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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不知该如何与人像你这般交流,我也不知位高之人的谈吐应当如何,两位大哥,你们可否细细教导我一下?”阿卓说出了自己的忧虑。“原来你在担心这个,好说!这些事情你辰二哥比我擅长,让他好好教你一二!”白辰听到“辰二哥”这个称呼很是别扭,但他笑了笑没有与温誉争辩,而是轻轻走到阿卓身边开口道:“今天时日尚早,我先教你一些日常的礼仪,你跟着我学便是。”随后白辰耐心得教导阿卓如何注重自己的言谈举止。一点一点设身处地让阿卓学会用正式、得体的语言与人交流。经过一整晚的训练,以及三人对日常会遇到的社交情况进行模拟,阿卓对个人的仪态和言谈举止都有了一定的提升,整个人也变得自信了许多。“阿卓,你进入状态的很快嘛!现在最需要改变的,是换一身行头。”温誉对阿卓的表现甚是满意,上下打量他一番后摸着下巴得出了这个结论。阿卓不好意思的看看自己身上的白色道袍,这是周凌峰给他的衣服,对于他而言,这已比曾经的粗布衫体面了很多。“大师兄说的对,衣服确实直观称出一个人的身份与地位。”白辰也在一边附和道。“全听两位大哥的安排。”阿卓这次没有拒绝,而是笑着应了下来。“这就对了嘛!今日时间不早了,明天一早,我们带你去选两件合适的衣服,再置办些配饰,顺便逛逛城中其他铺子!”温誉跃跃欲试地安排着三人第二日的行程,白辰在一旁偷笑了起来,他早已看出是温誉自己想在城中好好游玩一番。几人达成一致后,便纷纷返回了自己的房间休息,阿卓对自己的新身份渐渐充满了期待,竟一夜间辗转反侧迟迟难以入睡。曾经他恨透了自己的家人将他卖给鼬妖,已经认定自己会命丧仙界之内,现如今,他竟然开始感谢命运的安排,让他兜兜转转来到了玉门宗,认识了周凌峰等人。“我虽为妖,但是是仙界之人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这次任务我必要好好完成!”阿卓在心中暗下决心。第二天一早,阿卓迫不及待地起床,精细地梳洗了一番后,便迎着白辰和温誉的笑容来到了客栈外。白辰递给了阿卓一包小点心,温和地说道:“我与大师兄可以辟谷,但你应该还需要通过灵食补充体力。你先把这包点心拿着,可别饿了肚子。”阿卓接过点心,露出开心的笑容,白辰也意识到眼前这个和自己一般高的少年也还是个孩子,看到他的笑容,眼前浮现出的竟是白穆的脸。“我这是怎么了”白辰急忙收回心绪,带着阿卓跟在温誉身后走进了一间衣衫店。衣衫店里琳琅满目地陈列着各式各样的衣物,从华丽的长袍到简约的便装,应有尽有。阿卓兴奋地在店内四处逛逛,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如此种类繁多的衣物,一时间竟不知道该选择哪一件。温誉则轻车熟路的走到阿卓身边,将一件件衣物拉出,在阿卓身上耐心的比当,白辰则一本正经的在一旁给予建议和意见。突然温誉眼前一亮,看到了一袭黑色锦衣,衣袖上绣着精致的银线花纹,彰显出浓郁的奢华品味。“这身不错!阿卓,你去换上看看。”温誉满意的开口,衣衫店的老板听闻急忙在一旁附和道:“公子好眼光!这黑衣可是我我纯手工打造,你看上面的银线,那可不是一般的材质,是我偶然间得到的银狮毛发,这每一根毛发上面可都蕴含着灵力,穿上此衣不仅可以彰显身份,更有灵力护体的功效!”“几根毛发就能护体?老板你这吹嘘的有点过了啊”温誉不屑的瞥了老板一眼,老板则在一旁尴尬的笑了笑。白辰在店内继续闲逛,目光却被一件披一件银白色的丝绸披风,所吸引。披风上绣着繁复的凤凰图案,肩膀上镶嵌着珍珠和玛瑙,熠熠生辉。“这件披风也很是奢华嘛”白辰托着下巴,轻轻感慨着。“这披风可是我们店的镇店之宝!这珍珠来自仙界北海之中,你看这个头,可是百年蚌精所产!这玛瑙”“行了行了!什么衣服都能被你吹嘘的天花乱坠!等我弟弟出来让他披上试试,如果合身我们定会买。”还没等老板说完,温誉就不耐烦的摆着手打断了他,老板悻悻憋回了夸张的介绍之词,跟在两人身后不再吭声。这时阿卓换好衣服走了出来,他清瘦的身形在黑色锦衣的衬托下显得玉树临风,老板急忙将那件披风披在了阿卓身上,高贵且神秘之感瞬间从阿卓身上散发出来。“很好太好了!老板,这一身我们都要了!”还没等阿卓反应过来,温誉直接拍了板。阿卓走到镜子前,看着熟悉又陌生的自己,露出了欣喜又惊讶的表情。