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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看着鼻尖的雪花转瞬即逝,随后迅速凝结成冰。它突然有点怀念前世南方的日子,那里四季常青,若黑熊生活在那里,或许就不需要冬眠了。倒不是说冬眠不好,只是每年都要沉睡数月,熊猫总感觉是在虚度光阴。黑熊的生命本就短暂,野外的黑熊顶多活个二三十年,这对人类来说正值青春年华。但对黑熊而言,这短短的二三十年就是它的一生。熊猫掐指一算,自己也就两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可一想到二十多年后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心里总有不甘。不论是人还是熊,不论变成什么,谁也不愿意只活二三十年就与世长辞。“唉,希望系统以后能延长我的寿命吧……”熊猫心想。它并不要求活个成百上千年,像妖怪那样,只要能像人类一样活个七八十岁就够了。思绪万千,眼皮也越来越沉重。不多时,雪洞中传出了均匀的鼾声。与此同时,在山脚下。凯奇正仔细辨认雪地上的足迹。两天前,他们终于找到了熊猫曾经的山洞,周边的排泄物、洞内的杂草,所有证据都证明这里曾是黑熊冬眠的场所。大胡子很激动,虽然无法确认这就是金毛幼熊的住所,但也无从证明这里不是。这让他有种死里逃生的错觉。“凯奇,我就说我的情报绝对准确!你看这足迹,明显是两大两小,肯定是那头母熊一家!”大胡子急不可耐地邀功。凯奇眯着眼,冷冰冰地透过灌木丛望着山洞,语气冰冷地回应:“上次发现其他黑熊山洞时,你也这么说。”大胡子脸色一沉,有这事?他咋就不记得了呢?凯奇虽然刚给了大胡子一记“回怼”,但他心里清楚,这儿确实住了四只黑熊,两大的带着两小的。虽说跟母熊带三只小熊的情况不太对得上,但这已经是他们好几个月来找到的最接近目标的黑熊洞穴了。要是这次还扑了个空,凯奇琢磨着,要么是大胡子和老鹰人合伙糊弄了他,要么就是那母熊一家子真飞去龙国度假了。要是前一种情况,给骗了他的人一点颜色瞧瞧,那自不必说。可万一是后者,他该咋整?跨境去偷猎?听说龙国法律严着呢,偷猎的帽子可不小,就为了一头毛色特别的黑熊,下半辈子蹲龙国的大牢,这买卖不划算。所以,今天就是他狩猎旅程的最后一搏,成了败了,都得收手走人。这么一想,凯奇的眼神里透出股狠劲儿,活像头饥渴的独狼。既然找到了黑熊窝,最妥当的就是守在这儿,等着洞里的黑熊自个儿回家。这是老猎户的经验之谈。不过这经验啊,有时候也不太靠得住,它更多是人们依据过去的事情做的主观归纳。主观嘛,自然就有偏颇,说不定还离谱得很。他们在洞外死守了一天一夜,连母熊一家的影子都没瞅见。黑熊出门过夜不回,搁谁看来都是常事,大伙儿都不觉得有啥奇怪。可凯奇心里就是觉得不对劲。直觉告诉他,这洞里的黑熊搬走了。对黑熊习性了如指掌的他知道,母熊不会走远,要是现在追,还有戏。再拖两天,万一山里飘起大雪,所有痕迹都被掩盖,那金毛小熊就真的是找不回来了。于是,凯奇当机立断,顺着黑熊留下的脚印追了上去。虽然还没下雪,但两天过去了,那些脚印也变得模模糊糊。再加上山林里别的动物来回乱窜,很多时候,他们只能依靠猎人的直觉往前摸索。好在苦心人天不负,一番追踪后,他们总算发现了那四只黑熊清晰的脚印。山脚下,凯奇猫下腰,用手仔细摸了摸雪地上的脚印。根据雪地上爪痕的深浅,以及雪被踩实的程度,这家伙估摸着至少有千斤重,是个大家伙留下的。抬头往山上一望,黑熊的脚印清晰可见,一直延伸到茂密的森林深处。“嘿,它们就在山上!咱们走!”凯奇信心满满地说。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朝着山林进发,手中强劲的手电筒把前方的道路照得亮如白昼。山路上高低不平,大约走了半小时后,他们停下了脚步。地面上布满了猕猴的脚印,这些交错复杂的痕迹完全掩盖住了黑熊的足迹。凯奇皱着眉头看了看地面,又抬起头望向树梢。树上,一只长尾巴的猕猴正好奇地打量着这群不请自来的访客。当它发现凯奇的眼神时,立刻龇牙咧嘴,发出了威胁性的嘶吼。“嘶——!”凯奇的眉头锁得更紧了。这时,队伍里的枪手再次举起枪,打算给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猴子送上死亡的礼物。可他刚一举枪,就被凯奇一把按住:“傻瓜!你干嘛呢?!”面对凯奇那凶巴巴的表情,枪手一时语塞。接着,他小声辩解道:“现在黑熊的足迹被猴子破坏了,我如果干掉几只猴子,说不定能把黑熊吓出来。”在毛熊国虽没有敲山震虎的说法,但他们也懂得这种震慑的智慧。狩猎时,适时的威慑同样重要,并非总要藏着掖着。既然黑熊的足迹被猕猴抹去了,重新寻找肯定会浪费大量时间。与其这样,不如直接用枪声把黑熊吓出来,这样可以省很多事。凯奇并非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担心幼熊受到惊吓后会拼命抵抗。凯奇最理想的计划是活捉那头黑熊,为此他还特地弄到了一支麻醉枪。基于这个目的,凯奇更倾向于在金毛幼熊毫无防备时将其捕捉。“我最后警告你一次,别自作聪明,在这里我才是头儿!”凯奇语气不善地警告枪手。说完,他转向大胡子他们:“现在我们分头行动,仔细寻找幼熊的行踪!”“一旦发现幼熊,除非万不得已,尽量不要开枪,我要活捉它!”凯奇说着,亮出了身上的麻醉枪。众人会意,他们的目的确实是活捉金毛幼熊,毕竟活的更有价值。:()重生成熊,我超级进化成哥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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