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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主不知为何恨毒了她,要这么折磨她的身体,但对她的脸又十分珍惜,不许人伤一丝一毫。
姝色不是忍气吞声的人,把想对她动手的狱卒全打趴了。
真当她在合欢宗二十多年,只学会了双修?
牢房内的环境很差,还有脏兮兮的老鼠爬过。
姝色不耐烦地想,城主再不来,她就要自己越狱跑去见她了。
正想着,一双华丽的珍珠绣凤翘头鞋就停在牢房前。
雍容华贵的女子打开牢门,缓缓走了进来。
姝色抬头,随即起身,眯了眯眼:“城主大人,我怎么得罪你了?”
四下无人,应怜丝毫不掩饰嫉妒之色:“你抢了我心爱的男人,你说你有没有得罪我?”
“我抢你男人?”姝色一脸古怪,“你说的不会是我夫君白清寒吧?我和我家夫君成婚二十年,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可是清清白白孤家寡人一个,你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你知道我为了美貌付出多大的代价么……我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只为得到他的爱。可是,当我变美后站在他面前,他却说他已经有了爱人,他爱的人是你……是你抢走了他,如果你不出现,他一定会爱上我!”应怜盯着姝色的脸,目光似淬了毒,“你明明没有我好看,为什么他就喜欢你这张脸呢?没关系,他喜欢你的脸,我就戴上你的脸,那他喜欢的不就是我了么?你这张皮我会亲手剥下来,你这颗心我也会挖出来吃掉,杀了你,我就能和他永远在一起!”
应怜十指成爪,指甲猛地变长,锋利如刃,往姝色脸皮抓去。
姝色脸色一变,立刻抬手格挡,但她已是凡人之躯,无法抵抗妖力……
凤箫按捺不住,就要现出身形去帮忙。
没等他现身,姝色头顶的红珠发簪突然冒出一道红光,应怜猝不及防,被震了开来。
她后退几步,不可置信地看了眼自己被震痛的手,不甘心地再次进攻,这回利爪直取姝色心脏,杀意浓烈。
然而,那根簪子冒出的红光再次护住了姝色。
应怜被震倒在地,口吐黑血,差点儿维持不住人形。
龙笙开口:“那根簪子是个灵器,会在姝色有危险时保护她。对方杀意越重,簪子反击的力量越强。”
凤箫“啊”了声,姝色每天都戴着这根簪子,他都没发现有什么不对。
倒不是凤箫不识货。他们神兽一族,用的法器都是神器。再往下是仙人用的仙器,再再往下,才是凡人用的灵器。
凡人的灵器又分天地玄黄四品,这簪子怎么说也是个天品灵器,关键时刻能保命,放在修仙界是人人都要抢破头的。
但在龙笙凤箫眼里就不够看了,神器都不是,和凡人的普通簪子有什么区别?
但此刻还真就派上用场。
姝色也察觉到是头上的发簪救了她,拔下发簪攥在手中,思绪翻涌。
这根发簪,是清寒婚后送给她的。
因是清寒送她的第一根发簪,她觉得意义非凡,十分喜欢。除了睡觉,随时都戴着它,也不嫌腻烦。
这竟是一件灵器。
清寒到底是什么身份。
相伴二十年的枕边人,姝色突然有些看不清了。
应怜被灵器所伤,绝美的面容扭曲一瞬,几乎快显露出恶鬼相。
她焦急万分,顾不上姝色,急匆匆地走出地牢,命狱卒看好姝色,就往书房赶去。
应怜一走,龙笙和凤箫就显出身形。
“姝色前辈。”凤箫穿过牢房,“我们来带你出去。”
姝色见到突然出现在地牢的两个少年,意外道:“隐身术?”
这两个孩子,本事还真不小,能把那妖怪都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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