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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儿轻笑,“桃华,我们这是老了吗?这么多年前的一只箱子,你还拿出来说。”我借着清亮的月光看他的眼睛,企图读懂他的寂寞,亦或遗憾,可那秋水般深沉的眼瞳里只倒映着一个我。诸儿如果不想让我知道,我永远也无法从他那里获知。“桃华,”他的眼睛里迸发出犀利的光,“我要对卫国发兵了。”“什么时候?”“明天就出发。我已经集结了五国之兵,这次就算周室出面,也难以扭转乾坤了。”“五国?”诸儿的强势已经超出了我的想像,让人不免隐忧。“是啊,连你的儿子都同我同盟了,你一定没有想到吧。这才是聪明人的作为。”一说起战争,诸儿的眸子里像是着了火,透出摄人心魄的光彩。他是这个乱世里为征服而生的男子,坚信强食弱肉的道理。好像只要足够强大,任何问题都能迎刃而解。而我,也只能跟随他,这样义无反顾地相信。“桃华”,他痴痴看我,“从现在起,你都不要离开我身边一步。我就是有十成的把握,也不敢拿你冒险,胜负还需天定,你可是我唯一输不起的。”我点头,除了诸儿,还会有谁共我生死相依。“我们回去吧,早点休息。”他说。我又无限眷恋的回望一眼,有诸儿坐运筹策,姬黔牟的气数已尽,半夏迟早是要回去的。氤氲着温暖烛火的夏宫,不过是这个长夜里的一盏风灯,转眼就要熄灭了。讨逆作者有话要说:开场前说几句:各位挑刺的亲们,我在这里真心道谢!深知此文尚且粗糙,我会在完结后继续打磨。能改的地方都会尽量改过来,实在改不过来的……呵呵,反正是戏说嘛。文中不当处,还请斧正。揖~大军出发那日,下起了瓢泼大雨,闪电划破灰暗的天空,隆隆的雷声和擂动的战鼓响成了一片。坚甲重兵或可御敌利器,却没有办法抵挡住这倾泻而下的雨势,在这样秋寒料峭的清晨里,我已经裹上了厚重的冬衣,那些站在急风骤雨中严阵以待的将士们,还有一些是和同儿一般大小的年轻男孩子,他们穿着被雨水浇透的战袍,想必是难受的。可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侃然正色,军容之肃整,即使在这样狼狈的天气里也不显丝毫颓势。诸儿一身金甲,英英玉立,在战车之上,举剑誓师:“卫国之难,天道之不幸。逆臣叛党,擅行废立。卫君奔走,寓居敝邑。每每思及此事,孤夜难安枕,奈何疆场多事,分身乏术,不能诛讨。今幸有少暇,愿共讨叛逆,赖诸君奋力!”他大声宣读讨逆檄文,琅琅之声,在雷鸣电闪中,依旧振聋发聩。“共讨逆贼!共讨逆贼!”诸儿语毕,战鼓再次响起,将士们皆振臂高呼,水天一色中,燃起了一团火焰。姬朔也是一身戎装,与诸儿同乘,抿着瑟缩的唇,努力地挺着腰杆。诸儿如山,岿然不动,而站在他身边的,到底还只是一个孩子,需要他的庇护。我躲在马车里,想起了同儿。此时此刻,他也正率领着鲁国的将士,赶往卫国的战场吧。这将是两个孩子有生以来直面的第一场战争,也是我的,好在,我们有诸儿的引领。诸儿的战场,从来没有悬念,以其强势,是值得他的亲人和将士们放心托付和追随的。闪电再次划过,照亮了他的剑,他的甲,他天狼星一样的眸子。雨水几乎连成了片,顺着诸儿精致的下颚流淌下来。他的侧影在那道光里显得异常绝美……而孤独。但那弹指瞬间的落寞,随即就被他掩盖在狰狞的鬼面具下,我还以为是我看晃了眼。他是乱世里的中流砥柱,是朝堂上的孤家寡人,可谁又是他可以安心寄托的人?――――――――――――――――――――战争真的不适合女人,它的残酷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想像。书里的战争,总是对智谋韬略津津乐道,但真正的战场,所前进的每一步都是生命的代价。即便是战无不克的诸儿,也需要用足够的鲜血去换取胜利。我以为我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可还是难免沦为他的负羸。诸儿不放心别人的保护,只能将我时刻带在身边。旌旗蔽日,鼓角争鸣。我强迫自己直视前方,去习惯战场上刀光血影的厮杀,去习惯风中夹杂的腥臭气味。那个唯一对我一无所求的男子,我必须和他站在一起,在他于巅峰处睥睨天下的时候,也不至于一个人,如此寥落。“不怕吗?你可以不看。”诸儿欲遮住我的眼睛。“为什么不看?难道你只为半夏、姬朔?难道这不是为我的战争?妹喜、褒姒、妲己……历来只有妖姬覆国,你却可以为我得天下。试问古今女子,纵美人如云,又有几个能像我一般幸运的?诸儿,那个可以和你并肩看天下的人,舍我其谁?”
