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同身边的下人交谈。
“夫人可到家了吗?”
“回公子,早已经到了。”
“那就好,你去备马吧,我不过回来拿些东西,等会儿还要出门……”
随着那声音愈来愈远,谢枕石高高悬起的心顿时沉了下来,他又停留了片刻,以防再有别的意外发生,而后才从竹林里走出去。
在他走动的时候,污泥上突然发出一声闷响,夹杂着丝丝泠泠的声音,似是有东西掉落,他能感受到是从他提的包袱中掉出来的东西,立即又去摸那包袱。
果不其然,是han英适才塞到包袱里的琉璃灯不见了,他暗骂自己一句粗心大意,慌忙又蹲下身子去找,连衣摆都忘了拉起。
周遭都是黑漆漆的,他什么也瞧不见,只能顺着他脚所在的地方四处摸索,这回他对脚下皆是污泥的感受更深了,薄唇紧紧的抿在一起,以表示自己的不满。
他脚边那一片的地方已经被他摸过一遍,但并未触到琉璃灯,他就伸长身子,将另一只手抵在泥里,接着扩大寻找的范围。
那双洁白细长的手,毫无顾忌在污泥中不断摸索,早已经粘上一层厚厚的泥,他也不在意,随意在衣摆上摸了一把,又接着去找。
泥里多少有些沙砾石子,穿过污泥直磨的手生疼,而要是不小心划过皮肤时,又会留下一道道细长的伤口。
谢枕石一门心思在寻灯时,感受不到其中的疼痛。
不知找了多久,他才算触到了一处冰凉,又仔细摸了摸,终于敢确定这是那盏琉璃灯。
他本来想再塞回包袱里,但又怕弄脏了里头的东西,那他特意去帮温流萤拿东西便是多此一举了,他又想用手提着,但又怕因为琉璃灯上流苏颇多,稍一走动便会发出声响。
他实在没了办法,只能用手收拢住所有的流苏,用胳膊揽着抱进怀中。
若是此时有灯光,他应该就会发现自己是怎样的狼狈不堪,衣服的下摆和胸前,以及锦鞋和双手上皆是污泥,早已经失了原本的颜色,整个人就像是刚被泥水中捞出来的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有喜欢古早狗血的宝贝吗,有了个新的脑洞——《他杀了他的白月光》喜欢的可以戳专栏收藏一下哈,文案如下:
自割腿ròu|古早狗血|佳侣终成怨偶|男主真渣|男二上位
沈攸宁当上皇后的第三年,有人为皇帝献上一美人,美人展颜而笑,皇帝望之愣怔不止,久久不曾回神。
旁人皆道皇帝如此这般,不过是因为那美人同她有七分相似,而向来与她鸾凤和鸣的皇帝,身边哪容得下另一个女人。
可到了后来,皇帝不过看美人微微蹙眉,便百般生怜,不顾宗法礼仪,为她建玉楼金阁,给予她无上荣宠。
沈攸宁不懂他的荒唐,更不懂他的深情。
直到她下定决心要逃离皇宫,一把火烧了寝殿之时,却听他高喊她名字,不顾众人阻拦,誓要冲进漫天大火之中。
她回过头去,隔着火光烛天望他一眼,猛然想起封后大典那日,他背着满朝的文武百官,偷偷握住她发颤的双手,凑到她耳边轻言细语:“别怕,朕一直在你左右。”
可是他最后还是食言了,他忘了他们青梅竹马的十几年,也忘了他们伉俪情深的三年。
第40章、京城十七
马车不知行了多久,又突然停了下来,一路上都在疾行,只有在经过城门,让把守的人检查的时候停过一回,其余时间则是马不停蹄的往外赶。
温流萤受尽颠簸,浑身像散了架一般酸痛,她揉了揉胳膊,掀开帷裳查看,却只瞧见一片荒芜,周遭没有一户人家,早离了京城中的热闹。
她不认识这是何处,忙问前头:“车夫,此处是何处?咱们为何在此处停下?谢枕石何时跟上来?”
她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惹得那车夫稍稍愣怔,而后才应道:“再行一会儿,就要出城了,咱们停在这儿等等谢公子,等他追上来再一同离开。”
他的声音嘶哑难听,似乎有些刻意的压低,可不知怎么的,温流萤总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但一时又想不出来在何处听过,她皱眉思索着,应了声“好”。
这会儿天已经彻底黑透了,没有了京城的万家灯火,周边就是黑漆漆的一片,唯有天上的圆月和零散的几颗星散下微光,却并不能照亮这片天地。
“小姐,这儿的月亮比咱们在前楼看得好看。”落屏抬头指着头顶,引温流萤去看。
温流萤还没来得及回应,却听前头的车夫先开了口,言语之间带着笑意,原本喑哑的声音平添几分温和:“姑娘这就是说笑了,千里共婵娟
从继承全日最小,并快要破产倒闭的轻井泽威士忌蒸馏厂开始,一步步地发展成为全世界最大的酒业集团。...
不死人误入恐怖杀戮的无限世界...
