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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我们的教室里,只有半桶饮水机里的水,没有食物。”
奉阳大学,北区教学楼一楼的一间教室,一群人围坐在一起。
姜新独自坐在角落,眼神飘向外面,若有所思,丝毫不关心众人的讨论。
“同学们,大家都听到了,为了保证大家都能活下去,我们需要有人出去寻找物资。”
一个身穿名牌的男生站在讲台上,趾高气昂。
“陆少说的对,我赞成!”
“没错,必须要找人出去寻找物资。”
“陆之昂,外面都是丧尸,这个时候出去,那就是去送死啊。”一个女生反驳,下意识的看一眼窗外的丧尸,打了一个冷颤。
“那又怎么样?难道就这么等死吗?”另一个女生愤愤不平,这两人末世之前就是关系不好,只要一个人说话,令一个人就马上跳出来反对。
“闭嘴!”陆之昂打断了她们的争吵,“想必大家都认识我,也知道我家里的一些背景,只要大家听我的,我一定保证大家可以活下来。”
整个奉阳大学确实很少有人不知道他,因为他家里可不仅仅是有钱,最重要的是,他爸是当地有名的企业家,据说还有着一些上层背景。
这种环境下,也只有官方才能拯救他们,跟着一个有背景的二代,就多了一份活下去的可能,等着他爸来救他的时候,顺便也能给自己带到政府的避难所去。
“现在,我们要推选一个人出去帮我们收集物资,让我们坚持到我爸派人过来。”
说完之后,扫视一圈,把目光锁定在姜新身上。
“姜新是我们这些人身体素质最好的,我提议姜新,谁赞成谁反对。”
姜新嗤笑一声,站起身来,健硕的身材加上185的身高,还有很有压迫力的。
陆之昂下意识的后退一步,眼神四处乱扫,似乎在寻求帮助。
姜新知道陆之昂在针对自己,原因无他,就因为陆之昂追求的女神夏可欣,曾经在自己碗里夹了一筷子菜。
当时自己刚刚进入大学,好好吃着饭,就突然冒出来一个美女,话也不说就把筷子伸到自己餐盘里,给自己弄的一脸懵逼。
第二天,校内论坛上,就出现了一个帖子。
《一身清贫,怎敢误佳人》
夏可欣成了大众女神,而自己,则成了衬托女神的“清贫”小丑。
他知道这是夏可欣故意找人拍的,为的就是出名。
后面还有舔狗跟帖说这种美好的画面,估计能让姜新一生都记得。
还美好画面,要不是害怕惹事,老子当时就想给她一耳光。
“姜新,你是个善良的人,从我当初吃的菜你没有反对我就知道,就算是为了保护我,可以吗?”
夏可欣走到姜新面前,语气诚恳,眼睛里充满了虚假的温柔。
“对对对,我也赞成是姜新去找。”
“我同意陆少和夏女神的说法。”
一时间,同学们纷纷复议,一边倒的赞成让姜新出去。
夏可欣不缺舔狗,陆之昂也都是狗腿子,他两意见一致,在大伙眼里,这个事自然就算拍板定下了。
当然,其他人赞成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被选中的人,不是自己。
陆之昂轻蔑的瞟了一样姜新,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姜新冷漠的看了一圈,明知道外面围着不计其数的丧尸,这个时候出去跟送死几乎没有区别,他们却依然这么逼自己。
什么狗屁同学情,看着这一张张丑恶的嘴里,他只觉得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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