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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逛街去(第1页)

“总之事情就这么定了,这个婚,你小子想结也得结,不想结,也得结了。”我爸拍板说道:“等过完年,你就跟我们回市里。”“回去干啥?我在家里呆着挺舒服的。”我急忙摇头。虽说我从小都是在市里长大的,但我已经习惯了在老家的生活。“人家许云乐在市里上大学,你怎么着也得离人家近一点吧?一直在老家待着,别人能看得起你啊?”我爸瞪了我一眼:“虽说你没考上大学,但到市里找个工作,怎么说也体面一点。”我有些无奈了。怎么解释都没用啊。“那还真是双喜临门啊,林耀过两月,也结婚了,日子都订好了,到时候你们可得回来喝喜酒啊。”林耀的母亲这时候走出来笑着说道。“那肯定的。”亲戚们其乐融融的聊天,到了饭店就是喝酒,喝完酒下午就是打牌娱乐。我没心思继续待着,吃过饭,就回了家。家里,白落这货盯着电视看。“一晚上没回来,没干好事吧。”白落转过头,冲我贱笑。“再说这事,我给你电视关了。”“你敢!”我懒得说话,走过去一把扯掉了电视的电源。“林一,本尊和你不死不休!”白落冲过来就甩我一套王八拳。只不过他的拳头绵软无力。我一巴掌拍他脑门上:“再吵吵,一辈子别想看电视。”“林一,刚才是我说话太大声了,我道歉,你快给我把电视开开呗。”白落拿我没办法,只能求饶。我一撇嘴,给他把电视打开了。他聚精会神的盯着电视看,不敢再打扰我。我自己回房间睡了一觉。一直到林耀跑到我家里来,叫我吃晚饭。接下来的几天,就是不停的走亲戚。几乎关系近一点的,都会在大年过后宴请亲朋。一直到大年十二这天,该走的亲戚,基本上都走了个遍。也该回市里了。这段时间,我还跟我妈争取了几次,想留在老家。但无论我多大年纪,在我没成家之前,在我爸妈眼里,永远都只是一个小孩。我的话,自然也没有什么用。倒是白落。我爸妈问我是个什么意思。要么就送到孤儿院去,要么就跟着我们一起去市里。虽说这家伙是个妖,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下来,他表现得和一个普通小孩也没啥区别。当然,以他现在的能力,就算想害人也做不到。思量一番后,我还是决定带着白落一起回市里。以这家伙的智商,去孤儿院指不定受什么样的欺负,跟着我,好歹能吃一口饱饭。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之前在陷阴山的时候,白落拼命救我,挡下了护陵尸的攻击。我嘴上不说,但心里记着的。倒是许云乐,自从回到村子里之后,就再也没见着了。她也在忙着走亲戚。我也不可能主动去找她。坐上回市里的大巴车,我心中感慨万千。原本只是因为高考失利,回乡下散心。没想到这一呆,就是三四年的时间。而这三四年,更是改变了我的整个人生。村里人总以为,我们一家在市里生活,做生意,肯定很有钱。但实际上,也只是为了生活劳累。爸妈开了个早餐铺,每天两三点就得起床,劳累得很。好在生意也还算过得去。几年没回来了,看到街边的铺子,好多都已经换了招牌。“你自己把房间收拾一下,另外把杂物间收拾出来,给白落住。”刚回来,我妈便指使我收拾屋子去。我点点头,进了店里,顺着楼梯上了二楼。二楼的空间并不大,甚至可以说狭窄得很。几间隔出来的房间。我走到自己的屋子,里面的装饰并没有变化,桌上摆着漫画书,以及一堆复习资料。虽然这几年我没在家,但房间里很干净,我妈肯定经常给我打扫。我往床上一躺。想着之后该做什么。现在年纪也二十多了,不可能像之前学生时期那样,每天无所事事。虽说我手里现在还有几十万的现金,但总得找点事做吧。“林一,别躺着了,赶紧收拾杂物间。”我妈上楼看了我一眼。“行。”我起身,去杂物间收拾东西。不仅是收拾杂物间,还有打扫卫生。虽说店里还算干净,但毕竟接近一个月没在,肯定得大扫除。忙完,就已经是晚上了。“白落这孩子既然跟着我们了,那不能让他整天在家里看电视吧,找时间去半个领养手续,找个小学让他上学去。”吃晚饭的时候,我妈突然开口说道。“啊?上学?”白落瞪大了眼,随后一脸紧张的看着我:“林一,快帮我说说好话,我不能去上学,要是我去上学,传出去,可就没脸见人了。”“上学怎么了?我们那个年代,想上学都没机会呢!”我爸摇摇头。我妈也开口道:“你年纪这么小,不上学能干啥?在家里跟我们做早餐生意?”“我……”白落一个劲的朝我使眼色。我没有说话。正好我也发愁每天该让白落干啥,让他去上学,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就是想给他上户口有点麻烦。毕竟是个黑户。就在我们吃饭的时候,门口响起一阵敲门声。我转过头一看,许云乐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门口。“哟,云乐来了?吃饭了没,阿姨给你盛饭。”我妈一看到许云乐,立马笑了起来。“阿姨,我吃过了!听说你们回市里了,就过来看看你们。”许云乐满脸笑容:“第一次来,我也不知道买点啥,就买了些水果。”她手里,提着一大袋水果。“哎呀,你这孩子,来就来嘛,还拿什么东西!”我妈笑容不减,急忙接了过来:“快坐。”“阿姨,我来是找林一出去玩的。”许云乐看向了我。“好,你们去玩你们的。”我妈急忙瞪了我一眼:“还吃什么吃,饿死鬼投胎啊你?没看到许云乐来了,赶紧上楼换身衣服,陪人家逛街去。”:()最后一个赶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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