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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跟你走。”狗子用尽所有力气,总算压制住了自己内心汹涌而来的复杂情绪,他红着眼眶,结结巴巴说了这么一句。
叶安澜唇角微扬,“那从今天开始,你就跟着丰收习武吧。还有以后的每一天,你都过来和我们一起吃饭。”
狗子红着眼眶“哎”了一声,然后无比爱惜的抱着由叶安澜转交的一身夹棉衣裳离开了。
等他走的不见人影,李氏等人这才探出头,眼巴巴的看着叶安澜。
叶安澜抚额,“你们干嘛这么看着我?”
李氏纠结半晌,“那什么,元娘啊,你为什么非要带着狗子啊?”
李氏是不信“扫把星”这种说法的。
他们的这支队伍里,郑丰收是个孤儿,苏婶子年轻守寡,苏小禾打小儿没有爹爹,叶金奎也是十几岁的时候就父母双亡,只能投奔姑姑。
她的养女叶安澜更是在出生那天同时失去了曾外祖父、外祖母、祖母和亲娘,总不能他们一个个的,全部都是扫把星吧?
要她说,狗子一家遇到的那些不幸的事,再怎么也不该不由分说全都按在狗子一个小孩儿头上。
可同情是一回事,让对方跟着自己走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再怎么同情狗子,李氏也不会想方设法忽悠,咳,劝说对方加入自己的队伍。
顶多,她会留一些粮食或者银钱给那孩子。
这么一想,李氏顿时觉得自家闺女的执着有些不同寻常。
“还能是为什么。”叶安澜一脸无奈,“您不觉得咱们的这支队伍,除了我爹,其他人不是女人就是孩子的,看着就很好欺负吗?”
如果他们的队伍里能多几个高大魁梧、一看就不好惹的壮汉,她就不信那些流民还敢轻易过来招惹他们。
“狗子性子憨厚、知恩图报,而且还能吃苦、能干活,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同伴人选吗?”
被嫌弃了的李氏等人:
“对了,元娘,娘有个想法。”说到在路上时频繁被流民觊觎物资,李氏不由动了就在王家屯定居的心思。她对叶安澜道:“娘看这里也挺好的,村民友善,有吃有穿,安全也有保障,要不咱们就留在这里定居?”
叶安澜:
叶安澜用力摇头,“娘,不行的。”
“首先这村子的地理位置只能说是一般般,村民们也不过就是有些蛮力、足够团结。这样的村子,对付一般的流民还可以,对付杀人如麻的匪类和乱兵却是有心无力。”
“其次,我很不喜欢这种由一家一姓组成的村子。在这样的村子,像我们这样的外来者是很容易被排挤、被欺负的。”
“您觉得村民很不错,对您很友善,那是因为我给了里正足够的好处。他派过来帮忙收拾宅子的人,都是村里相对靠谱的人。那些可能会仗着人多势众打歪主意的,他们都走不到您面前来。”
叶安澜没说的是,如果不是他们这伙人几乎个个佩刀拿弓,一看就不好惹,搞不好王家屯的里正会头一个打他们物资的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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