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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戈心想他的小嫂子看起来真的好可怜啊。
毕竟变成小寡妇了呢。
唯一爱护他的人死的突然,这么弱小的家伙,会被那群野兽一人一口撕碎的吧?
姜迟苍白着一张漂亮的脸蛋,粉色眼眶里的蓝眼睛像是养在一汪碧水里的水晶,因为惊慌而下意识地信赖所有对他释放善意的人类,哪怕这种微不足道的善意只不过是为了谋求更多的东西而作出的伪装。
小嫂嫂看起来多大了,二十几?不到二十?
听说是庄云翊某天巡视自家名下的会所时看到的,说是得罪了看场子的人被抓住关在了笼子里。
只要庄云翊稍微来的晚一点,他的小嫂嫂可能就变成某所会馆里被金链锁住的夜莺了。
那样的小嫂嫂,任何人都可以随意欺负,明明已经受不了了却还不得不忍受着被填满的羞耻和痛苦,说不定还会被强迫着拍下视频,在镜头里露出哭到潮红一片的脸蛋,真是想想都觉得有点受不了呢。
怎么这么色啊,小嫂嫂。
庄云翊这个家伙运气总是好得让人嫉妒。
什么都是他的,就连爱人都漂亮得惹人垂涎。
“小嫂嫂,怎么不穿鞋?”清秀得像个女孩子的瘦高男人脚步无声地走到姜迟面前,竟然直接弯腰捧起了少年一只粉白赤o的脚掌。
海上温度不比陆地,加上又是大理石铺就的地板,姜迟浑浑噩噩之间连拖鞋也没有穿,径直踩在了冰凉地面上。
直到庄戈开口,他才意识到一丝凉意从脚心窜上来,叫他免不了一阵冷颤。
真是连脚掌都生得好像艺术品,脚趾圆润白皙,足弓在悬空的时候下意识紧张地绷起,弧度美好如虹,足尖甚至还泛着欲说还休的粉色。
他的脚腕那样细,庄戈毫不掩饰地伸手,轻松用拇指和食指把那节细瘦的脚腕完全圈住。
他皮肤好薄,脚腕上淡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蜿蜿蜒蜒地流淌着幼鹿似的稚嫩又蓬勃的生命力。
庄戈几乎可以轻松想象在床上的时候庄云翊是怎么用他拿惯了木仓的手掌攥住两只细细脚腕把少年两条细白长腿一直压到胸口。
姜迟看起来这么薄,这么软,要是四肢都被可怜地禁锢住的话,可以摆出很多涩情的姿势吧?
小嫂嫂,每一个地方都长得好色。
被总共才见过两次面的男人握住脚腕,而且他的目光还在上面停留了这么久,姜迟就是再蠢,也该察觉到不对劲了。
然而庄戈反应比他更快,姜迟的疑问尚且还含在嘴里,庄戈已经后退一步,把柔软的白绒拖鞋套在了姜迟的脚掌上。
“大哥九泉之下要是知道嫂嫂这样子不顾自己的身体,一定会伤心的。”
庄戈站起来之后,姜迟骤然发现这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男人居然比自己高这么多,低头用那双布满阴翳的眼睛居高临下地瞧着他的时候给人带来莫名心慌的压迫感。
他不提还好,一提到庄云翊,姜迟就开始止不住地恐慌。
他回过头又去瞧那惨白窗台,发现那枚阴森森的血手印已经不见踪影。
姜迟顿了顿,有些惊疑不定地想,是他产生幻觉了吗?
不,不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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