在怪兽无法无天的行星波利斯,穿越之后的雷蒙被究极生命体看中,成为了掌控怪兽之力的雷奥尼克斯。哥莫拉我滴,杰顿我滴,希尔巴贡也是我滴!哎!你给我放下那只艾雷王!那也是我滴!搜索关键词奥特曼,怪兽,雷奥尼克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奥特,开局一只哥莫拉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不是我目空一切,是你们,还入不了我眼界!我想虎遁山林,可蛋疼地发现,没有一方深林,能放得下我这条猛虎!怎么办?想当咸鱼,可实力它不允许啊...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今天,我因为这个身份而招来了可怕的灾难...
从前有一位美人,他不停倒霉,所以急需抱一根金大腿感谢好基友羲和清零制作的封面,倒霉相画得太传神了!扫雷1主受,聊斋同人,慢穿,单元小故事,1v1,攻受一起穿。2一如既往苏雷爽粗。3大年三十(27)早上九点半发文,首发三章,入V后更肥章。4想到再补充。5,本文将于星期六,也就是2月27号入V,更三章,感谢大家的支持!...
一粒沙可遮天地万物,一滴水可淹世间生灵。一念乾坤生,一念穹苍灭。一念岁月止,一念浮屠逝。少年身怀灭世九幽,领悟灭弑神龙之奥义,力战乾坤,主宰星辰,修得世间仅有神体,他集结圣皇人体不死龙体轮回圣体战神仙体于一身,笑傲苍穹,遗世独立。大主宰,舍我其谁?吾为叶逝明,我的一生由我狂!...
预收九零年代小饭馆穿书,年代美食文,戳专栏可见,求收。本文文案作为一只不爱修炼只爱下厨的妖怪,叶夭坚信,她在哪儿,食客就会在哪儿,这是宇宙不变的真理。于是她响应地摊经济的号召,摆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夜宵摊子。一份炒粉36,一碗绿豆汤20。食客们老板,你疯了吗?不如去抢钱呀!我只吃高级餐厅,一个小地摊,呵,垃圾。开摊后惊!居然有人开着千万豪车来吃一个小地摊!影后也是她家的忠实粉丝。我那天还看到了x国首富!对此,叶夭表示,影后算什么?首富算什么?我的粉丝遍布不同物种!吃过后老板,求你再卖贵点儿,这样就没这么多人和我抢了!老板,你家还缺洗碗工吗?免费的那种,只需要包一顿饭就可以了。老板,我对你,不是,我对你家的绿豆汤朝思暮想,夜不能寐,病入膏肓。只求能买到一碗慰我相思之苦。叶夭这就不行了?接下来还有明江的小龙虾香格里拉的菌子阿勒泰的羊肉。。。。。。你们说,定多少钱好呢?PS预收文九零年代小饭馆穿书,求收藏。一代名厨虞凤池发现自己穿到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成为了女配身边的炮灰闺蜜。炮灰闺蜜善良天真,对女配掏心掏肺,但女配却只想着利用她。当女配想要阴阳怪气女主的时候,让闺蜜先打头阵,自己待后头看着当女配想要陷害女主的时候,欺骗闺蜜让她冲上去,自己待后头。一番折腾下来,成功的让闺蜜当了自己的替罪羊进了派出所。穿越过来后的虞凤池觉得原身这姑娘怎么就那么傻?她利落的甩开女配回了自己的家。回家后,虞凤池看到面临下岗面色愁苦却依然知道给她热饭热水的父母,以及乖乖叫她姐姐的老实弟弟,还有冲过来抱着她叫姑姑的两个小侄女,她决定抄起锅铲,带着大家发家致富,一起过上好日子!一通折腾,虞凤楼的包子摊开张了。虞家的邻居都不看好,纷纷摇头虞家这丫头疯了吗?不进厂去顶班,居然当上了个体户?谁会在外面买那么贵的包子吃?我看,过不了几天就要倒闭!几天后,虞家包子摊面前围满了人老板,给我十个!前面的,不准插队!邻居们咬着大肉包嗯真香!再后来,包子摊变成了小饭馆,小饭馆又变成了大酒楼从大城市回来的女配恨得牙痒痒,只能安慰自己,最起码自己找到了有钱人傍身,转眼间却看到高高在上的港城大老板对着虞凤池温言软语,小心翼翼。女配!!!大老板我媳妇又美又会做菜,当然得宠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