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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到杀死斯托克的凶手是宋南并不困难。这位能以华裔的身份成为州一艘大型游轮的船长,而且还是位女性,这足已证明她的能力已经可以超越这种世俗的刻板偏见。无论是面对危机时那冷静的应对和思考方式,都说明了她并不是感情用事的人。但就是这样的人,在这种需要众人联合起来求生的时候,却在一开始就和斯托克产生了冲突。虽然是斯托克率先挑衅她的,谢齐也不认为对方是这种无法忍耐的性子。当然,最让谢齐产生怀疑的一点,就是在没见到斯托克尸体时,其他人都对他的死将信将疑,只有宋南几次三番地从斯托克已经死了的角度考虑问题。从犯罪心理的角度,这是只有确信斯托克已经死了的凶手才会表现出来的特征。既然已经确定了人选,后面两日谢齐也时不时地关注着她的反应。虽然从斯托克脖子上的伤口能看出凶手手法娴熟,看着不像是新手,但以谢齐从现场地面略显凌乱的血迹中,能看出这个凶手恐怕是第一次杀人。娴熟的手法是可以提前练习的,但是人的生命从自己手上消失的感觉,可不是能提前感受到的。这让谢齐想起自己第一次杀人的时候。那时候他才十八岁,刚刚才上大学。那时候为了提前攒钱还助学贷款,他基本上课余生活都在打工中度过。通过熟人介绍,他有一次去赌场当荷官。虽然他之前没接触过赌博,但因为他脑子聪明,手指也灵活,像是发牌这种工作基本看一遍就能胜任。但是赌场的水太深,各种套路层出不穷,只是一个发牌,里面就藏着种种陷阱。要是遇到手气好的客人,就要在最后几局不动声色地给他发烂牌;有时候还要配合赌场老板招待贵客,这时候就要给客人发好牌……这种种潜规则都要铭记于心,稍有差错,那些身后有混黑背景的赌场大佬们可不会在意一个小小荷官的性命。要不是为了那高额的月薪,谢齐也不会进这里拿命挣钱。当时他只是想着把学费挣到就收手,之后安安稳稳地打点零工,日常开销就可以保证。毕竟虽然他身处国,可体内也留着一半z国的血,从小他妈就告诉他,要拒绝黄赌毒。虽然在国讲这个有些违和,但他从小就谨记这句话,也没想过违反。可之后他妈带头嗑药,打破了自己说过的话,但想到她已经成了精神病,谢齐也就原谅她了。因此虽然在赌场打工,他也从没想过亲自下场去玩。见到那些在赌桌上疯狂、喜悦、最后全都变成绝望的赌徒们,谢齐心中有些异样,只觉得自己是讨厌这些癫狂的人类,也没深究自己的想法。也就是在一个平常的一天,他当荷官时被一个赌客质疑出老千。这种事情在赌场里,一天都要发生个十几次,谢齐也是身经百战。先举手向赌客示意自己没藏牌,然后眼神转到旁边站着的保镖那里,让他们过来处理。可惊变就在那一瞬间。那位赌客也不知道是不是输光了全部家产,眼睛变得通红,整个人都陷入魔怔之中。他仿佛没见到谢齐举手的表现,从怀中掏出一把刀就冲他扑了上去。周围宾客们连声呼叫,都尽可能躲着这个疯子,没有人上前来帮谢齐制住他。看到这里发生骚乱的保镖连忙跑过来,却赶不上那人扑上来的速度。谢齐当时还年轻,哪里见过这个阵仗。他脑子当时一片空白,眼前像是看慢速电影般,从那人紧咬的牙关,到手中紧握的匕首,一切仿佛都是死前的走马灯。但不知道是从哪来的勇气,他没有往后躲,而是像对方一样直接迎了上去。许是那人也没想到谢齐这么勇,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秒,这就给了谢齐反击的机会。他手臂一伸,指尖直接在那人握着匕首的手腕麻筋上一按,匕首直接从失力的手中脱出,落到早已准备好的谢齐手中。在握上那金属质感的刀柄时,谢齐脑子一抽,一股兴奋突兀地涌上来,没等他的理智将他拉回来,手腕翻转,刀刃就那么飞速从那人脖子处划过。血液飞溅——温热的血喷了谢齐一脸。他苍白的脸上闪过一丝迷茫,仿佛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等到那人失血过多的尸体向后倒在地上,周围人的尖叫声将谢齐惊醒。他踉跄地往后退了几步,低头看着手中染血的匕首。他杀了人?怎么办,怎么办,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要是他被送到警局,那他这一辈子就毁了!在继他爸杀人后被枪毙,他妈精神失常被送到疯人院后,就连他也躲不过这个下场吗?后怕这时候才涌上他的心头。相比起杀人后的罪恶感,失去了未来这一点更让他惊慌失措。但也就是这一次,在他要被送到警局前一刻,那个人出现了。那个算是救了他一命,引导他走向不一样的路的赌场老板,也可以说是他的老师。他当时救下了谢齐,又帮他掌握各种赌术,让谢齐在赌场中作为客卿与赌客玩牌。谢齐一开始很感激他,也想着用自己的能力回报他,只是时间越久,两人之间的分歧就越多。从一开始,能救下一个无依无靠的小荷官,还不计得失的调教他的人,就不适合生存在这种环境里。而最后,那人确实也死于他的一场善心中。谢齐从各种势力的围攻中厮杀出来,成功收服原本那人的手下,接手了这座赌场。但没了背后势力的支持,这座赌场在拉斯维加斯也只能被那些大型赌场吃干抹净。手中只有这张牌的谢齐短短时间内,就从一个只知道玩牌的大学生,成长为能在各种势力之间游走平衡,夹缝生存的资深赌徒。想到曾经叱咤风云的那些年,谢齐有些好笑地摇摇头,回过神来,看向神色紧绷,在他眼中太过青涩的宋南。杀人而已,怕什么,多做几次就熟练了。:()天生乐子人,谁叫我变态?
公告本文于5月21日v到时候万字更新掉落在古代X朝,秦朔南是女扮男装的大将军,是世人公认的战神,最大的烦恼除了如何安邦定国平天下,就是不能暴露女儿身。战死疆场,秦朔南突然穿进后世一本小说里,成为一对反派兄弟传说中会嫁入豪门超有钱的小姨妈。小姨妈是反派兄弟母亲死后唯一在世的亲人,却因为要嫁入豪门选择弃养了他们,间接导致病弱的小反派在年幼的时候废了双腿,终身不能行走,未来长成坐在轮椅上的大杀神,用天才犯罪智商帮助成为杀人狂魔的兄长逃脱追捕。哦,大反派杀的第一个人就是这个姨妈。小姨妈娇滴滴,从没有做过女孩的秦朔南穿越后,怕被当作妖邪烧死,最大的烦恼是如何做好一个现代四体不勤的软妹子,不暴露她能一拳打死三头牛的武力值。不过秦朔南很开心做一个女孩子,所以眼巴巴等着家里如今唯一的顶梁柱养家。16岁大反派霍存席????3岁小反派霍存煜哥哥,姨妈说你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该学会赚钱养家。霍存席我绝对不秦朔南(自以为藏得很好却无意识单手抬起一张实木桌捡绣花针)你说什么?霍存席我绝对不辱使命!本文又名每天都被姨妈逼着赚钱养家的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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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1V1明祈×鹿玥当鹿玥半只脚踏入快穿界时,有人把她按头进了快穿界的魔坑。今天的任务又又又又失败了呢?毕竟她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废物鹅已啊...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