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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清晨,众人聚在客栈旁的大树下,等人到齐。林月去马棚牵来了毛驴,找了个位置等待。昨日干架的红衣女和白衣男走了过来,两人对视一眼,身上浓浓的火药味。红衣少女头两边扎着小指大小的小辫子,辫尾用红绳打个结再垂下,给女孩添了稚小活泼感。她瞧见人群中那年纪差不多的女孩,走了过去,脸上露出友善的微笑,抱拳打了个招呼。“在下红妹,敢问姑娘贵姓?”“林月。”“林姑娘也是来参加武林大会的?”“去看看。”红妹上下扫了眼林月,挑眉打趣道:“林姑娘看上去身子单薄,气质文静淡雅,不像是个会武的,倒像是邻家妹妹。”林月回笑,“只是习了点武艺防身罢了,比不上红姑娘身手了得!”红妹哼了声,“昨儿个你瞧见了?那朱广白看着衣冠楚楚,实际是个流民禽兽,他跟你搭话你可别理他……”原来红妹与那朱广白昨日认识的,朱广白刚开始表现得一派翩翩君子模样,进退有度又温和细致,会讨女孩子欢心,加上人长得还行,红妹对他感觉不错,可谁知进了客栈,朱广白借事敲开红妹房门,进去不到一会就开始口吐暧昧,动手动脚。于是红妹拿起了鞭子,将人从楼上追到了楼下。红妹说着,最后总结教训:“不要给男的进自己房门,关系再好也不行,更不要去男的房间。”林月看她一脸晦气的模样,点点头赞同了她的想法。“嘚嘚嘚~”蹄声响起,黑衣客戴着斗笠过来了,青杉男陆名见人到齐,一挥手,招呼大家出发。林月牵着毛驴走出了小镇,旁边是红妹,再后边是牵马的黑衣客。红妹跟林月说着自己走过的地方,麻封、石远、凌安等等,她从西往东,再往北,最后去京城参加武林大会,走了整整三年,一路上遇到各色各样的人,但肯在人群中多瞧你一眼的,不是因为钱,就是因为色。只有少数人是真性情,他们才是真正的侠士,视金钱如粪土,心怀大义,不拘于儿女之情。可惜她走这么久,这么远的路,却没有遇到真正的侠士。那些愣头青不算,她也不算,他们只是血气方刚,年华正好,学着侠客惩凶嫉恶,伸张正义,刚刚踏上这条路的武者罢了,算不得侠士。她觉得侠士应该是那些不求名,只求义,在岁月沉淀后,依旧沉稳、不曾动摇、有着心中坚守的人。红妹问:“林妹妹,你见过侠士吗?”林月顿了顿,想到了宋季青和那个高大个,笑道:“或许见过,或许没见过。”红妹拍了下林月的手臂,“到底见没见过?”“我说见过,是因为他们肯为百姓出头,即便力有不逮还是站出来,穷得就剩一把大刀和身上的衣服,他们却仍心存善念,没想过害人。”“我说没见过,是因为他们是小偷。”“矛盾。”“人本就是矛盾的。”几人走了几天,去京城他们选择抄近路,穿过望溯川,否则要拐个大弯绕过,时间多加半年。望溯川实际是一个大陨石坑造成的高山盆地,四周是高山峭壁,有近百来条小道可以进出,里面沼泽毒蛇猛兽众多,常年大雾,那些犯了大罪,死刑犯或者遭人追杀的人往往选择逃进这里。一旦进去,就很难找得到,因为你不知道他在哪儿,更不知道他下一刻是否还在。望溯川本无道可走,可道是人趟出来的,武功高强的大侠,大行商队,那些有足够资本和实力的人不愿意浪费时间,他们走了进去,开辟出了道。众人从一个小分叉口出了黄土大道,拐进了半丈宽的小路。林月牵着驴,依旧走在后面,红妹在前面,时不时回头说上几句话,这里也就她和林月两个女孩是孤身一人,剩下两女都有了相互照应的同伴。路越走越窄,马儿在山路上走得慢,黑衣客被甩在了后面。脚下的路也从黄土变成了石头,踩多了脚底磨损容易生泡,可他们不怕,使内力在脚底经脉流过,释放,舒缓酸痛,走起来相当得稳,不累也不会磨损脚跟。天黑了。