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蜀山青来蜀山碧,细雨轻雷,红尘茫茫,谁识我一蓑一笠到西川?从冬到春,我终于跨入我的逃亡目的地四川境。俗言说蜀道难于上青天。我伴着数千里路云月,足下长了几层茧子。可是当我在高处,漫山遍野的野花把我的辛苦都抚平了。上天公道,不走如此路,何以见到如此美景?
我之所以选择蜀州,因我至今还带些四川口音。人们不容易把我当成“外乡人”。而且在我目前的环境下,哪有比处于北帝统治下,却又离北帝最遥远的这个边省更安全的躲藏处呢?即使怀疑我依旧活着,我的叔叔不能来北境搜我。北帝也不该猜到我逃到他的疆域内。但要是他猜道……,那就是宿命了,我也得认。
我的样子,神仙也难辨认我了。我扮成一个男孩子,穿着最不起眼的衣服,满面尘霜。在我的头发上,我还特意缠了一块看上去脏兮兮且有油污的布,便于我隐藏自己半张脸。每当有人问起我,我就说是一块天生的胎记。
我拉开绑腿,露出双足,坐在溪水旁荡涤。雨雾空蒙,润如油酥,空山鸟语,更见清静。谁能料想,附近才发生过一场北方官兵与流民组成的“蓝羽军”的厮杀呢?
我脚下舒坦,心中遐意,口中也忍不住唱了出来:
“云来山更佳,云去山如画,
山因云晦明,云共山高下,
我爱山无价,云山也爱咱”
歌声尤在回荡,石滩对岸的丛林有细碎声响。我一惊,怕是来饮水的熊,更担忧是流窜的逃兵。我站在溪流中,侧耳倾听,风歇雨停,确实还有什么微微喘息的声音。
我大着胆子向前走了几步,却见林木摇动,银影迎风而出。
我张大眼睛:原来是一匹白马。它的年龄若比作人,可能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它的步态高傲,安然的走到溪边饮水,旁若无人。我第一眼起,就被这匹漂亮的白马迷住了。它有点像我父皇的那匹坐骑。鲜明的区别是它的头上有一块紫斑。凝练的线条,青春而桀骜,却生长有千里马的心。
我试着走近,它只看我一眼,眼睛却充满红丝。我心一动,更加挨近它,我发现它的下腹有点鼓胀。这是一匹小公马,无疑是生了“鼓眼病”。我低头,它的腹部还有干枯的血迹。它的背上有染血的马鞍。难道是一匹流落的战马?我小时候见过一些这样的马,我父皇说它们失去了主人,最好的命运就是死去。但是……这匹小白马太动人了,我不能见死不救。我一直小心的跟着它,到日暮的时候,才伸手去摸了它的鬃毛,并且按照谢家的老马师教我那般的帮它挠痒。它接受了我,我才用口哨叫它躺下。我不断的抚摸它的眼睛,然后掏出匕首,乘着最后的夕光,用刀剜去了它眼里的血色凝结物。它轻嘶一声,我又轻柔的抚摸它的鬃毛,并且从竹背囊中取出一颗药丸,放到它的嘴里。
夕阳芳草浑无际,我与马同坐,竟然迷迷糊糊的入睡了。等我醒来,白马已经站立起来,围绕着我转圈。我跟着它走了一段,它才停下。原来这是山谷里的一处温泉,我说:“阿白,谢谢你,你真是太好了。”
它大约不喜欢阿白这个名字。我笑了点着篝火。
我在阿白的阴蔽下迎来了日出。按照我的计划,我要去青城山,看看昔日我奶娘的老家。出发的时候,我帮白马取走了马鞍,对它也算解脱。我对它道:“阿白,你可以自由了。你的主人大概和你失散了,你就别等了。我养不了你,而且带着你不方便,我们就此告别吧。”
我看清它是一匹别人梦寐以求的好马。它有超光逾影之速,而无惊尘溅泥之际。可是跟着我,又有什么好处?我不能给它安逸,也不会带它去战场。
我走了一个时辰的路,每次回头,它都在我身后徘徊。等到最后一次,我气呼呼的走到白马身边:“你赢了。我当你的主人吧。”它撒欢起来,用后腿使劲蹬了一下绿草。
最近的集市就在眼前,我买了一个普通的马鞍配它:“咱们不可太张扬。”我告诉它。不过百密一疏,等我到了飘香的酒楼前,我才发现自己手里的银两全用完了。怀里揣着才几文铜钱。天太晚,这里又不是大镇,我不能冒险把明珠拿出来换钱的。
我盘算着,已经被一个酒保引入了小小的酒肆。我吩咐他将马系好,他道:“客官,小店今晚已经被人包下厅堂。委屈您上楼雅间吃酒?”
