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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仙比量的大小,最多也就五六岁的男童身量。五六岁的记忆,除非天资聪颖过目不忘,否则根本无从回忆。
“别总是叫我姑娘,我叫血仙,仙子的仙。”
血仙手指一转,一截木棍出现在手心,她一笔一划的在土地上写出了名字。
“这就是我的名字,你可不许再忘了。”
血仙黑亮亮的眼睛盯着周云砚,光洁如玉的脸颊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色泽。
这只名叫血仙的精怪很美。
今日清晨惊醒之时,匆匆瞥过血仙的容颜,周云砚的震惊里有对突发状况的惊慌,以及对血仙容貌的诧异。
这是一张精怪的容颜。
若不是精怪,又怎能如此的勾魂夺魄。
“你若再忘,我便吞了你。”
血仙仿佛玩笑般,笑着说道。
遁地虎打了一个哆嗦,他可不觉得血仙在开玩笑。
“血仙”两个字在舌尖滚过一圈,周云砚道:“可还有其他的线索,只从身高,确实无从想起。”
血仙想了想:“鼓,清晨给你看的那只鼓。”
周云砚浓眉紧皱,脑海中确实一点片段都没有。按理说,遇见精怪这种事情,即使是年龄小,也不应该一点记忆都没有。
血仙眸光一闪,又恢复到平日的神情,淡淡道:“不过,你们人到了一定年岁,的确会将小时见精怪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你不必执着,只要日日与我恩爱,自会想起来的。”
周云砚:“……姑,血姑娘说话总是如此……直白?”
什么日日与我恩爱,听得周云砚额头青筋都要绷起了。
“血仙,不要唤我血姑娘,甚是难听。”
若非关系非常熟稔,否则根本不会直呼姑娘家的芳名。
周云砚犹豫了半晌,想着就算反驳,这树精也不会听,遂妥协道:“……血仙。”
血仙听得顺耳,心情愉悦,便再次往周云砚身上扑了过去。
“……!”周云砚连忙往后躲:“血仙是忘了方才的话了吗,莫要在人前做这孟浪之举。”
血仙:“哪里有人?”
周云砚看向角落里的遁地虎,遁地虎立即警觉,双眼一闭:“小的什么都没看到。”他怕血仙直接把他的罩子给挖了。
眼看着血仙越来越近,周云砚伸出手掌:“……等,我还有一事想问。”
血仙虽然想扑他身上与他亲香,但看周云砚躲来躲去,也觉得甚是有趣,便停下动作道:“你说。”
周云砚堂堂八尺多的男儿,第一次被一个女人,不是,女精怪追得满帐躲。见血仙停下来,他暗暗的呼了一口气:“不知血仙是何精怪?”
听血仙方才的话,他猜想,既然是天生地长,那就应是花草树木、山林河川之类。
就听血仙道:“我是树精。”
作者有话要说:血仙:那么多年戏岂是白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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