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和赵鼎胡铨一起,把名字落在一德格天阁上的李光。
他曾经是秦桧的副手和助手,是主和派的人物,但后来,他转变立场,提出金不可信和不可恃兵不可撤的三不可,激怒秦桧,从此,就走上了漫漫南行路。
李光的初次被贬,是在绍兴十一年,贬所在广西,绍兴十四年,他再被贬移,赶去了海南,他是个心蛮宽的人,才学也好,索xg在当地写起了书。他写的是史书,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作小史。
绍兴二十年,他写小史的事情,被秦桧知道了。
风波恶
李光贬昌化军仍在海南,但是在更南,更荒凉的地方,永不检举。
弟李宽,除名,勒停。
长子李孟传三子李孟醇,侍行,死贬所。
二子李孟坚,对狱,掠治百馀ri,除名,编管。
四子李孟津,抵罪。
续通鉴记曰:田园居第悉籍没,一家残破矣
此案牵连极众,除李光一家外,尚涉及到胡寅颖直张焘等十余名官员,之后,更派生出吴元美程瑀诸案,范围之大,力度之重,远远超过胡铨一案。
李光小史案,在秦桧所治文狱中颇有特sè,其它的案子,基本都是在文字中或者攻击了秦桧,或者声援了秦敌,或者被认定攻击了秦桧,或者被认定声援了秦敌只有小史案,所录所述的内容,秦桧根本就没有看到,仅仅是听说他在做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把秦桧激怒。
要解释这件事情,就要从秦桧对历史的重视说起。
一切都消失在迷雾之中了。过去给抹掉了,而抹掉本身又被遗忘了,谎言便变成了真话。
凡是与当前需要不符的任何新闻或任何意见,都不许保留在纪录上。全部历史都象一张不断刮干净重写的羊皮纸。这一工作完成以后,无论如何都无法证明曾经发生过伪造历史的事。
1984
虽然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奥威尔只是一个被他所不敢面对的现实世界吓断了腰的绝望者,就如同没有勇气走上海岸的1900,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有很多jg炼的总结。
比如说,上面的两节文字。
秦桧与奥威尔不同,他是做事的人,他虽然没有这样总结,但他却这样做了,当然,用的理由光明正大。
绍兴十四年,秦桧上书赵构,求禁私史,理由是:是非不明久矣。靖康之末,围城中失节者,相与作私史,反害正道。
应该说,这几句话如果孤立的抽出来,其实是很漂亮也很正确的,甚至,连我,在看到白斯文将军们又或者是白将军们的子孙们的那些jg美神奇的回忆录时,也会常常有一种冲动,为他们没有遇上秦丞相而感到可惜。
不过,正如同zhu本来也不是坏词,关键看是不是带路党们在喊一样秦桧提出这个事情,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正青史,明是非,而是为了完全相反的目的。
比如说,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在近现代以来的近体诗中,这首诗的知名度,排入前十大约是没有问题的。作者人生的前后反差之大,甚至使刻薄如李敖者,写出了恨不引刀成一快这样的诛心之句。
其实,秦桧的早年,又何曾没有过雄壮激烈
大金必yu灭宋而立邦昌者,则京师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而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桧不顾斧铖之诛,戮族之患,为元帅言两朝之利害,伏望元帅稽考古今,深鉴斯言。
天下之人,必不服从,四方英雄,必致云扰,生灵涂炭,卒未得生
金人初下汴京,心气正高,视天下如掌中物。有人就提出建议,说赵宋气数已尽,当屠尽赵氏宗族,立张邦昌为帝,傀儡用之。
当时的秦桧,为御使台之长,听到这个消息,就结连同志,先后两次上书金人,力陈赵宋有德于民,非他姓可替,甚至建议金人践行旧盟,北渡白沟。
这两封上书,为秦桧赢得了难以想象的荣誉,时人赞之为词意忠厚,文亦甚奇。他ri后之所以能一路飞升,宣麻拜相,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开始。
然而,绍兴二十四年,左朝奉郎何珫上书朝廷,说那两篇文章的真正作者是马伸,要求朝廷还此公道。
马伸,字先觉,是秦桧在御史台时的同事。按照何珫的说法,当金人想废赵立张时,马伸是第一个站出来说我们必须要上书的人,而秦桧的态度则很暧昧,是在马伸他们的坚持要求下,才签了自己的名字,至于把他的名字签在最前面,那只是因为他当时是御史们的领导。
想一想韩寒现在跳得有多高,就能理解秦桧当时有多愤怒。
何珫被迅速下狱,然后贬往岭外,不过,他并没有呆太久。第二年,秦桧病死,何珫便被赦归,而他的观点,也俨然成为共识,记曰先觉忠烈,遂别白于时。
这件事情,足以让我们很好的理解秦桧,理解他为什么要反复的强烈的禁绝民间私史了吧
破局新生从废墟崛起...
