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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他不傻真的(第1页)

说起林琳跟姚之璇之间的关系,稍稍有那么一丢丢奇怪。一开始的关系倒是简单。大概在两年前,因为工作需要,林琳需要一个人选来帮她分担工作中的繁琐事务,于是她发布了招聘总裁助理的需求。然后在众多候选者中,她一眼就相中了姚之璇。其实论综合条件,姚之璇并不是上百个求职者中最好的那一个,但在姚之璇身上,有几个极为让林琳欣赏的点。一是外形够靓丽。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颜值即正义的时代,尤其是做珠宝这一行,外形靓丽就更是具有很大的优势。二是性格合她胃口。在面试时,姚之璇给她的感觉,是这姑娘很干练,很直爽,但又不是毫无城府,不懂分寸,而且反应还很快,有点小智慧。三是年龄合适。通常来说,别的总裁招助理,必须得是工作经验丰富的,可是别忘了,当时的林琳自己也才大学毕业两年,同样很年轻,同样的经验不够丰富。这就是才毕业的姚之璇能幸运地成为她助理的原因。当然,名为助理,可实际上一开始干的也就是一些相当于秘书干的杂活。事实证明,她确实没看错人。姚之璇虽然缺乏经验,但脑袋确实好使,学东西特别快,还特别有责任心,很快,她就在她手把手的教导之下,掌握了玉石成品进销存的整套知识体系,真正成为了她的得力助手。姚之璇既然得力,那自然很让她满意。而这种满意,很快又延续到了工作之外。作为缅籍华侨,林琳的大学虽然是在国内上的,可是到了坪洲这边,她却还是照样缺少朋友。人总不能只工作,而没有生活。而没有朋友的生活又是孤独的。于是,她把发展新朋友的目标瞄准了工作上让她满意的姚之璇。“走,之璇,陪我逛街去。”“走,之璇,我带你去吃好吃的。”慢慢地,工作之余,她开始向同样在坪洲缺少朋友的姚之璇发出了类似的邀约。很快,她又发现,两人除了性格上稍有差异之外,在审美、爱好等很多事上都极有共同点。最为关键的是,姚之璇还很有分寸,很能区分工作与生活,懂得以让她最为舒服的方式来与她相处。于是,两人除了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之外,还成为了生活中的朋友。这确实是一种奇怪的关系。但林琳不在乎。她原本就年轻,并不那么在意两人之间身份地位上的差距。也正因为如此,她也通过姚之璇,认识了经常被姚之璇抓来当苦力的魏阳。“魏阳,快来,我电脑出问题了,赶紧来帮我修修,修好了我请你吃饭。”“魏阳,公司新到了一批货,人手不够,你赶紧过来帮帮忙吧。”“魏阳,在哪呢?你帮我去买个东西吧。”……林琳发现,姚之璇很喜欢使唤魏阳,稍稍有点事,明明公司还有其他人可以帮忙,但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总是抓魏阳壮丁。而魏阳只要不忙,也基本上是有求必应,任劳任怨地完成姚之璇所交代的事。也正因为如此,连带她也对魏阳有了好的印象。不过现在回想起来……任劳任怨也是傻的代名词?“哎,之璇,你说魏阳是不是有点傻?”当两人在玉器城附近的一家音乐餐吧坐下来之后,林琳毫无顾忌地问起了这一问题。“啊?“他傻?“不会啊。“要说他木,说他看起来有点憨,那确实有点,但要说他傻,那绝对不可能,那家伙不仅心里明白得很,还鬼精鬼精的,你可千万不要被他的表象给骗了。”姚之璇的回应来了。结果却是有点出乎林琳的意料。他聪明?还鬼精鬼精的?这确实有点出乎林琳的意料,于是她问道:“是吗?怎么说?”“他啊……他上大学时,交过一个女朋友,正好是我的室友……”姚之璇打开了话匣子。为了证明魏阳并不傻,她跟林琳说起了她跟魏阳的大学往事。在姚之璇的印象里,魏阳又是一个啥样子的人?其实刚上大学时,姚之璇对魏阳的印象并不怎么好。外表倒还过得去。但过于老实、憨厚,尤其不怎么喜欢跟女同学搭讪,一看就是一个很没情趣的男人。因此,在一开始,她跟魏阳的关系并不亲近,甚至于连话都没说过几句。可慢慢地,魏阳身上的优点逐渐展示了出来。比如说,他虽然不善于跟女同学相处,但是跟男同学的关系却很好,男同学纷纷说他很讲义气、很大度、不斤斤计较,很好说话。再比如说,在平时,他可能是看起来比较安静的一个,可是一到运动场上,他却变得龙精虎猛,是场上最为闪亮的那一个。还比如说,他学习很认真,各科成绩都很好,是班上奖学金的常客。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当然,这还不至于让姚之璇对他产生浓厚的兴趣。毕竟他确实很木。很缺乏情趣。而扭转她这一刻板印象的,则是因为她的室友。班上另一个长得也很漂亮的女孩子。事实证明,一个男孩子,只要他长得够帅,身上有足够多的闪光点,哪怕他再缺少情趣,也还是会有女孩子:()赌石之捡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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