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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艳琳一头雾水。
姜既月慢慢地说带着汉尼拔式的优雅:“那次也是你给我煮的姜汤,甜甜的很好喝。不过我心里想的是,我怎么不是个男的?我如果是个男的就不会来这该死的月经了。”
狠戾的话从发白的嘴中吐出。
曾经的回忆已经逐渐模糊,就连那个不婚主义的干妈,也结了婚,落了俗。
“现在才知道,当时的想法就是被根深蒂固后的厌女症,没有意识到这是女性天然拥有最伟大的能力。所以我现在不会记恨你的所作所为,因为这其中的罪魁祸首是我爸爸,但也绝对不会原谅你,你不止让一个小女孩没了妈妈,更让她没了曾经视作榜样的干妈。”
说完了这些话,她呛了一口水,脸憋的通红,快要把整个肺都咳出来了。
她的双颊带着异样的红,显得白皙的肤色愈发病态,同橱窗里轻碰即碎的陶瓷娃娃一般。
姜既月在年少时关于女性的幻想一半来自母亲,一半来自干妈。
那时的她总会穿最时髦的衣服,戴最闪亮的首饰,讲最流行的话,跳最风趣的舞。
送给她最新奇的玩具,满足那时小女孩最需要的虚荣心。
姜既月羡慕她,在很小就妄想成为她,想要拼命长大和干妈当朋友。
直到她取代母亲和父亲结婚。
一切的一切到头来就是个笑话。
第44章美杜莎之筏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这般狗血的剧情居然会发生在他们家。
江春雪去世的第二年里,他娶了崔艳琳。
姜既月没有听从他父亲的安排,安安稳稳地选择国油版雕中的一样,而是叛逆地选择了冷门的漆艺。
耳边好像装上了一个只针对于她父亲的钟摆,他开口时便震动不止。
连家都不想回,搬到了她妈妈留给她的小洋房。
姜且之把姐姐安全地送回了家。
她的手脚冰凉,全身发抖,体温不断的攀升。姜且之把打湿的毛巾敷在她的额头上物理降温。
眼睛里布满熬夜留下的红血丝。
“姐,要不我们去医院吧。”他央求地问着。
“不要。”姜既月声音虽然虚弱,但却坚决不去。
她讨厌医院,厌倦消毒水的气味,不锈钢的腥味,以及大块大块的白色。
姜且之也没办法架着她去,只好拜托林北鹿。
“鹿姐,我明天就要开学了,不能照看我姐,她发烧了。”姜且之打电话给她求助。
林北鹿看了一眼时间,知道了其中缘由,问他:“你姐现在还烧着吗?我马上过来。”
每每冬春之交,姜既月就会生一次重病,都可以算作成一种生物钟了。
林北鹿利索地掀开被子,下床穿衣服。
在这个丧尸遍布的世界里。我只想活下去。有错吗?(纯丧尸流,无变异无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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