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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最终悄悄挪了位置,朝他靠近,在黑暗中摸索了两下,摸到了他撑着地的手。我先将手搭在他的手背上,见他没有反对,便大胆的牵上了他的手。“我们谈谈外星人吧。”“什么?”“我说,谈谈外星人。”我重复了一遍,与江既并排坐着,指着落地窗外的天空,“我小的时候总是喜欢抬头看夜空,会想其他星球上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会想象外星人的生活。”我的手指指着夜空中的某处:“比如这一颗星上外星人,他们可能住在棉花泡泡屋里,每天不愁吃不愁喝,饿了就从屋里揪一坨棉花糖吃。有些时候想着想着,我就会忘记一些让我不那么愉悦的事情。”“我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我试着复述那个奇怪的调子,“‘perasperaadastra’,意思就是‘穿越逆境,抵达繁星’。我想我们总得经历一些事,这样才能去到最想去的那一颗星球。”我扭头望向江既,却发现他正眸色深沉地垂头凝视我。我的话一下卡了壳,想再接起时却忘了自己想说什么。“你……”我看着江既慢慢俯身向我靠近,在一半时忽然停了下来,退回了原来的位置,作势要站起来。我不知为何,突然鬼迷心窍,空着的手一把拉住江既的手机,止住了他的动作,然后凑上身轻轻贴了下他的嘴角。江既垂下睫毛,喉结滚了滚,哑声说:“我感冒了。”“是流感吗?”我问。他语气不满:“是流感你就不亲了吗?”“我——唔。”我甫一开口,就被江既扣住了后脑,重重地吻了过来,剩下的话尽数堵在了嘴里。我死死抓着他的衣袖,心想他嘴唇好烫。--------------------“perasperaadastra”——拉丁谚语不喜欢我骗你的江既含住了我的下唇,用牙齿轻轻磨着,他嘴里有一股很淡的薄荷味。我能感受到他的吻在逐渐加深,一边吻着一边抬起空闲的手抚上了我的腰。进屋的时候我就将外套脱下,现在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卫衣,江既的手搭在我的腰间,热意透过衣服攀爬到背上,再传到心脏。温热的气息扑面而来,热气浅浅刮擦过嘴唇。好痒……我迷迷糊糊地想着,下意识伸出舌头想舔一下嘴唇,舌尖却不小心在江既的上唇轻碰了一下。我感觉到面前的人呼吸突然急促,眸光一沉,贴着我的嘴唇,自上而下望进我的眼睛,声音还有些哑:“谁教你的?”“什么?”我一直憋着气,现在有点晕,思绪也变慢了,隔了一会儿才明白他的意思,“是你弄得太痒了,我没忍住。”江既突然站了起来,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双手还揪着他的衣袖,整个人挂在他的身上。“你怎么了?”我盯着江既的脸,有些奇怪地问。江既的耳垂透着一点红,我攀着他的手臂从地上站起来,抬手碰了碰他的额头,自言自语:“还在发烧吗?好像是有点,但是没有很烫……”我的手在他的额头摸了两下,手腕突然却被人抓住,没办法再有动作。
身后的手也随之用力,我脚步晃了一下,往江既那方倒去。江既垂下眼睑,问:“你今天晚上还想回去吗?”我闻言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已经过了十一点了。“回不去了,”我如实说,“门禁已经过了。”“那怎么办。”“我让室友帮我打个……”掩护。剩下的话模糊在唇齿之间,江既捏着我的腰调转了个方向,让我靠在沙发的扶手上,一只手撑在我的身边,另一只手捏着我的下巴,慢慢舔舐着我的唇。卫衣被带起了一点,所幸屋里暖气足,感觉不到什么凉意。我睁大眼睛看他。“闭眼。”他短暂地松开我的唇,低声说了这么一句,等我听话地闭上眼睛后他的唇又贴了上来。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手慢慢往下,指尖一路滑过我的脖子,引起一阵轻颤,在滑过那处凸起时兀的停了下来。“……”江既许久没有动作,我睁开眼,发现他正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盯着我,准确来说,应该是在盯着我脖子处的那块烫伤。我腿有点软,只好扒着江既撑在我旁边的手臂,问:“你怎么了?”江既的目光在那处难看的陈疤上落了几秒,一直没回应,我就又问了一遍。“乐与。”江既的指腹碰着那块疤,眼睛很黑,眼神有点冷,又有点热,落在我身上好像有点湿,眼神里似乎藏了很多东西,但我眨眨眼,又什么也看不到了,只能看见他那一双因为背着光而分外漆黑的瞳孔。他叫了我一声我的名字,却又什么也不说,静静地盯着我。就在我打算再开口时,他摩挲着那处疤,轻声问:“今天为什么要来?我不想听什么‘陈原说’,我要听你自己的理由。”我把即将脱口而出的话默默咽了回去,在江既的目光下安静地想了一会儿:“因为我不放心你,想来看看你。”“为什么?”他又问了一遍,“为什么不放心我?刚才为什么要亲上来?你不是说不喜欢我吗?”他现在就像个求知欲旺盛的幼儿园小孩,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我晕头转向,最关键的是,好像每一个问题我都没想好答案。我抓着他的手臂愣愣地反问:“我什么时候说不喜欢你。”“高尔夫球场,叶昭扬。”他言简意赅地提醒我。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似乎从这句话里听出来了一点幽怨。“你不喜欢我,为什么又要来找我?你不生气吗?不怨恨我吗?”他离我很近,说话的时候气息尽数喷在我的脸上,屋里的暖气源源不断的涌过来,我在他的注视下越来越热,不自主地偏了视线,吞了吞口水,说:“我为什么要怨恨你?”他先是没回话,之后答非所问地问了句“疼吗”,指腹慢慢擦过我的脖子,让我有点痒。“现在不疼,”我诚实说,“当时挺疼的。”江既的手一直没有放下去,他沉默片刻,忽然开口:“江正龙是个冷血无情的人,除了他自己,其他的人在他眼里和商场里的物品没什么区别,生命明码标价,人的贵贱之别在他眼中格外重要。我妈在我六七岁的时候就被他关进了精神病院,很长的一段时间我见不到她,参与我成长、向我传递价值观的人,都是江正龙。”我抬头看他,一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教我利益至上,告
公告本文于5月21日v到时候万字更新掉落在古代X朝,秦朔南是女扮男装的大将军,是世人公认的战神,最大的烦恼除了如何安邦定国平天下,就是不能暴露女儿身。战死疆场,秦朔南突然穿进后世一本小说里,成为一对反派兄弟传说中会嫁入豪门超有钱的小姨妈。小姨妈是反派兄弟母亲死后唯一在世的亲人,却因为要嫁入豪门选择弃养了他们,间接导致病弱的小反派在年幼的时候废了双腿,终身不能行走,未来长成坐在轮椅上的大杀神,用天才犯罪智商帮助成为杀人狂魔的兄长逃脱追捕。哦,大反派杀的第一个人就是这个姨妈。小姨妈娇滴滴,从没有做过女孩的秦朔南穿越后,怕被当作妖邪烧死,最大的烦恼是如何做好一个现代四体不勤的软妹子,不暴露她能一拳打死三头牛的武力值。不过秦朔南很开心做一个女孩子,所以眼巴巴等着家里如今唯一的顶梁柱养家。16岁大反派霍存席????3岁小反派霍存煜哥哥,姨妈说你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该学会赚钱养家。霍存席我绝对不秦朔南(自以为藏得很好却无意识单手抬起一张实木桌捡绣花针)你说什么?霍存席我绝对不辱使命!本文又名每天都被姨妈逼着赚钱养家的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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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