所谓雅间,不过是用竹子围屏围起来的两张案。我刚进去,就发现这家略显寒酸的酒楼忽然变得亮堂了。我错疑是点灯,定睛一瞧,原来不是——只是因为坐在角落的少年。
晚霞璀璨,只映得他浮雕似俊美的脸庞红里透白。
他挺秀的鼻梁,在长睫毛的陪称下,被夕阳勾勒出一个瑰丽梦里才有的侧影。
即便他是坐着,也可以感觉少年身姿颀秀,新生的桐树般瘦不露骨。神采夺人,又让人想起天地间一颗磨光的宝钻。他斜靠窗边,一手持杯,一手隐在插着宝剑的包袱下。动作舒展之至,骨肉间却蕴含着深刻的力度。
当我坐下的时候,他漫不经心的朝我瞅了一眼。我暗吸一口气,因为我从未见过艳美如斯的凤目:里面流淌着不羁的春江丽水,奔腾向海。又荡漾着股蓬勃的英气,仿佛傲睨华山之巅。
晶亮黑眸,在凤眼的眼梢边上闪烁,就像点燃了世间所有的火焰。
当他发现我盯着他看,他的薄唇边浮出一个有些傲气的弧度。我赶紧移开视线,不想增长此人的气焰。
只听他慢条斯理的吩咐酒保:“再来一盘上好的牛肉,淋上小磨香油。加一坛成年杜康。”两张几案紧挨着,虽然我没有看他,却感到他在侧面注视着我。我挺直脖子,对酒保高声道:“给我来两张素烙饼,外加……一大壶水。”
我就了水吃起素饼,少年的熟牛肉味儿也直往我鼻子里钻,我乐得享受香油开胃,吃得津津有味。可是方寸狭小,我仍旧觉得有两道灼灼的目光定在我的侧脸上。我忍了好久,突然抬头直瞪回去。那个少年似笑非笑,方才骄傲非凡的脸面上浮起一种狐狸般的无赖表情。
李沫,一次飞行事故后来到了晋国,成了一名女扮男装的女县令。ampampbrampampgt 从此开始了苦逼的县令生涯。ampampbrampampgt 东家丢了一只羊,来找李沫,李沫咬牙切齿地说找。ampampbrampampgt 西家夫妻打架,来找李沫。李沫气得把男人痛...
死了一个师傅,我得到了一本秘籍当师傅接二连三出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事情没那么简单。明明是想在游戏里成为一个大侠的我,最后怎么会变成个超级大反派了,这不科学!为什么反派大佬都会看重我啊??...
公告本文于5月21日v到时候万字更新掉落在古代X朝,秦朔南是女扮男装的大将军,是世人公认的战神,最大的烦恼除了如何安邦定国平天下,就是不能暴露女儿身。战死疆场,秦朔南突然穿进后世一本小说里,成为一对反派兄弟传说中会嫁入豪门超有钱的小姨妈。小姨妈是反派兄弟母亲死后唯一在世的亲人,却因为要嫁入豪门选择弃养了他们,间接导致病弱的小反派在年幼的时候废了双腿,终身不能行走,未来长成坐在轮椅上的大杀神,用天才犯罪智商帮助成为杀人狂魔的兄长逃脱追捕。哦,大反派杀的第一个人就是这个姨妈。小姨妈娇滴滴,从没有做过女孩的秦朔南穿越后,怕被当作妖邪烧死,最大的烦恼是如何做好一个现代四体不勤的软妹子,不暴露她能一拳打死三头牛的武力值。不过秦朔南很开心做一个女孩子,所以眼巴巴等着家里如今唯一的顶梁柱养家。16岁大反派霍存席????3岁小反派霍存煜哥哥,姨妈说你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该学会赚钱养家。霍存席我绝对不秦朔南(自以为藏得很好却无意识单手抬起一张实木桌捡绣花针)你说什么?霍存席我绝对不辱使命!本文又名每天都被姨妈逼着赚钱养家的反派...
随手做了一件好事,霍曼姝被拉入了一个驱魔游戏之中,成了除魔卫道的见习女巫玩家。别的巫师虽不至于能手刃邪魔,但至少有一拼之力。她的女巫别说什么手刃邪魔,就是不小心打了邪魔一拳都有可能因为反弹的那点力道狗带。于是别人组队打怪升级的时候,霍曼姝在合成保命符。别人找草药的时候,霍曼姝在合成保命符。别人忙着谈恋爱的时候,霍曼姝还在合成保命符。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战五渣的霍曼姝,突然被传说中战斗力爆表的曲连小哥哥给看上了。曲连小哥哥,曼姝,我带你通关,快奶我!霍曼姝随手丢了一个技能过去,瞬间血条加满。众人,女巫加血这么多的吗?她是天才吗?霍曼姝,哪有什么天才,我只是把你们谈恋爱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合成保命符)上。曲连我就是保命符,看我,我超甜。...
古武世家的慕凤烟被暗处仇家的热武器把她的灵魂给一炮轰到了一个平行时空,历史都没有记载的年代。医毒双绝的她怎么也没想到,她明明已经把仇家一个个的都送上西天了,无聊的在家里脚指头都快抠出三亩地了,怎么就被哪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仇家一炮就把自己一命呜呼了呢。她真是相当的郁闷。。。。。。。某冰山王爷那些传言都有误,本王的王妃,是本王亲自让人从坟墓里扒出来的。某冰山王爷烟儿,此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从坟墓里扒出来的摄政王妃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