江湖人没有那么多讲究,走到哪儿睡哪,众人在小路上找平稳的地方躺下,要是觉得不安全便飞身上高树。众人歇息两刻钟后,那黑衣客跟了上来,也隔着不远处坐下歇息。林月拿出干饼吃了起来,毛驴在路上边吃边走,如今正卧躺着啃路边草,吃得比在场所有人都香。“驴肉香!”红妹看着毛驴咂咂嘴。“嗯~啊!”毛驴叫了声。红妹忽然呵呵笑了,“它还嗯,它知不知道我在说啥?傻驴!”“嗯~啊!”毛驴又叫了声。“它或许不懂我们说什么,但能感受到人的情绪。”“我想它是感受到你的愉悦,所以才会表现出兴奋。”,!“是吗,真有灵性,改明儿我也养一只!”林月沉默了下,劝道:“若是买来赶路的话,还是换其他的吧。”红妹见林月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笑出了鹅声,“这驴是有多犟?”“你会见到的。”晚上野兽哀鸣,驴耳转了又转,林月顺着它的脖子安抚着,第二天清晨众人再次上路。接连走了几日,越走越深,期间还遇到虎啸,惊了驴,驴感觉到前方的危险,怎么也不肯走。“这么快就看到了!”红妹在旁边幸灾乐祸。眼看就要到商队走的宽道了,后面的黑衣客还没追上来,林月只好顺着驴毛哄,轻轻拍打驴背,拿食物哄着,在前方牵着它,让它看到熟悉的人,在黑衣客追上来后,驴终于肯动了。“啧,真是麻烦,揍一顿就好了。”林月摇头,驴是一种有主见的动物,揍都不一定会走,反而会降低驴对主人的信任,除非迫不得已否则还是建议哄。走了半刻钟,终于看到了宽道,顺着这条路往前走,便能进入望溯川了。抬头望去,远山墨绿如黛,陡峭巍峨,如天障般阻拦前行的远客,前方车辙印生了野草,后方不见来者,令人生起退避之心。又走了几日,这条道鲜有人走,前方的野草长到了膝盖深,众人不是铜墙铁壁,均捡了树枝拍打四周的草丛,以免踩到毒蛇。“嘿!嘿!去!”听到声响,大伙顺着声音往那是一瞧,圆膀黑汉挥舞着树枝朝前扫,似乎那里竖着竟有三尺多高的长直黑棍,定睛一看,是过山风!过山风最粗的部位有成人小腿粗,肌肉收缩有力,约莫有四十多斤。它昂起头颅摆出攻击架势,众人停下了脚步,后退,有几人抽出了手中的白刃,过山风猛地朝前一扑,最前方的大哥立即后退几步,等其再次攻来,那大哥提刀横扫,而王蛇忽的飞快后闪,竟躲过了攻击。几人围攻,一边防着白刃,一边防着毒液喷射,竟僵持了一刻钟,那王蛇速度飞快,胆子也猛,若是常人恐怕都让它来几口了。林月再次感受到世界差异。一道黑色身影从身旁掠过,黑衣客走了出来,“锵”一声,他抽出了宝剑,龙鸣浅掠。这是一把好剑。他持剑往王蛇面前站立,仅是抬剑的动作便可见其沉稳老练,那王蛇攻来,他也同时出手,并不是抵挡,而是进攻,仅是一瞬结果便分晓,寒光闪过,那王蛇从七寸断成了两截。然而王蛇上半段身躯还在往前飞去,它张开大嘴,露出毒牙,只见那黑衣客将剑鞘精准地横在王蛇口中,王蛇死咬不放,寒光再次掠过,那蛇头便成了两半。众人静静地望着,见他转身默默地走了回来,拿起水囊洗拭剑身,用棉布十分专注拭干,再洗去剑鞘上的毒液。好似这剑是一件易碎品,需要小心呵护着。整理许久他才收起剑,握于手中。有人前去瞧了那过山风,毒牙已断,毒囊还在,便抽出匕首小心翼翼将毒囊切割下来,放进竹筒里,蛇身也被捡了起来剥皮抽取内脏,成了晚餐。众人歇息一晚,继续前行。走江湖走江湖,江湖人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走路上,这是一个单调但又充满惊险的旅程。:()长生女:签到,岁月悠悠我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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