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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页)

人力不可为的事情太多。

个人英雄主义就像是个劣质笑话。

那一天,他这个缉毒队下面的单线线人成了不见天日的“黑户”,为了活下去,他又把自己送到了缉毒队面前,眼睁睁地看着这些昔日不见面的“战友”,把他拷起来审。他掩饰本性很多年,以为自己早已经里外浑然一体,轻易不动真情。没想到,看着张鹏飞冒着傻气,痛心疾首逼他认罪,试图拯救他这个昔日兄弟的认真模样,他竟然还是气得想升天。

不过,这的确怪不了别人,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常江海活着的时候问过他,要不要在公安登记身份。

提及此事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在大洇江的桥洞下迎风抽烟。江上暗淡的黄昏笼着收船归来的老渔人,那人孤独上岸,陈慕山也刚好抽完了一整根烟,然后他说:“算了吧。”

为什么算了。

不论当时和现在,他都说不清楚具体的原因。

可能是为了得到一具完整的自由身,也可能是为了回避复杂的社会关系,又或者他对生活的寄望已经断了,麻木沉默,需要一种与“出生入死”不一样的刺激,才能重新活过来。

很多年以前,就在他与常江海所立的这个桥洞下面,易秋盖着他的外套,坐在水边看书,陈慕山把脚泡在水里乘凉。燥热的盛夏午后,易秋和他一起读过一本现代诗集——《写碑之心》

第一首诗名叫《与清风书》(真实存在,非原创,作者陈先发先生),这首诗起头第一句如是说——

我想生活在一个儒侠并举的中国。

“侠”是什么?

易秋说那是一个独自来去天地之间,不问功过,只讲快意恩仇的人。

陈慕山问易秋见过“侠”没有。

易秋说没有,侠都活在传说里。

听起来还挺唬人的。

现在想想,两个十几岁的人坐在江边聊年轻的人生与边境广袤的‘江湖’,聊出的江湖气也冒着少年傻气。

不问功过,陈慕山面前做到了。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问题是,他要怎么才能活到民间的传说里去。

或者,退而求其次,把“传说”先去掉。他要怎么活到人间去。

不论他怎么想,他都避不开易秋这个人。

七八岁的时候,易秋在福利院里把他当狗养。

十几岁的时候,易秋意识到她自己的荒唐,她开始修正她自己,也试图修正陈慕山。

“我还想当小秋的大狗狗,”

“不,陈慕山你不想,你是个人。”

“我不想当人,这世上没有好人。”

“不,你想。你想当一好人。”

两个人反复拉锯。

小的时候,他可以靠着冒充一只毛茸茸的狗儿来索要女孩的温暖和柔软,然而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成长让她舒展开精神的枝叶,在阳光雨露下摇曳生姿,令她脱胎换骨,开始反思昨日的荒唐和过错。易秋的“反思”对陈慕山来说,类似某种意义上的“遗弃”。她的性别意识开始建立,她明白男女有别,她再也不会伸手抚摸他的头,再也不会披他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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