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百越部落缺医少药,他们那边的医术十分落后。哪怕当地草药资源极其丰富,百越人也是空有宝山而不自知,生病后依旧靠巫医做法祈求病愈。”
百越都说是部落了,可见相对七国来说有多落后。他们在密林中日子不好过,少有耕地,文化习俗也更贴近夏商时期。
倒不是说他们一点正经医术都不懂,先秦巫医不分家,大巫们还是懂点医术的。有一些病能找到合适的草药医治,不是纯靠玄学。
可还是那句话,百越和中原断交已久。只有很少的部落与外界有往来,且往来也不算多。
在这种前提下,七国医术快速发展,百越却只能自己闭门造车。学不到外头的新东西,很多病他们是真的治不了。
齐人继续分析:
“我们可以将药材提前调配好,制作成药丸,拿去百越交易。如此一来,百越人便猜不透我们用了什么药物、药草比例又是如何。”
朝中很快就有聪明人举一反三。
这个说:
“大部分病症的药方都是差不多的,医者会根据具体病情酌情增减。但不做这个增减的话,吃下去也能治病,只是好得会慢一些。”
那个补充:
“制作药丸虽也需要人手,却是老弱妇孺皆能参与。还不能种田做工的孩子可以帮忙分拣药材,干不动活的老者比孩子更加细心,制作药丸的事情交给他们问题不大。”
最后众人达成共识:
“此举大善!”
虽然不至于各家各户都能参与到药丸制作,毕竟百越对药物需求没到那么海量的程度。但至少可以给一部分家庭提供额外的收入,让黎庶的日子好过一些。
大秦家家户户都要服兵役,去当兵时能有一件甲胄防身便可大大提高存活率。
甲胄需要自家花钱买,大部分平民买不起。但做药丸能赚到钱的话,就能凑钱给家中男丁买甲胄了。
如此一来,即便黎庶手中有了钱,也不会抛弃农耕跑去经商。他们会很珍惜手里这点意外之财,买到甲胄之前绝不会胡乱花掉。
秦王政琢磨了一番,觉得这和自己抑商的念头并不冲突,于是欣然应允了。
事情自然交由巴清配合各地官署一起处理。安排人制药需要官署出面,跑商和联络百越则是巴清负责。
巴清看完整个流程之后,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
不懂商业的人可能就单纯觉得这是普通的以物易物,但巴清不这么想。
这分明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如果真的做起来了,大秦会尝到甜头,以后类似的产业链就会越来越多。当产业链足够多之后,大秦的商业就能被彻底盘活。
到那个时候,什么齐地商业最繁荣?分明是他们大秦商业最繁荣!
齐地可没有这么完善的商业体系,他们大多还是在做低买高卖、两地倒卖的生意。没有齐国官署的扶持,也很难大规模安排百姓生产他们需要的商品。
公子怎么什么都会,而且还真让他说动了王上同意叫庶民参与药丸的制作?
巴清心里对扶苏能继位的信心更足了,办起事情来也越发尽心卖力。
与此同时,扶苏本人正在感慨巴清真好用。
无论是她利用商队帮自己做事,还是她的商队走南闯北见识广博这一点,都对扶苏极为有利。
那些扶苏自己不好拿出来的技术和知识,都能假托“巴蜀的商队从某地听闻”。
不需要暴露自己重生之事,就能推动大秦各行各业的发展,令扶苏十分满意。
巴清会不会起疑?
不,巴清只会认为公子手里有不好明说的情报机构。于是心生忌惮,不敢在背地里搞小动作。
插入书签
穿越成百亿家产继承人,开局遇碰瓷,赔完钱,在去找证据,争取送对方一副银手镯。熊孩子他爹划我车,不认账,还让我随意找人,送你一个刑字,就问你行不行!别想道德绑架我,也别装可怜,我不是你爹,咱们按照法律办事就成。我这是努力培养你这个刚走出校门涉世未深的少女成为业界资深女律师,你要感激我!什么?你老师是把敲锤子那个都送进去的王三!瑟瑟发抖中!做一个绝对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从较真开始肆意人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汤唯朱亚文张艺兴等主演电视剧大明风华原著小说!人气作家莲静竹衣经典古言代表作,原名六朝纪事。新增四万字番外!与你共青梅,与你共天下。本书以明朝时,历经五帝六朝传大有作为奇皇妃孙若微为主线,写了她从八岁入宫历经六朝五帝的故事。既有她与青梅竹马的皇帝朱瞻基相伴一生坚如磐石的爱情也有她以柔肩力挽狂澜,驾驭两次震惊中外的皇宫政变,影响幼帝定都废除殉葬制的政治作为。...
关于满级大佬从斗罗开始秦河穿越斗罗大陆,开局拥有满级魂力,任何对手一招解决。比比东秦河此子,恐怖如斯,定是我武魂殿大敌!唐三没认识秦河之前,我觉得我是天才,现在我收回这句话,秦河就是为了打击天才而生的!胡列娜为了拉拢秦河,我只能委屈自己,以身饲魔,为武魂殿争取那一线生机了。小舞不要脸的狐狸精,给我滚!秦河无奈摊手我想低调,我想做个普通魂师,可是实力不允许啊!(大幅度改动原着,不爱看自觉离开...
表面娇软萌妹实际武力爆棚vs表面清冷大佬实际暴躁逗比失忆的欢颜对于突然被拉进游戏这件事,表示问题不大。害怕?不存在的。蠢蠢欲动的冒险细胞让她很兴奋。恶念游戏危险重重,不断放大负面情绪。小巷子里回荡...
一个在飞雪天被送到武王府的婴儿,他是谁? 一个巨大的阴谋背后,隐藏着多少无耻的面孔。 婴儿终于长大,十年断魂磨一剑。 少年狂歌,胭脂香味。 雪我之...
在邪神漫步的世界,上演温馨的日常。天生精神异常的少年决心成为一名猎魔人的学徒。只是猎魔人的大半能力都在灵侍身上,而他的灵侍是家政型的能够将油污一冲就干净的水枪,能够吐出清洁的泡泡最重要的是足够可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光之猎魔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