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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别人的二十三岁(第1页)

桑榆手里有钱,很快就看好了一处楼盘。

就在她所任职的学校附近,上班只需要步行十分钟,比开车方便多了。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还带一个小书房。

她自己一个人住绰绰有余。

沈一秋见桑榆眼都不眨,就花出去三百万,“小鱼,你哪来这么多私房钱?”

要知道盛世豪庭的公寓还没出手呢。

她咋就有这么多现金流了?

桑榆笑了笑,“笔杆子是个好东西。”

沈一秋悲痛欲绝,“人类的悲欢果然是不相通的,我一直以为你和我一样,两袖清风。”

“终究是我错付了。”

桑榆哭笑不得,“谁不知道沈医生是当代活菩萨,家底都被你捐完了。”

语气揶揄,没有挖苦嘲笑的意思。

沈一秋父母去世以后,她是被桑榆的爸妈养大的。

出于同理心,在她自食其力,并且买了房和车以后,就把她爸妈留给她的遗产捐给了福利院。

有人觉得沈一秋傻得冒泡,自己又不是富二代,何必打肿脸充胖子?

很多人已经失去了共情能力。

但是桑榆觉得沈一秋很酷。

傻不傻别人说了不算,自己的真实体会最重要。

沈一秋握了握拳,“从今天开始,我要努力攒钱。”

可不能拖了姐妹的后腿。

不然老了只能让姐妹养她了。

购房合同当天就签署完毕,可谓是把速战速决四个字发挥到了淋漓尽至。

装修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事情。

装修完还要通风一段时间。

沈一秋问桑榆,”这段时间你是继续住盛世,还是打算换个新地方?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去跟我挤挤。”

桑榆睡眠浅,安静的空间是她喜欢的睡眠环境。

简而言之,就是不喜欢和别人同住一屋。

哪怕是闺蜜。

她这个毛病曾经被沈一秋吐槽过,还为她婚后生活表示担忧。

总不能两口子分房睡。

“我先搬去教师公寓。”

她入职的时候是分了公寓的,一室一厅,只是那个时候考虑到和陆嘉余见面不方便,所以一直没有入住。

盛世豪庭她是不想回去了。

每次路过停车场,阴影都会如影随形。

如果再住下去,桑榆觉得自己的精神会出问题。

“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假期,要不咱们现在就行动,争取晚上把家搬了?”沈一秋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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