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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先敬罗衣(第1页)

第3章【先敬罗衣】

林正杰离开获利家证券的写字楼之后,胖子何方塘还在外面门口等他。

“阿杰,就知道你可以应聘上,我们要做同事!”

“你怎么知道的?”

“现在不就知道了嘛!”

这是个趣人!

林正杰:“你比较有趣,既然伱专门在门口等我,那我们一起吃午饭。我请客,你买单!”

何方塘:“为什么是你请客,我买单?”

林正杰反问道:“他们两者有冲突吗?”

何方塘先是一愣,随即大笑道:“哈哈,你比我更有趣!”

他之所以等林正杰,是内心判断林正杰今天可以应聘上,所以他希望第一时间看到答案。

如果林正杰能应聘上,那么这个同事非常值得交往,毕竟一个中学生能获得大企业应聘官的肯定,那说明这个人很厉害,面试肯定比他表现更好。

中午。

林正杰和何方塘简单的聚餐完毕后,两人随即分开,毕竟刚认识,没有到‘烧黄纸拜把子’的程度。只是说,提前认识一下,到了新公司可以报团取暖。

随后,林正杰一个人在中环逛着。

1977年的香港中环,正在经历一种历史性的变革,向着世界金融大都市的地位蜕变。

中环的建筑大厦也是在生更新换代,越建越高、越建越贵。以7o年代初期的康乐大厦(怡和大厦)为例,高度已经达到52层高,造价当年是1.5亿港币。

中环的商品也是琳琅满目,若是不经意的透过商店玻璃,看到一家高档服装店的标价,一件衣服便是12888港币,都会让那些过路的穷鬼暗暗咂舌。

林正杰意犹未尽的在中环逛了半天后,又去镛记打包一只烧鹅,最后再奢侈一把——打了一辆TaxI朝着黄大仙的彩虹邨驶去。

“师傅,开进去!”

待到了彩虹邨,林正杰叮嘱司机。

司机:“没问题先生是来探亲的啊!”

他见林正杰一身正装,梳着有逼格的头型,手里又拎着镛记包装袋,散出阵阵香味,不太像是住在公共屋邨的人。

“我住这里的嘛!”

“你开玩笑了,你要是住这里,我们岂不是要住大街。”

得,看来林正杰现在确实像个有钱人!

他干脆不再解释,默认算了。

很快。

林正杰走下出租车,好巧不巧——还真就碰到熟人,是住在同一幢楼的一个五十多岁小老头,大家还比较熟悉。

“达叔,在锻炼身体啊!”

“阿杰?你这是达啦?”

达叔,儿子已经搬出彩虹邨,在市区购买了房子。

从这一点上看,这家人算是混得不错的。

像这种公共屋邨,年轻人是拼命的逃离,最后只留下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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