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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分卷发错了,将删除改分卷,各位读者请直接跳过这章,在这里向大家说声对不起,在下下次一定多注意!朔风潇潇,寒意渐浓。阴山以北,广阔草原上;寒风凛冽,草木枯黄,成群的牛羊在衣不蔽体的汉人奴隶驱赶下,缓缓进入部落聚居地。黑灰色的穹庐,像蘑菇一样密密麻麻的伫立在无边的原野上。(穹庐:游牧民族的毡帐,中央隆起,四周下垂,形状似天,因而称为穹庐。”一只孤傲的苍鹰,盘旋在灰蒙蒙的上空,传来一声声鹰唳。“阿翁!好冷啊!”羊群后方,一名光着脚丫,手拿驱赶牛羊藤鞭,鼻头猩红的少年被寒风一吹,瘦弱的身躯不禁颤抖了起来。“娃!把这个穿上!”少年身旁是一名佝偻的白发老翁,他在瑟瑟发抖的寒风中,脱下身上残破肮脏的麻衣,露出瘦骨嶙峋的身躯。他是瘦弱少年的父亲,实际年龄还不到四十岁,却已华发从生,像个垂暮老者。看阿翁那干扁的身躯,瘦弱少年连忙摇头,将衣服推向父亲急道:“阿翁,你快穿上,我不冷了!”说完连忙拭去长长的鼻涕。“娃,听话!”白头翁佝偻着身子,不由分说的将麻衣披在少年身上。“阿翁是大人,这点严寒是冻不了你阿翁的!”说着说着,他的身子佝偻的更厉害了!“阿翁!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回家!”身上多了一件麻衣,虽然残破脏臭,却让少年身子稍微暖和了一些,一边驱赶牛羊,一边无比憧憬的问道。(汉时:父亲一般称作阿翁或者大人)八岁那年!他一家就被鲜卑人抓来了草原,一晃就过了五年,他的母亲和两个姐姐,早在被抓来那年因不堪受辱自杀了,他恨鲜卑人,恨不得喝其血,啖其肉;可随着无数次反抗,换来无数次毒打后,那份恨意他再也不敢丝毫表现出来,在鲜卑人面前,他越来越恭顺,时间能冲淡一切,包括仇恨,少年已放弃了报仇,因为他看不到报仇的希望了;对鲜卑人只有恐惧;只想着有朝一日可以回到家乡,那个让他梦见都会笑醒的地方。“家!”白头翁苍老的脸庞,缓缓转首南望,入目是策马奔驰的鲜卑骑兵,他们鞍挂弯刀,手握马鞭,有意无意的盯着一群赶牧的汉人奴隶。白头翁浑浊的眼睛泛起了泪花!还回得去吗?回首见儿子那期盼的眼神,他的心如刀割,泪水不争气的涌了出来!“阿翁,你怎么哭了!”少年懵懂的问道。“快了!会回家的!”白头翁连忙抹去泪水,强自笑道:“娃!鲜卑人看过来了,咋们得看好羊,可别让羊群走散了;等下阿翁给你讲你小时候的事情!”“好啊!好啊!我最:()汉末之常山赵子龙
治愈甜文,狗粮管饱一朝被人所害,南乔重生为华国十八线小歌手。重生第一天,豪门大佬霍云骧送上门来以身相许。不和这个男人谈恋爱就会死。南乔不信邪,誓死不从。哪怕霍三少百般套路,上位成了男朋友。南乔也跟人分了手。分手一个月,南乔突然开始病入膏盲,生命垂危。原来不和豪门大佬谈恋爱真的会死。于是,南乔又乖乖地去投奔前男友续命去了。大佬,大佬,我们复合吧。不想复合。不想复合的话,结婚也行。霍云骧还分手吗?南乔不分了,不分了,分手要命。霍云骧还离婚吗?南乔不离了,不离了,离了你就不能活。...
下午18点,华北市第七高中的篮球场上人声鼎沸,这里聚集了这所学校的大部分同学,因为今天是华北市高中高校篮球争霸赛一年级循环赛的第二十三场,由华北第七高中对阵第十三高中的比赛。...
十年前,他被迫逃出豪门世家,从此颠沛流离,惶惶如蝼蚁,人尽可欺。直到那一天,他拨通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号码。你若执我之手,我必许你万丈荣光...
在邪神漫步的世界,上演温馨的日常。天生精神异常的少年决心成为一名猎魔人的学徒。只是猎魔人的大半能力都在灵侍身上,而他的灵侍是家政型的能够将油污一冲就干净的水枪,能够吐出清洁的泡泡最重要的是足够可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光之猎魔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云初酒跟着师傅生活了十年,突然有一天变成了定国公府真千金。她本着若是定国公府的亲人对她不好就想办法跑路的原则来到了定国公府。回来的第一天,院子衣服首饰月例包括所有日常用品都准备好了,定国公府的人对她很好,于是她决定留下。她以为以后能和家人开开心心地过,谁知她当晚就做了一个噩梦定国公府被退婚后,她爹被右相设计杀死了。她娘伤心欲绝,没多久也跟着去了。她哥战死沙场。她姐成了皇子的小妾,在吃人的皇子府后宅里活不过两天。她弟去大街上买吃的,遇到刺杀风波,被刺客失手杀死了。云初酒知道,改变家人的命运,从阻止她爹揍人开始。于是她跟着她爹出门,认识了她爹的死对头,然后一不小心又认识了她爹死对头的儿子。那人光风霁月,身边站着一只鹅子。云初酒死死盯着那只鹅,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想吃。...
本书架空,考据慎入 新书锦衣血途发布,欢迎收藏! 这里不是春秋战国,也不是东汉末年! 似曾相识的齐楚秦魏,截然不同的列国争雄! 来自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