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话一出,小孩愣在了当场。
在外游荡这半年,这是第一次有人说要带他回城。
在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村庄,也没有人这样平静地待他,不计较他的身份、血统,只把他当个普通的小孩。
明明这个小哥哥……也不比他大多少……
“我……我叫克雷,你……你叫什么?”
小孩忽然有些害羞,脸红红,脏兮兮的手指紧张地扭在一起。
“我叫宁非,宁静的宁,是非的非。”
清秀的少年笑着说道。
“我……我不知道我的名字怎么写……”
小孩更惭愧了,觉得自己是个出身山野的土孩子,明明年纪差不多,怎么人家小哥哥就知道这么多哩!是非,宁静,听上去是高门老爷才懂的东西啊!
不不不不!小哥哥比高门老爷可厉害多了!他能算出克雷的箭可以射多远,他踢一脚就能让弓线错位,他还能指挥山下那些人挖石头,烧泥巴!
这些天克雷一直偷偷跟在墨宗弟子身后,全程目睹了他们用水泥混凝土修起一座大仓库,可是把他羡慕得够呛!
以前在村子的时候,如果他和他娘也有这种泥巴,那就不用住在草房子里,娘也不会因为天冷修屋顶而失足摔下来,病痛而死了!
一想到娘,小孩克雷的眼圈就有点泛红。
但他不想在好看的小哥哥面前丢脸,抿着嘴死死忍住,一声不吭。
宁非还以为他是因为不识字而觉得丢人,便笑着安慰他。
“不会写也没什么,以后我可以教你读书识字。”
“真的?你肯叫我读书?!”
小孩克雷惊愕地长大了嘴巴。
读书啊!写字啊!他阿爸千里迢迢从草原深处来到边城,不就是因为看到业朝匠人做的精巧器具。可人就算来了,也没有机会去学那些神妙的手艺,更别说读业朝的书简,去拜访那闻名天下的云浮学宫了!
他真的……真的能……
小孩激动的表情让宁非有些诧异。可他转念一想,又很快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这个时代,书籍都掌握在高门世家的手中。
作为巩固地位和财富的工具,寒门庶民轻易没有触摸知识的机会,很多人终其一生都不会写自
己的名字,更别说明白天地世间的道理了。
寒门庶民,只需要懂得认命顺服,像牲口一样的死命干活,生育繁衍,再将子孙继续贡献给主家,这些就足够了。
蒙昧比开智更容易统治,不知道反抗也就不会反抗,世家不用担心阶级倾覆,不用担心失去财富的来源,只需要专心对付皇室的威权和彼此之间的倾轧,这就足以达到世代膏粱。
但墨宗,就是那一片死水中迸溅出的一股泥石流。
出身浑浊低贱,却能将底层的泥晦全部卷在一起,不分清浊地搅拌,直至同化为一体。
它来势汹汹,扩散迅速,知识和书籍不再是高不可攀的圣物,每个泥淖中的贱民,只要肯努力能吃苦,也都可以获得开明神智的机会,这让原本超然的世家终于有了危机感!
直到这一刻,宁非终于对缺德圣人生出了一丝的敬意!
在怪兽无法无天的行星波利斯,穿越之后的雷蒙被究极生命体看中,成为了掌控怪兽之力的雷奥尼克斯。哥莫拉我滴,杰顿我滴,希尔巴贡也是我滴!哎!你给我放下那只艾雷王!那也是我滴!搜索关键词奥特曼,怪兽,雷奥尼克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奥特,开局一只哥莫拉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不是我目空一切,是你们,还入不了我眼界!我想虎遁山林,可蛋疼地发现,没有一方深林,能放得下我这条猛虎!怎么办?想当咸鱼,可实力它不允许啊...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今天,我因为这个身份而招来了可怕的灾难...
从前有一位美人,他不停倒霉,所以急需抱一根金大腿感谢好基友羲和清零制作的封面,倒霉相画得太传神了!扫雷1主受,聊斋同人,慢穿,单元小故事,1v1,攻受一起穿。2一如既往苏雷爽粗。3大年三十(27)早上九点半发文,首发三章,入V后更肥章。4想到再补充。5,本文将于星期六,也就是2月27号入V,更三章,感谢大家的支持!...
一粒沙可遮天地万物,一滴水可淹世间生灵。一念乾坤生,一念穹苍灭。一念岁月止,一念浮屠逝。少年身怀灭世九幽,领悟灭弑神龙之奥义,力战乾坤,主宰星辰,修得世间仅有神体,他集结圣皇人体不死龙体轮回圣体战神仙体于一身,笑傲苍穹,遗世独立。大主宰,舍我其谁?吾为叶逝明,我的一生由我狂!...
预收九零年代小饭馆穿书,年代美食文,戳专栏可见,求收。本文文案作为一只不爱修炼只爱下厨的妖怪,叶夭坚信,她在哪儿,食客就会在哪儿,这是宇宙不变的真理。于是她响应地摊经济的号召,摆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夜宵摊子。一份炒粉36,一碗绿豆汤20。食客们老板,你疯了吗?不如去抢钱呀!我只吃高级餐厅,一个小地摊,呵,垃圾。开摊后惊!居然有人开着千万豪车来吃一个小地摊!影后也是她家的忠实粉丝。我那天还看到了x国首富!对此,叶夭表示,影后算什么?首富算什么?我的粉丝遍布不同物种!吃过后老板,求你再卖贵点儿,这样就没这么多人和我抢了!老板,你家还缺洗碗工吗?免费的那种,只需要包一顿饭就可以了。老板,我对你,不是,我对你家的绿豆汤朝思暮想,夜不能寐,病入膏肓。只求能买到一碗慰我相思之苦。叶夭这就不行了?接下来还有明江的小龙虾香格里拉的菌子阿勒泰的羊肉。。。。。。你们说,定多少钱好呢?PS预收文九零年代小饭馆穿书,求收藏。一代名厨虞凤池发现自己穿到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成为了女配身边的炮灰闺蜜。炮灰闺蜜善良天真,对女配掏心掏肺,但女配却只想着利用她。当女配想要阴阳怪气女主的时候,让闺蜜先打头阵,自己待后头看着当女配想要陷害女主的时候,欺骗闺蜜让她冲上去,自己待后头。一番折腾下来,成功的让闺蜜当了自己的替罪羊进了派出所。穿越过来后的虞凤池觉得原身这姑娘怎么就那么傻?她利落的甩开女配回了自己的家。回家后,虞凤池看到面临下岗面色愁苦却依然知道给她热饭热水的父母,以及乖乖叫她姐姐的老实弟弟,还有冲过来抱着她叫姑姑的两个小侄女,她决定抄起锅铲,带着大家发家致富,一起过上好日子!一通折腾,虞凤楼的包子摊开张了。虞家的邻居都不看好,纷纷摇头虞家这丫头疯了吗?不进厂去顶班,居然当上了个体户?谁会在外面买那么贵的包子吃?我看,过不了几天就要倒闭!几天后,虞家包子摊面前围满了人老板,给我十个!前面的,不准插队!邻居们咬着大肉包嗯真香!再后来,包子摊变成了小饭馆,小饭馆又变成了大酒楼从大城市回来的女配恨得牙痒痒,只能安慰自己,最起码自己找到了有钱人傍身,转眼间却看到高高在上的港城大老板对着虞凤池温言软语,小心翼翼。女配!!!大老板我媳妇又美又会做菜,当然得宠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