火爆玄幻热血爽文他曾经被父亲打成废物逐出家门,却是史上最牛逼的天才。神界女帝?那是我的女人!魔界大尊?那是我徒弟!妖界龙神?那是我坐骑!惹我徐年者,死!触我徐年逆鳞者,生不如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鸿天神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下本写唯一心动,作者专栏求戳求收藏!沈皙栀爱上一个美人。美人是她哥哥的好友,斯文儒雅,谈吐温谦。而和美人在一起之后,沈皙栀实在受不了对方令人窒息的占有欲。提出分手的那一天,雨下的很大。一向斯文优雅的美人捏着她下颚,叼着一支烟,金丝镜片下的桃花眸波光流转,眼尾灼烧成艳红,将她死死揽在怀中你想我死吗?乔纵第一次见到沈皙栀时,少女一袭红裙与人共舞,雪肤乌发红唇,艳的惊人,如一朵火红玫瑰花。他还没下手,少女便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她说她喜欢他的温雅,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伪装出来的斯文皮囊。后来少女见过他最疯狂的那一面。他在身上纹了少女最爱的玫瑰花,在深夜克制又隐忍的亲吻她,为了她失了理智。病态霸总X小玫瑰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枝玫瑰。甜蜜日常,he1男主身体不好,病弱的那挂,算是白切黑(?)2年龄差十岁3有甜有虐,虐点是男主身体不好,但是会好起来4男主炒鸡宠。预收唯一心动求收藏病娇霸道痞子少年vs心机小软妹那个小痞子盯她很久了。楼下商店装修。林冉每次路过,都能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她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一众装修工围在一起,或吃饭或聊天。其中最显眼的是个留寸头的少年。少年一身腱子肉,眉眼硬挺凶悍。吊儿郎当的翘着腿,齿间烟头明灭,模样张狂又不羁。林冉知道他叫陆无别。这一年的陆无别穷困潦倒,一身傲骨被折。某个夏夜。萤虫飞舞,弦月高悬于漆黑天幕。陆无别倚在一棵树边,脚边躺了几个空酒瓶子,远处的路灯灯光混合着皎皎月色,将他的脸庞照的半明半昧。他手上夹着烟,吸了口,在朦胧烟雾中看向林冉,眼底情绪未明,唇角微勾,三分痞气七分玩笑,问林姑娘,喜欢我啊?林冉点点头。陆无别神色淡了许多,仍是那副不太正经的语气,那要不要跟了我?林冉说要。陆无别扔了烟,一脚踩灭,向来霸道不讲理的少年一下红了眼睛,伸手将林冉死死揽入怀中。多年后,陆无别事业有成,有记者采访陆总,渴望得知他的成功经验。西装革履的陆无别对着镜头笑了笑,有了沉稳男人模样。他道我十九岁的时候看上一姑娘,我哄她,跟了我,我会给她好的生活。他笑了下姑娘傻乎乎的,信了我。说着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林冉,目光专注又深情,轻声道我总得成为配的上她的人吧。1男主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2从校服到婚纱,男女主为彼此初恋,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预收落入掌中被迫结婚前,付宁听说过姜旭凛。传闻此人年少时家境贫寒,而后白手起家,手段狠辣,并非善茬。新婚那天晚上。黑暗中,姜旭凛点燃一支烟,指尖一点猩红。青白烟雾袅袅腾起,掩住他眉眼。他目光痴迷凝视付宁,良久轻笑一声怕老子啊?付宁乖巧坐在床沿,桃花眸望着他,轻声喊姜先生。姜旭凛敛了笑,冷着眉眼,一声不吭跑去睡沙发。晚上降温,付宁给他盖被子。听见男人梦中呢喃宁宁老婆,新婚快乐。后来付宁才知道,传闻中手段狠辣的姜旭凛是个怂包。暗恋她多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连娶了她都怕玷污她。付宁打趣说姜先生,我给您取个名字叫姜小怂。姜旭凛并不生气,宠溺捏捏她小脸,温和一笑你呀。掌中雀x豪门客人间甜心x真阴狠深爱一个人才会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你是人间桃源1婚后甜蜜日常2男主暗恋女主多年...
单女主,逗比向,无节操带着金手指的叶星辉被某无良神明坑到了另一个世界。一开始叶星辉是打算靠着自己的金手指成为都市主角,但当他看到自己父母资料后,他彻底傻眼了。自己老爸竟然是传说中的兵王,而老妈则是华夏第一世家嫡女。这还不算什么,当自己老哥猛然惊醒并且说出我不是应该渡天劫么?怎么会在这里等等这里是地球?的时候,叶星辉更加傻眼。说好的我才是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都市我全家都是主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越玄幻世界,成为皇朝最弱皇子。玄明本打算放弃争夺帝位,日后做个逍遥王爷。不料,先帝修行神魔秘法,需要假死一段时间,为了容易将帝位拿回来,故意传给最弱的他。消息一出,朝野震动,皇朝风起云涌,各地暗流涌动。恰在这时,万界召唤系统激活。开局召唤神魔坐镇皇都,震惊朝野。一年后,先帝突破神魔境,欲君临天下。却发现一群神魔士兵围住了自己!先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皇朝之主,从诸天召唤神魔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