草丛里,竖成一排地探出三个乌漆墨黑的脑袋,贼眉鼠眼地盯着毓秀。
毓秀:“……”
也许是从上个世界到这个世界看多了奇奇怪怪的东西,他突然有种这三只野兔都成了精的感觉。
这个想法一旦生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了。
一时间,毓秀连捉只兔子来吃的想法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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