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莺时心中念头接二连三的闪过,又惊又悔又恼。
触手在她手边轻轻戳她,一看就知道是想让她捏捏,她抬手拍到一边,不想理会。
祂顿了顿。
唔,这是人类的发脾气吗?
自从被祂带到这个岛上,莺时一直很冷静乖巧,这还是她第一次对他发脾气,祂有点新奇。
触手轻轻爬上她的肩头,往领口内爬去。
莺时头皮一麻,顾不上再生气,忙坐起身把触手抓住。
“不许乱来!”她愤愤咬牙。
触手没动,另一只触手尖尖又碰了碰莺时的手。
莺时微微皱眉,看了一眼,心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
围魏救赵?
果然这个触手小心思很多,连这个都知道!
莺时迅速的确定了自己的猜想,盯着触手好一会儿,脑袋中的闷痛她已经可以习以为常的忽视掉。
最后磨了磨牙,她慢慢伸出手,捏住触手尖尖。
“下去。”莺时又拍了下锁骨处的触手。
触手顿了顿,依依不舍的嘬了她几下,离开了。
莺时面无表情的捏了捏触手,心里哼了一声。
果然这个触手刚才那样就是为了吓唬她,不,如果她不捏触手,对方说不定真的会再来一次——
莺时甚至感觉刚才触手离开的时候有些失望。
比起她妥协,对方似乎更想看她拒绝。
这心眼简直都多成筛子了。
莺时愤愤的想着,捏着触手的手微微用力,然而对方显然并不在意,依旧像之前一样,乖巧的勾了勾她的掌心。
不对,乖巧?
根本就是装出来骗她的。
莺时无数次懊恼昨天打开小黄漫的行为,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等到拿起电脑的时候,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小黄漫给删了。
去死吧。
不过……
第二天,莺时看着眼前虚空中浮现出的黄漫画面,脸木了。
这都什么鬼?
这一茬就过不去了吗?
这一张跟昨天那个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原本画面之中只有触手,而现在触手的本体全部出境,竟然是个上半身是人身,下半身则是无数舞动触手的存在。
而女孩儿原本被束缚在身后的手则被他用手拿着按在了胸口,一脸……的表情。
莺时下意识看了眼触手,很好,他没变成人,至于画面上的这些事,她觉得打死自己也不会这么做的。
空间女主神医女强爽文虐渣发家致富全家流放逃荒,女主能力强,空间辅助特种军医穿越古代,刚穿越就与历史上的大英雄墨玖晔拜堂成亲。据历史记载,墨家满门忠烈,然而却因功高盖主遭到了皇上的忌惮,新婚第二日,便是墨家满门被抄家流放之时。了解这一段历史的赫知冉,果断使用空间搬空墨家财物,让抄家的皇帝抄了个寂寞。流放前,又救了墨家满门的性命。担心流放路上会被饿死?这不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流放,神医小娇妻救了国公府满门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大婚在即,新郎却意外身亡。母亲怜惜,她被悄然送去长安避难,却不想邂逅一段混乱悲凉的感情。静水深流,教人爱恨无奈的他至情至性,温柔体贴的他。是不顾礼教的束缚,选择深爱的他?还是只求一世荣华,将人生随意托付?蕙风布暖,春城飞花,她的生活,终得平安喜乐。...
关于半盲女的英雄之旅缺爱,寻爱,最后只剩一声无奈。留守半盲女一路跌跌撞撞走来的故事。悲欢离合,曲折离奇,然而最终以为的幸福,却也不过是一次又一次无声的痛苦在蔓延。幸福在哪里?几经周折,当楚丽华终于明白创伤不过是因为上帝想要把阳光照进自己心房时,一切才最终豁然开朗。此时,她终于走完了自己的英雄之旅。在失明之前,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关于护妻夫君不迟到那一世,她规规矩矩做人,却被假象蒙蔽了眼睛!以为亲人和睦,爱人深情谁知,一夜之间,美好的幻想赤裸裸的被撕碎,气爆了脑细胞!这一世,她随心而为,任性潇洒,护我暖我的,我挺你到底!伤我害我的,一个也别跑!原以为自己是傍着妖孽开外挂,却发现夫君一直在身边。...
本文将于六月二日开V,开V当天会连更23章总有那么一些出身高贵的白富美,她们可能是男主的原配未婚妻白月光,女主的姐妹仇敌最后无一例外都会成为主角的垫脚石当星际上将龙傲天本龙穿成这些生活在男女主光环...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