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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惟清悠悠道:“两叶虽为赠,交情永未因。同心何处切,栀子最关人。栀子花喻意甚好。”
比木香花那号称“鬼招手”的不祥名声,栀子花赠心仪之人,真是太合适不过了。
或许阿榆读书不多,不解其喻意。那他便挑明了告诉她便是。
毕竟阿榆能写那么一手好字,没道理对不理解这么浅显的诗意。
阿榆果然懂得,立时道:“这是刘三娘赠好友谢娘同心栀子时所写的诗吧?我读时便特别喜欢。”
嗯,知道刘三娘,读过此诗,也清楚栀子同心的喻意?
沈惟清还未及欢喜,便听阿榆继续道:“心如栀子,同心相切。若有如此好友,诚然可喜。我原以为只有罗家妹妹愿意这般待我,却不想沈郎君也有这等心思。”
“……”
沈惟清忽然有些嫉妒她那个所谓的罗家妹妹。他听她提过好几次了,危难之际不离不弃,倾尽所有相助相扶。
或许,想超越那位罗家妹妹在她心里的地位,任重而道远。
看出沈惟清意犹未满的模样,想着婚事终究还未敲定,阿榆决定安慰他一番,遂道:“怜时鱼得水,怨罢商与参。不如山栀子,却解结同心。这么看来,栀子花的确是好,以后我便用它簪发吧!”
原来他的娘子熟读诗书,寻常闺阁女子都未必比得上。
可听着怎么还是不太真诚?甚至没舍得说一句喜欢?
沈惟清知该满意还是不满意,只得引导道:
“你既喜欢,不如我现在就帮你簪、簪……”
他忽然吞下了话头,目光僵直地看向阿榆。
阿榆正拿出剔骨刀,用刀身当镜子,恍惚照出自己脸面来,抬手便将簪子插了进去,——犹如将剔骨刀直直插入敌人的血肉。
沈惟清沉默了。
阿榆自认已尽力照顾了他的情绪,见此情形不免诧异,遂问道:“怎么了?难道不美?”
沈惟清看向阿榆像扎敌人心脏般扎入发髻的檀木簪,居然……挺好看的?
他仔仔细细再看阿榆的发髻,终于确定,阿榆其实从未认真梳过发髻,可能都跟簪这根簪子一样,随意绾就。之所以常常簪那木香花,或许也是因为她每日都会经过木香花树,摘花簪花较为方便。
如此惫懒却不让人觉出她打扮得随意粗疏,完全只是因为……她长了张好看的脸,好看到能将麻袋都穿出精致感。
他终究垂目,不敢再细看这美到发光的小娘子,只是诚心诚意地答道:“你怎么簪,都美,非常美。”
即便出身低微,一无所有,她若肯好好拾掇自己,当个倾国倾城的祸水完全没问题,配得起世间任何男子。
阿榆也知自己生得不错,但这些年其实甚少有人夸她容颜。
在临山寨时,她是众山匪眼中的小魔女,多看一眼裤裆都会凉意嗖嗖;
凌岳将其当作小主人,加上自身失意,根本不会留意她是美是丑;
秦家人眼里她倒是美的,只是太
过孤僻,加上秦家姐妹本也不俗,也便无人夸她了。
近来到了京师,夸她美的倒是不少,但更多都被她的“凄惨”身世吸引,不管前面在说什么,最后总会以秦家小娘子可怜可惜为结语。
如今她亲耳听到沈惟清的称许,且深知这人并不会虚言恭维,不觉欢喜,笑道:“果真美吗?回头叫阿涂给我买一打去。”
“……”
沈惟清忽然觉得,他们成婚之前,是不是得拜托安拂风多教教她处世之道。如若不然,他怕自己成亲后会被自家娘子气死。
不过,安拂风似乎也没好到哪里去。被小娘子三两句话一哄,就摘光了他的牡丹花……
耳根子这般软,也不知最后谁会带坏谁。
于是,阿榆虽收了他的簪子,沈惟清却完全欢喜不起来。
阿榆却很是舒爽。她此去沈府的原因,一是为八年前的案卷,二是为沈秦两家的婚约,如今这二者都有了进展,眼看目的达成,又被目高于顶的沈惟清夸了一回,自是喜悦,回到食店时,脸上犹自挂着笑意。
阿涂早就为他家劫匪小祖宗操碎了心,每次见她去沈府都心惊胆战,惟恐她被人识破了身份,一怒之下闹出事来,连累了他这跑堂的小伙计。
见她欣然归来,他忙迎了下去,笑道:“看来沈老与沈郎君很看重小娘子,才让小娘子如此开怀。”
安拂风与沈惟清一番长谈,已得知阿榆身怀武艺,并不那么柔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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