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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买马(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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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给唐顿太多的时间,一旦发现他还活着,绝对是不死不休的追杀。

距离晨雾镇最近的一座马场在二十里外,靠近着北谷伐木场,场主莱曼是一位退役的军官,除了脾气暴躁一些外,人不错。

莱曼经常和战友们联系,送信和包裹的次数也多,偶然一次,发现只要是唐顿带来的邮件,保管的肯定崭新如初后,就算多加几个银币,也一直指名让他专门负责。

唐顿和仆人打过招呼,走了没几步,就看到莱曼骑着一匹神骏的大黑马,在圈出的赛马场跑道上像一阵风似的狂奔而过。

足足跑了三圈,莱曼才意犹未尽的减缓了速度,让坐骑迈着轻快的小步,跑了过来。

“哈,我们的西境第一邮差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小地方闲逛?”莱曼调侃着唐顿,摸了摸马的脖子,“怎么样?有没有兴趣骑一圈?”

因为唐顿对待邮件的认真态度,莱曼对他的感官一直不错,很想让他在马场工作,只是他没答应。

“莱曼大叔,我是来买马的。”唐顿嘴角溢出了一抹笑容,“你舍得让我骑黑杰克?”

“当然不愿意。”莱曼哈哈大笑,亲昵地抚摸着黑杰克的鬃毛,就像对待他的家人一样。

这个四十多岁的粗壮汉子,就是这么直爽,有什么话,从来不会藏在心里。

“不过你是个例外,怎么样?改变主意了没有,来我这里工作吧?上一次说的薪水,再加一倍。”莱曼看向了唐顿,尽管远离了战场,但是他的两道眼神依旧像滴血的钢刀一般锐利。

“抱歉,大叔!”唐顿很不好意思,不过依旧拒绝,他听过一些有关莱曼的传闻,不是很好,他不想和大叔纠缠在一起。

“算了,人各有志。”莱曼唏嘘,这么好的人才,放弃了实在可惜,“走,带你去看马!”

马厩占地极广,单是长度,就足有二百米,这也让饲养的马匹高达一百匹!

为了夜间御寒,厩舍中铺满了褥草,虽然马粪被打扫的很干净,可还是有一股浓重的粪便味。

莱曼早习惯了这种环境,甚至还做了一个深呼吸,满脸的陶醉。

两侧用栅栏分开的厩舍中,站着一匹匹高头大马,都被梳理的毛发柔顺整洁,看上去神骏无比。

“挑花眼了吧?”莱曼对于他的马,永远充满了自豪,“你是准备送信骑的话,就选一匹耐力好的。”

“不,我要那种竞速型的赛马,短途冲刺快的。”唐顿买马除了代步,主要是为了以防食尸鬼的追击,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甩掉它们,进入旅馆内的传送门。

“那就这匹,比起黑杰克,跑一圈的速度,只慢五秒!”莱曼走了几步,指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给唐顿看,介绍着它的优点。

“大叔,除了黑杰克,这里最快的马是哪一匹?”唐顿不想耽误时间了,黑杰克是莱曼的心肝宝贝,肯定不卖,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

“当然是黑皇。”莱曼领着唐顿走到了最大的一间马厩旁,单看这待遇,就知道它的不凡。

“你起的名字,怎么都和那些大名鼎鼎的战马相同?”唐顿笑了,无论黑杰克还是黑皇,都是赫赫有名的坐骑,它们的主人无一不是功成名就的大人物。

“嘿嘿,听上去帅气。”莱曼抓了一把牧草,放进了马槽中,“瞧瞧,体型高大,颈长形美,运步充满了弹性,骑着它,哪怕是最艰辛的旅途,也会变成享受。”

这匹黑色的大马喷了一个响鼻,硕大的眼睛看向了唐顿。

“我要了!”唐顿伸出了手,抚摸它的背脊,只是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匹黑皇。

浑身布满了长条状隆起的肌肉,每一丝都充满了力量,但是看上去又不臃肿,反而线条流畅、匀称。

黑皇简单的甩头,踏步,会让鬃毛晃动,流露出一股温顺的气质。

“虽然是一匹杂交马,但是它的优秀勿容置疑……呃,什么?买了?”莱曼说的吐沫横飞,结果听到唐顿的话,一下子卡壳了,目瞪口呆的看向了他,“你说什么买了?”

“我说这匹马,我买了。”

黑皇似乎知道自己有了新主人,伸出舌头,舔了下唐顿的脸。

“这匹马可是价值两万金德兰,你确定?”莱曼的本意只是想带唐顿来欣赏战马,找人分享下他养马的快乐,压根就不觉得这个少年买得起,叫他第一邮差,也不过是调侃罢了。

唐顿也就是在那些少年邮差中出名,在其他地方,就是个一文不值的穷小子。

“确定!”唐顿郑重地点了点头,嘴角溢出了一抹弧线,“莱曼大叔,别担心,现金支付!”,!

不会给唐顿太多的时间,一旦发现他还活着,绝对是不死不休的追杀。

距离晨雾镇最近的一座马场在二十里外,靠近着北谷伐木场,场主莱曼是一位退役的军官,除了脾气暴躁一些外,人不错。

莱曼经常和战友们联系,送信和包裹的次数也多,偶然一次,发现只要是唐顿带来的邮件,保管的肯定崭新如初后,就算多加几个银币,也一直指名让他专门负责。

唐顿和仆人打过招呼,走了没几步,就看到莱曼骑着一匹神骏的大黑马,在圈出的赛马场跑道上像一阵风似的狂奔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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