常言道,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凌瑾言家的却是透窟窿的碎冰碴子。其一小女娃眨巴水灵灵的眼睛说叔叔,我妈咪是寡妇~很好,他死了!其二小女娃又兴冲冲的拿着名单找他筛选叔叔,我妈咪的追求者好多了,你快帮我挑个爹地~很好,让他给自己选情敌!其三亲了一口合法老婆,被亲女儿告状到警察局臭叔叔,让你占我妈咪便宜,我让你吃一辈子牢饭!明城人所倾佩的凌家家主,上国神秘的盛江集团幕后大boss却在女儿这里缕缕栽跟头。幸好自己有一个温柔善良的暖妻然,他刚得知,他那温柔善良的老婆买凶杀他?!...
他,无名无姓,代号十三。先天剑骨之身,七窍玲珑之心,被神殿收养,以非人之法养大,号称兵人!无亲,无友,无师长杀神,杀佛,杀阎王,只是一尊没有任何感情的杀戮机器。但有这么一天,一个祭坛出现在他面前他短暂的投影到另一个世界,召唤他的是一个蠢萌的小姑凉,自称来自地球,穿越到了这个以守护灵为根本的异界。哥哥,你别走!带带我嘛!和我订立契约成为我的本命守护灵!我可是有系统的人!系统可说了,只要绑定成功,就有新手礼包。赐福守护灵真实伤害天赋,无时空限制的真实伤害!在你原本的那个世界也有效哦!真实伤害懂不懂?无视防御!超厉害的!她以为十三是因为赐福才答应的,其实他只不过是太无聊了而已。在这蠢萌灵师的影响下,他有了名字,渐渐也从一尊冰冷杀戮机器变成了一个人神主十三,你干嘛!他不答,只一剑斩出...
大学生江小北因触电昏迷,醒来后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平行时空,穿越到了自己高二生高三的那个暑假。看到窗外飞过的烈火飞龙,江小北有些懵逼了。这不是洛克王国中的宠物吗?怎么会出现在现实世界中?我一定是还没睡醒!随后他就发现,这个世界中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洛克王国中的宠物降临到了地球,因为他们的特殊的能力,人们将其命名为精灵。且看一名洛克老玩家如何在这个世界中叱咤风云,谱写一段传奇的人生。...
将落后的乱世建设成盛世,让女人也能封爵拜相继承皇位富二代独生女高晓萌穿越成国公府嫡子赖瑾。出生太晚,世子之位已定,继承权飞了,想当个混吃混喝的纨绔享受荣华富贵,奈何,朝代过于贫穷落后,且战乱不断...
三万字上榜前隔日更哦)我以为我是灰姑娘,遇到了拿着水晶鞋的王子,谁知王子这狗比,竟然是拿了攻略系统来攻略我的!!—来自沈又又日记—我喜欢你,又又。淮海一中出了名的学渣沈又又,有一天接到了校草季远的告白。季远其人,在某乎有个专门为他开的答题楼,名为投胎要投季远有个首富爸,还有个曾经红透半边天的影后妈,本人更是又帅又飒,追他的女人男人能从城东排到城西。这样的季远,沈又又自然受宠若惊地答应了,可一个月后,她被甩了。为什么分手?她问。彼时天边残阳如血,季远看着她,笑得凉薄又温柔又又,照照镜子。我只是玩玩而已。四年后,季远学成归国,成为名利场里最受瞩目的新人物,只手就能搅弄风云,女人们趋之若鹜,却近身不得。而这样一朵高岭之花,却在一次晚宴上醉酒失态,仰头拉住一个女人,喊又又。灯影明灭里,那叫又又的女人笑了,那笑淌着蜜季先生,大家都是出来玩的。别这么玩不起。不久,圈内人都知道,季远被国内第一女团Class队长,沈又又玩了。沈又又其人,又乖又软又甜,某扑宅男票选第一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