接下来,他们又去了配饰店,温誉一眼相中一顶镶嵌着小巧的珠宝,闪烁着迷人的光芒的发冠,他帮阿卓戴在头上后连连称赞。白辰则选中了一条黑色的项链,上面镶嵌着一颗闪烁的黑曜石,散发出诡异的光芒。他觉得这个项链低调的神秘感可与阿卓的锦衣相得益彰。“行头置办的差不多了,阿卓,你现在已是彻头彻尾的大公子形象,接下来还你带我俩继续逛逛这临玉城!”三人走出佩饰店后,温誉双手一背,看着眼前器宇不凡的阿卓悠悠说道。“啊?我带你们逛吗?”阿卓又不经意间露出怯生生的神情。“你不必惊慌,就按照昨晚我们练习的样子,你且按照自己的想法,与城内各个店家试着交流。”白辰在一旁也鼓励起阿卓来。阿卓鼓起勇气点了点头,长吁几口气,走进了一家古器店。:()逍遥随行
公告本文于5月21日v到时候万字更新掉落在古代X朝,秦朔南是女扮男装的大将军,是世人公认的战神,最大的烦恼除了如何安邦定国平天下,就是不能暴露女儿身。战死疆场,秦朔南突然穿进后世一本小说里,成为一对反派兄弟传说中会嫁入豪门超有钱的小姨妈。小姨妈是反派兄弟母亲死后唯一在世的亲人,却因为要嫁入豪门选择弃养了他们,间接导致病弱的小反派在年幼的时候废了双腿,终身不能行走,未来长成坐在轮椅上的大杀神,用天才犯罪智商帮助成为杀人狂魔的兄长逃脱追捕。哦,大反派杀的第一个人就是这个姨妈。小姨妈娇滴滴,从没有做过女孩的秦朔南穿越后,怕被当作妖邪烧死,最大的烦恼是如何做好一个现代四体不勤的软妹子,不暴露她能一拳打死三头牛的武力值。不过秦朔南很开心做一个女孩子,所以眼巴巴等着家里如今唯一的顶梁柱养家。16岁大反派霍存席????3岁小反派霍存煜哥哥,姨妈说你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该学会赚钱养家。霍存席我绝对不秦朔南(自以为藏得很好却无意识单手抬起一张实木桌捡绣花针)你说什么?霍存席我绝对不辱使命!本文又名每天都被姨妈逼着赚钱养家的反派...
原名帝台春色。纤手柔荑,袖藏天光,天光为天子之意。文案陈翎贵为天子,在朝臣眼中,一惯清冷自持,勤于政事,身边只有软乎乎的小太子一枚只有陈翎知道,自己一直束着裹胸,女扮男装坐在那把高危的龙...
地球停转,末日来袭。灾难接踵而来,人类为了生存终于是暴露出潜藏在内心的阴暗。欺骗,背叛让人与人之间最后的一层遮羞布被饥饿求生欲狠狠的撕下。别人为了一块面包,可以出卖尊严。而我,坐拥一块地,守护着自己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姜丽云从小就想做个有钱人,她早年虽坎坷,但后来发愤图强,却也赚下亿万家产。但她所嫁非人,还被渣男害得半身瘫痪,要不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冯易不离不弃地照顾她,她不一定能活下来。可就连冯易,也早早去世。她这一生,充满遗憾。再睁眼,她回到了八七年,跟渣男相亲后的第二天。此时的她青春年少,她生活的这片土地上,还有无数商机等着她去挖掘。这一次,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她都会走得顺顺利利!重生后的姜丽云拒绝了渣男,然后看着邻居家又黑又瘦的冯易叹气。那个上辈子能把她照顾妥帖,抱着一百多斤的她来去自如的冯易现在跟竹竿似的。她能怎么办?只能努力把他养壮。冯易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改嫁。家里五个孩子,他是最不受重视的那个,除了住在隔壁姜丽云,都没人搭理他。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姜丽云结婚,不能结婚的话,一辈子跟在姜丽云身后也是可以的。从某天开始,姜丽云开始投喂他冯易幸福得快晕了。村里人都很清楚,冯家不会给拖油瓶冯易娶媳妇儿,冯易注定当个老光棍。结果冯易把自己嫁了出去,嫁给了姜家三女儿。随着姜家老三越来越有钱,他也成了最让人羡慕的男人。阅读指南女主重生事业文,从摆摊开始慢慢发家致富,前期有家长里短。!...
快穿1V1明祈×鹿玥当鹿玥半只脚踏入快穿界时,有人把她按头进了快穿界的魔坑。今天的任务又又又又失败了呢?毕竟她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废物鹅已啊...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