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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能学院,下午又是自习课。高三能讲的内容,老师们都已经反反复复讲了无数次。现在除了各种测验考试,剩下的就是自习课,当然,主要原因是各个学校的老师死的死、残的残,还能来上课的老师就那么几位,压根分不开身。教室里,张寿趴在桌上呼呼大睡,脑袋被书本盖着,还能听到他打呼噜的声音。太阳从窗户照射进来,坐在张寿旁边的余贤正在‘玩’血能,他双手放在课桌下面,两只手都凝聚一团血能,接着控制血能凸起,形成两个模糊的人形。这两个血能构成的人形就这样在他手掌中拿着长枪对战,两根长枪不断地碰撞。血族有两大战力构成,其中之一就是血能,任何一个觉醒血能天赋的吸血鬼,都会被血族重点培养。余贤很清楚血能的重要性。况且初中的时候,他就看过很多跟血族有关的网络小说。让他最记忆深刻的是一本叫《觉醒血能后,我走上人生巅峰》的小说。书中主角意外拯救血族大人物,得到初拥的机会,但因为第一天赋太差被其他吸血鬼轻视、嘲讽,结果第一个大天赋就是血能,从而被认为是血族百年一遇的超级天才,最后不但打脸瞧不起他的吸血鬼,还升职加薪,赢取血族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值得一提的是这本小说展现大量虚构的血法术。余贤读初二那段时间一度疯狂痴迷这本小说,甚至幻想自己就是主角。大概,当年还在读初二的他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不但成为吸血鬼,而且第三个天赋就是血能,简直就比爽文小说还要不科学。不得不说,古人的名言名语,含金量还在上升。有时候真实比小说更加荒诞,因为虚构是在一定逻辑下进行的,而现实往往毫无逻辑可言。自从觉醒血能天赋后,余贤一直都在琢磨血法术。麒麟app里有不少吸血鬼运用血能的影像资料,比如利用血能召唤巨大的血之镰刀,还有能够封锁环境的血之锁链,另外还有飞行用的血翼术,白天用来遮挡光线的血之斗篷,甚至还有始祖白天战斗时使用的红云黑天术。其中有很多血法术,光看效果根本无法理解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余贤最后只好将目光放在血之镰刀上面,这法术虽然同样不简单,但他觉得自己未必不能高仿一下。他现在操控血能构成的小人作战,其实就是在锻炼自己操纵血能塑形的能力,而小人手中的长枪则是锻炼血能构建成武器后的稳定性。因为没有人指导,他也不清楚自己的想法对不对,跟血族的血法术有多大差距。其实他还开发出一种用途,那就是泡泡。在将血能变得具有黏性后,只要稍微增加点空气,血能就会跟口香糖一样,轻易吹出泡泡。如果将大量泡泡控制在脚底,可以产生巨大的弹性,他的速度会变得特别夸张。除此之外,他还设想在白银之血编织的铠甲内层铺设大量细小的泡泡作为缓冲层,面对那些力量巨大的对手时,应该能起到不错的防御作用。下课铃声响起。余贤将血能收回体内,接着取出手机看各种热搜新闻,稍微放松一下精神。虽然他在太阳照射下并不会感到疲惫,但精神一直集中也会感到另外一种累,就像进厂打工,在流水线上就算肉体不累,人也会产生倦意。最好还是劳逸结合,该放松的时候就放松休息。“咸鱼,你晚上有空吗?”陈玲跟诺拉小声聊了一会,接着转身看着余贤问道。余贤点头道:“有空,干嘛?”巡夜并不是每天都要去。他和张寿一周只需巡夜两次,剩下由战警排班负责巡夜。因为昨晚他和张寿已经执行过一次巡夜任务,所以今天肯定不会再轮到他和张寿,他是真有时间。“斗兽竞技场,今晚有压轴表演,诺拉想邀请我们一起去看表演,你和张寿要去吗?”陈玲开口问道。余贤看了一眼诺拉,见诺拉假装不在意的样子,不由笑道:“既然呆头鹅请客,我当然不能错过。”斗兽竞技场,其实就是超凡者在野外捕捉各种超凡生物,然后将这些生物与超凡者放在一个笼子里竞技,有点类似于斗牛,最后都是以杀死这些超凡生物为结局。余贤并没有看过现场的比赛,但网上有不少收费的视频,以前他看过很多视频。那些出名的斗兽勇士,本质上就是大明星,不但会给各种产品代言,还拥有大量的粉丝,光是周边就能赚几个小目标。如果没有加入麒麟,等强大到不怕血族时,余贤觉得自己很可能会成为一名斗兽勇士。“你才呆头鹅。”诺拉一听,给了余贤一个大大的白眼,但嘴角却悄悄上扬。其实诺拉这段时间,因为余贤的关系,在血族中不但地位没有下降,反而地位上升极快。如果说以前她只是被超能学院戏称为血族小公主,那么现在还真就快成为血族的小公主。,!余贤利用她的血液成为吸血鬼,同样不惧怕阳光,这是一个巨大的飞跃,如果所有被她初拥的吸血鬼都不怕阳光,血族将不再仅限于在黑夜行动,白天血族也可以宣示自己的存在。可以说,诺拉就是血族新的希望,就连始祖都投下目光,甚至考虑赐予她始祖之血。下一节课还是自习。三人商量好晚上在什么地方集合之后,纷纷保持安静,各做各事。余贤依然将手放在课桌下面,不过这次他凝聚出一把血色小刀,他将刀按在自己掌心,感受着刀的硬度和锋利程度。“如果继续压缩血能……”余贤通过触感,判断自己制作的刀只是普通铁器的水准,于是通过意念开始压缩血能。虽然大多数吸血鬼都是脆皮,但余贤他却是个例外。不知道为什么,他的体型确实已经跟正常的吸血鬼差不多,身材纤细甚至还略有点消瘦,光看他的脸以及肌肉线条,绝对没有人能想到他可以轻易抬起一两吨重的物体。为了适应自身的力量与速度,他的皮肤、筋骨都变得非常强韧。尤其是在觉醒血能之后,一般的菜刀已经无法划破他的皮肤,像铁棍之类的武器,已经很难对他造成有效的伤害。此时,原本十五厘米的刀被他压缩成十厘米。刀轻轻一划。他手掌就出现一道血痕,不过在太阳的照射下,血痕瞬间消失。:()十天一天赋,成为吸血鬼的我太bu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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