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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第2页)

再说了,人家叶初拎来了一只野鸡,他们家也不能光占便宜,不出货啊!

宋小兰在厨房忙活,方达和方芳兄妹俩在边上打下手,方家老太太腿脚不好,跟叶初打了个招呼便回屋里炕上歇着了。

叶初作为客人,被方索拉到堂屋休息,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在叶初几番旁敲侧击之后,终于从方索的嘴里套出了很多黑市的消息,这些消息都是她的父亲叶旭从来不会告诉她的。

叶旭不跟她讲黑市的事儿,自然是担心她会出事儿,彼时,叶初还是个老实怯懦的孩子,父亲不说,她也不会问,买东西不是在公社大集,就是在县城供销社,黑市无她而言,只是听说,却从不敢动去的念头。

然而,此时的叶初早已不是彼时的叶初了,天大地大,又有什么地方是她不敢去的呢!

叶初故作一副好奇模样,跟方索问到了自己想知道的内容,便不再主动发问,方索也只当是给叶初讲了讲黑市的故事,却万万没想到,叶初的脑子里已经动了去黑市一游的念头。

在方家吃得一顿饭,是叶初穿越回来后,吃得最家常的一顿饭,有肉有菜有馒头,不得不说,十分可口。

掺了四分之一白面的粗粮馒头、小鸡炖蘑菇、荤油炒酸菜和芹菜炒腊肉。

粗粮馒头掺了些许白面之后,增加了细软香甜,减少了剌嗓子的粗砺感;野鸡用山上的榛蘑炖上一个小时,汤美肉滑,鲜香可口;正宗的东北酸菜用荤油一炒,此中无肉胜有肉;新摘的嫩绿的芹菜炒上几片腊肉,虽然每人只能分得一片腊肉,但也清新味美,回味无穷。

不得不说,宋小兰的手艺真的很好。

这样的一桌子好菜,方家上一次吃好像还是过年呢!

至于叶初上一次吃,却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

饭后,叶初提出回家,方索硬是塞给了叶初两个馒头,叶初拧不过,只得收下,心里却道:今天吃了方家不少好菜,正好须弥空间中还有不少野菜菌菇,明晨临行前便给方家送上一些吧!

入夜,叶初再次进山,找了一处灵气最为浓郁之处,开始修炼。

时光流转,天际露白,叶初睁开双眼,再次取出一枚培元丹服下。

结束修炼,丹田之中灵力充盈,叶初握了握拳头,不禁露出一抹微笑。

叶初的早饭又是在山里吃的,她把昨天方索塞给她的馒头烤了烤,撒了盐和香料,还顺手烤了几枚鸟蛋,接着,她像昨天那样,又用玲珑钵煮了野菜菌菇汤,吃饱喝足之后才往山下走去。

下山路上,叶初随手扯了一些树藤,编了一个藤筐,她手艺不佳,编出的藤筐异常丑陋,但装些野菜菌菇却没什么问题。

叶初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一些野菜菌菇塞满藤筐,也不回家便直接往方索家走去。

早晨七点,已经过了上工的时间,由于叶初一路行来不经过任何耕地,所以除了一些从家里跑出来玩耍或者打猪草的小孩儿,叶初并没有碰上什么熟人,把藤筐交给正在家里收拾屋子的方芳,寒暄两句,叶初便离开了。

……

石桥村距离三合镇,也就是三合公社,大约十公里,而三合公社距离安丰县县城还有三十公里。

从石桥村去安丰县,最快最省劲儿的方式便是从石桥村先坐半个小时牛车到三合公社,再在三合公社坐半个小时公交车到县城。

然而如今这个年头儿,大家日子过得都苦,能省则省,谁愿意花钱来坐车呢?

所以,绝大多数人去县城都宁可走上大半天时间,并且如果没有必要,村里人更是很少出门,连公社都很少去,更别说是县城了。

叶初记得她此前每个月都会去一次公社的邮局取钱,顺便买些粮食日用品,每三四个月甚至半年才会去一次县城,买一些公社里买不到的东西。

那时候叶初身上有钱,尚且为了省点儿车钱步行前往,买了东西再坐车回来,如今她身无分文,便更只有靠双腿走去县城的份儿了。

叶初早晨七点左右出发,抵达县城的时间竟已是中午十二点,足足五个小时,这还是叶初修炼之后脚程变快的结果,要是按照她以往速度,这四十公里的路程,她足足能走到下午两点。

国营饭店的门口飘来阵阵香气,囊中羞涩的叶初却只能抽了抽鼻子,暗道:

无论如何,也得把人参尽快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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