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02
一年前,宙斯敲响了我家房门。
我之所以没有直接报警,是因为当时我那脑子有点问题的老爸,约翰·霍克刚好在家。
他见到宙斯后,直接起身,低声喊了一句父亲,然后朝着宙斯的脑壳甩起手中重达一公斤的扳手。
从那之后宙斯时常躲开我爸来蹭饭,每一次都像是几天没吃东西的样子。
“阿瑞斯不在家吧?”
跟着我进门后,宙斯那张因时光和风霜徒增皱纹的面孔浮现出警惕的神色。
——是的,我那个脑子出了问题,如今只能跑长途运输的傻子老爹,名叫约翰·霍克,实际上就是希腊神话中大名鼎鼎的战神阿瑞斯。
所以宙斯确实是我亲爷爷。
“下周才回来呢。”
我打开冰箱,把即食意面和番茄酱拿出来。
这样的食物换来了宙斯嫌弃的表情:“有别的吗?”
我翻了个白眼:“爱吃不吃。”
宙斯穿着的是欧式定制西装,极其合身的布料容不得半分粗暴对待,因而他拉开椅子后,像所有贵气十足的男富豪一样,先行解开了西装上手工制作的金属纽扣,然后才彬彬有礼地坐在了我家总价不过三十五美元的餐桌边。
这么便宜是因为餐桌由我爸亲手打造,木板是从二手市场淘换来的。
“你刚才什么意思,”我问,“什么拯救世界什么的?”
“不能等我吃完饭再说吗?”
我把桌上的意面拿到了自己这边。
宙斯重重叹息一声,嘀咕着诸如我不爱他,不尊敬长辈之类的话,从西装口袋中拿出几张照片。
“看这个。”
“什么?”
他把照片推到我的面前。
我定睛一看,巴掌大的照片中记录的是我爸的脸。
在我的记忆里,父亲的形象不能说邋遢,但绝对称不上利索:他总是一身不太妥帖的旧衬衣,松松垮垮,长裤之下更倾向于直接踩着拖鞋出门而不是皮鞋。两鬓已白的头发乱糟糟的,胡子也是一样,我每天提醒他打理,效果甚微。
因为脑子不太好使,他也不爱说话,很多时候沉默的像个哑巴。
唯独结实的手臂线条,以及高大的身材,和那双时不时闪过锐利视线的眼睛,提醒着我,他脑子清醒的时候,曾经是旧时战争、杀戮与暴()乱之神,神王宙斯与天后赫拉的亲生儿子,阿瑞斯。
但照片中的我爸不一样。
没有混沌茫然的表情,没有单身汉一般的不修边幅,他脊背挺直、黑发利落,目光炯炯有神,更重要的是穿着一身灰绿色迷彩服装,战斗装备极其齐全,一根枪带环过他的肩膀,突()击()步()枪坠在胸前。
这是我只在游戏里见过的雇佣兵形象。
而照片的背景,则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黄沙。
“十七年前。”
空间女主神医女强爽文虐渣发家致富全家流放逃荒,女主能力强,空间辅助特种军医穿越古代,刚穿越就与历史上的大英雄墨玖晔拜堂成亲。据历史记载,墨家满门忠烈,然而却因功高盖主遭到了皇上的忌惮,新婚第二日,便是墨家满门被抄家流放之时。了解这一段历史的赫知冉,果断使用空间搬空墨家财物,让抄家的皇帝抄了个寂寞。流放前,又救了墨家满门的性命。担心流放路上会被饿死?这不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流放,神医小娇妻救了国公府满门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大婚在即,新郎却意外身亡。母亲怜惜,她被悄然送去长安避难,却不想邂逅一段混乱悲凉的感情。静水深流,教人爱恨无奈的他至情至性,温柔体贴的他。是不顾礼教的束缚,选择深爱的他?还是只求一世荣华,将人生随意托付?蕙风布暖,春城飞花,她的生活,终得平安喜乐。...
关于半盲女的英雄之旅缺爱,寻爱,最后只剩一声无奈。留守半盲女一路跌跌撞撞走来的故事。悲欢离合,曲折离奇,然而最终以为的幸福,却也不过是一次又一次无声的痛苦在蔓延。幸福在哪里?几经周折,当楚丽华终于明白创伤不过是因为上帝想要把阳光照进自己心房时,一切才最终豁然开朗。此时,她终于走完了自己的英雄之旅。在失明之前,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关于护妻夫君不迟到那一世,她规规矩矩做人,却被假象蒙蔽了眼睛!以为亲人和睦,爱人深情谁知,一夜之间,美好的幻想赤裸裸的被撕碎,气爆了脑细胞!这一世,她随心而为,任性潇洒,护我暖我的,我挺你到底!伤我害我的,一个也别跑!原以为自己是傍着妖孽开外挂,却发现夫君一直在身边。...
本文将于六月二日开V,开V当天会连更23章总有那么一些出身高贵的白富美,她们可能是男主的原配未婚妻白月光,女主的姐妹仇敌最后无一例外都会成为主角的垫脚石当星际上将龙傲天本龙穿成这些生活在男女主光环...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