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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容易堵车,林目森怕迟到,出门很早,现在才六点四十。但他没给宋醒发消息,也没有催促。
周末,大学生大多有出校要进行的娱乐活动。校门口等车的同学很多。
林目森的大学时光其实是丰富多彩的,他和朋友在球场打酣畅淋漓的比赛,也常一个人凌晨出岛去看日出,偶尔也窝在自己的单人宿舍睡懒觉。更多时候,在各地旅游。行走在路上,林目森可以短暂忘记自己对未来的迷惘和处于压迫下的强烈反抗意志。
如此想来,那几年确是最自由的时光。
林目森目光里看到宋醒的时候,宋醒手上提着纸袋,头微低着往前走。
不抬头走路可不是个好习惯,林目森在人群中穿梭,换到了一个不显眼的位置,双手插在口袋里,倚着墙面,眼睛径直凝视着宋醒。
十一月的天,宋醒总算没穿他那件标志性的白t恤,套了件浅蓝色长袖连帽卫衣,配蓝色牛仔裤。虽然没自己高,但还是清瘦的高个,穿蓝色更显白。确实不像老师,比大学生还像大学生。
刷完脸走出校门,宋醒继续往前走。应该是学生,看到宋醒热情地和他打招呼。宋醒这才抬起来,略显慌乱地对学生笑,招手打招呼。
走到一个空旷位置,宋醒环顾四周没看见人,最后拿起手机。
林目森收回视线,将车钥匙拿在手上,朝宋醒走去。
“宋醒。”林目森从背后叫他的名字。
宋醒反应很快地回头,他对林目森的声音敏感。“林……林目森。”他招手,开口却不顺畅,显然不习惯直呼林目森的本名。
他比任何人都熟悉这个名字,在心中默念过百遍千遍,光明正大地提及确是第一次。
“衣服还你。谢谢。”宋醒下意识低头,不敢直视林目森,手上将纸袋递出。
“嗯。”林目森接过。无可避免的,两人的手触碰上。“等很久了吗?”林目森问。
“没有没有,刚到。刚刚才到。”宋醒解释。他说的是实话,尽管以前在大学为了一场不知道林目森是否会参加的球赛,宋醒等过很多次等过很长时间。但今天确实没有等待很久。
“走吧,晚上风大。”明明天气不是很冷,宋醒的手还是冰凉。
两人往停车的方向走,宋醒走在林目森身后,连脚步声都听不到。
走路也喜欢跟在人身后,又是一个坏习惯。
林目森想着,将脚步放快。偏头,视线中,宋醒也加快脚步,但那几米的距离始终保持恒久不变。
林目森的步伐又放缓,身后的脚步轻了。宋醒往后退一步,调整自己的步频。
已经是一种刻入身体的本能。
林目森没头没脑地想,是不是大学那几年也是这样。在无数往前走的道路上,无论阳光明媚还是阴雨绵绵,身后几米都有宋醒。只是因为自己从未回头所以从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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