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官道边,王伦站在路旁,心中暗喜。
此番与花家小娘子偶遇,还结下善缘,若是以后跟花荣相遇,那招揽此人的把握,那就上升数成。
不仅如此,王伦瞥一眼马儿旁边的碎星弓,他抬手抚摸,很是高兴。
下次若是遇到花荣,便将此弓送与他,擅射之人,一把好弓,犹如一个美人,见到那就舍不得放下。
想到这里,王伦翻身上马,拱手道:“花小娘子,今日相逢,来日再会了。”
花家小娘子柔声道:“敢问恩公高姓大名,往后奴也好拜谢。”
王伦笑了笑:“往后我们定有再见之期,告辞了!”
“恩公一路慢行,慕容战此人,小肚鸡肠,恩公离去,还要小心戒备,以防遭了他的毒手。”花小娘提醒说道。
王伦道:“多谢娘子提醒!”
一旁吴用道:“哥哥,那小子眼神邪乎,只怕不会善罢甘休。”
王伦点点头,也不急着回话,刚要策马而行,忽而望见道路尽头,竟是尘土飞扬,像是有马军朝这边狂奔而来。
吴用惊道:“莫不是那小子后悔,带人杀回来,想要寻我们麻烦吧?”
王伦眉头一皱:“先观察一二,若真的是,那我们先行避让,不能牵连到花家小娘子。”
“都听哥哥安排。”吴用连连点头。
没一会,便见道路尽头,冲来一群马军,前排之人披坚执锐,领头之人,并不是慕容战一帮人。
这帮人的衣衫,不像是禁军的,更不是厢军,更像是乡军团练之类。
除了领头几人披肩,后面的骑兵,也都是没有着甲。
吴用担心道:“哥哥,只怕来者不善啊,我们是否避退?”
王伦沉吟道:“先让到一边,这是官道,他们不过三十多人,真的打起来,想要团灭我们,还是有些难度,先看看再说。”
吴用一阵担忧,见王伦面不改色,他五味杂陈,既有佩服,又有担忧。
没一会,这群武夫在马车旁停下,最前方一个年轻汉子,身披银甲,英武不凡,很是俊秀。
汉子唇红齿白,生得一双俊目,齿白唇红,眉飞入鬓,细腰乍臂,实在是个飒爽将军。
汉子翻身下马,直接掀开马车帘子,进去细说一番,转而走出,径直来到王伦身旁。
“在下清风寨花荣,幸有恩公救我小妹,恩公高姓大名,也好让小可记着,也好拜谢恩公恩情。”花荣拱手说道,神色诚恳,满是恭敬之色。
王伦心中狂喜,没想到,万万没想到啊!
本以为见不到小李广花荣,没想到竟然真的见到了!
老天有眼,还真是瞌睡就来送枕头。
王伦拱手,试探道:“在下之名,只怕说了,花知寨厌弃。”
花荣忙道:“恩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便是我兄妹两人的恩公,岂有厌弃的道理!花某不才,也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
王伦点点头:“实不相瞒,在下梁山水泊寨主王伦!”
“王伦?!”花荣惊呼一声,神色大变。
此话一出,王伦左右护卫,纷纷露出戒备之色,全部按着腰间长刀,生怕对方暴起攻击。
花荣激动道:“原来是王伦哥哥,小弟早就听闻您的大名!您豪气无双,英武非凡,勇救林冲家眷,收留饥荒子女实在让小可仰慕至极!
没想到今日能够在此处相见,实在是庆幸之至,还请恩公受我一拜!”
破局新生从废墟崛起...
常言道,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凌瑾言家的却是透窟窿的碎冰碴子。其一小女娃眨巴水灵灵的眼睛说叔叔,我妈咪是寡妇~很好,他死了!其二小女娃又兴冲冲的拿着名单找他筛选叔叔,我妈咪的追求者好多了,你快帮我挑个爹地~很好,让他给自己选情敌!其三亲了一口合法老婆,被亲女儿告状到警察局臭叔叔,让你占我妈咪便宜,我让你吃一辈子牢饭!明城人所倾佩的凌家家主,上国神秘的盛江集团幕后大boss却在女儿这里缕缕栽跟头。幸好自己有一个温柔善良的暖妻然,他刚得知,他那温柔善良的老婆买凶杀他?!...
他,无名无姓,代号十三。先天剑骨之身,七窍玲珑之心,被神殿收养,以非人之法养大,号称兵人!无亲,无友,无师长杀神,杀佛,杀阎王,只是一尊没有任何感情的杀戮机器。但有这么一天,一个祭坛出现在他面前他短暂的投影到另一个世界,召唤他的是一个蠢萌的小姑凉,自称来自地球,穿越到了这个以守护灵为根本的异界。哥哥,你别走!带带我嘛!和我订立契约成为我的本命守护灵!我可是有系统的人!系统可说了,只要绑定成功,就有新手礼包。赐福守护灵真实伤害天赋,无时空限制的真实伤害!在你原本的那个世界也有效哦!真实伤害懂不懂?无视防御!超厉害的!她以为十三是因为赐福才答应的,其实他只不过是太无聊了而已。在这蠢萌灵师的影响下,他有了名字,渐渐也从一尊冰冷杀戮机器变成了一个人神主十三,你干嘛!他不答,只一剑斩出...
大学生江小北因触电昏迷,醒来后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平行时空,穿越到了自己高二生高三的那个暑假。看到窗外飞过的烈火飞龙,江小北有些懵逼了。这不是洛克王国中的宠物吗?怎么会出现在现实世界中?我一定是还没睡醒!随后他就发现,这个世界中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洛克王国中的宠物降临到了地球,因为他们的特殊的能力,人们将其命名为精灵。且看一名洛克老玩家如何在这个世界中叱咤风云,谱写一段传奇的人生。...
将落后的乱世建设成盛世,让女人也能封爵拜相继承皇位富二代独生女高晓萌穿越成国公府嫡子赖瑾。出生太晚,世子之位已定,继承权飞了,想当个混吃混喝的纨绔享受荣华富贵,奈何,朝代过于贫穷落后,且战乱不断...
三万字上榜前隔日更哦)我以为我是灰姑娘,遇到了拿着水晶鞋的王子,谁知王子这狗比,竟然是拿了攻略系统来攻略我的!!—来自沈又又日记—我喜欢你,又又。淮海一中出了名的学渣沈又又,有一天接到了校草季远的告白。季远其人,在某乎有个专门为他开的答题楼,名为投胎要投季远有个首富爸,还有个曾经红透半边天的影后妈,本人更是又帅又飒,追他的女人男人能从城东排到城西。这样的季远,沈又又自然受宠若惊地答应了,可一个月后,她被甩了。为什么分手?她问。彼时天边残阳如血,季远看着她,笑得凉薄又温柔又又,照照镜子。我只是玩玩而已。四年后,季远学成归国,成为名利场里最受瞩目的新人物,只手就能搅弄风云,女人们趋之若鹜,却近身不得。而这样一朵高岭之花,却在一次晚宴上醉酒失态,仰头拉住一个女人,喊又又。灯影明灭里,那叫又又的女人笑了,那笑淌着蜜季先生,大家都是出来玩的。别这么玩不起。不久,圈内人都知道,季远被国内第一女团Class队长,沈又又玩了。沈又又其人,又乖又软又甜,某扑宅男票选第一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