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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第1页)

汀斯控制的每一具尸体,大到尸鸟,小到尸蚁,都要经过他附着黑暗因子,才能实现控制。

他不是天赋型,他的a级控尸异能是在濒死条件下偶然觉醒的,撤掉这一条件,他只是个f级。

所以,他不是看到尸体就能够立马控制,巨大的尸体需要他的血,微小型的尸体需要触摸。要先收集各类尸体,再经过处理,才能成为他的工具。

汀斯把他处理过的尸体,藏在了不同的位置,他在家园里储存的尸体数量是最少的,理由很简单,在未被秦端阳发现身份以前,他把家园更多的当做居所,而不是藏尸点。

现在他要去找距离家园最近的那一处藏尸点,那里储藏的尸体有上千只。

在可以肆意游荡的夜晚,汀斯会像一抹游魂一样,离开家园,去荒原上捡尸体。

每晚都有各种各样的生物死亡,它们与人类一样脆弱,却比人类更加可爱。有时遇到的是活物,汀斯会弄死它,让它变成一具可爱的尸体。

第一次捣毁人类据点的时候,汀斯自认为很温柔了。

他玩了一个游戏,让活尸抓住据点士兵中最瘦小的一员,一路拖走,但不杀他,确保他声嘶力竭的呼救声能传入绝大多数人的耳朵里,看是否会有人过来营救。另一边投放大量活尸,让全员陷入苦战。

如果有人来救,就代表他输了。如果他输,就停止攻击,放他们一马。

很遗憾的是,他赢了。

苦战状态下,每个人只想着自己的安危,彻底将这个喊救命喊到嗓子都哑了的同伴,弃之不顾。

看吧,这就是人类的真面目。

从此,他再也没有手软过。

汀斯坐在一条尸蛇的背部,尸蛇载着他向藏尸点游移。

就快要到了。到达藏尸点,他会坐着尸鸟、带上千只活尸回去,把家园里的人杀光。反正人类到最后一定会灭亡,由他杀死,或是由黑暗消灭,并没有什么差别。

他也会死。要是能在他死之前,找到哥哥,两个人一起赴死,就好了……

汀斯陷入呆滞,精神状况忽然变得不太稳定。那个人给他的爱与伤害,是他精神混乱的根源。

恍惚间,他回了回神,有些茫然地眺望,那里似乎有吸引他的东西,他并能不确定,只是一种直觉。

然后,他好像看到了……一只兔子?

汀斯以为自己看错了,黑暗因子高达536,对任何的光源都敏感得要命,汀斯本以为那不是兔子,而是一团光。

直到他确定那确实是一只兔子……

它太白太亮了,简直不可思议,让人嘴巴都要合不拢。汀斯是土生土长的荒原人,从未在这片土地上见到过白兔,更不要说,那只白兔还能够牢牢吸住他的注意力。

白兔身体的每一个细节,汀斯都疯狂想要看清。柔软顺摇的毛,□□的耳朵贴在脑后,四爪很快地倒动,奔跑令它的尾巴拉长,眼睛半眯着……

太要命了,他能看那只兔看一辈子。

一兔绝尘的速度,令汀斯逐渐看不清它了。它跑得比尸蛇快得多,从他斜后方跑到了他的前方,转弯朝着另一边去了,现在只剩下一点点背影。

本能的欲望令汀斯的每根血管剧烈鼓噪,他要追上去,把兔子抓到手。抓兔子要紧,不然它要跑掉了。

杀回去的事先放一边。

陈兔在试验汀斯有没有趋光性,故意绕着他跑,看会不会引起他的注意。

[控尸人放弃原本路线,来追你了。]

尸蛇的游动速度加快,陈兔后腿用力一个提速,也跑得更快。

作为一只兔,天生的猎物,他很会揣摩猎手的心理。

猎物跑得太快,彻底跑没了影,耐性不够好的猎手会忿忿而归,放弃搜索与捕猎,想要愚弄猎手的话,就要始终给他一点盼头。

让他觉得只要加把劲,就能追上,让他觉得猎物就快要跑累了,很快,他就要大获成功。

因而陈兔总是故意留给汀斯一点毛茸茸的背影,让汀斯能够始终看到他、有心情追逐他,并认为很快会追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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