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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安阳城里的人都叫我病秧子。
原因无他,风一吹就倒的破烂身体,无怪乎众人都这样称呼我。
沈玉君,只有她不嫌弃我,从小和我一起长大,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站在我身前,用瘦瘦小小的身体挡住我,从而也挡住了那些嬉笑轻蔑和鄙夷目光。
如无意外,我们本应相携相伴,从牙牙学语的稚童,到红烛缠绕的夫妻,相知相伴,一起白头。
应我母亲的祈愿,我健康长寿长命百岁的话,一切本应该是这样的。
本应该。
是的,世事无常,年少时的我不会想到,多年之后我未娶她,她未嫁我,直到我临终前,我的妻子都只有一位,她叫齐念。
说来也是好笑,我对她的了解,一开始仅限于她齐二小姐的身份,相较于我熟悉的齐思姐,她突然冒出来似的,进而又以一种强势且不容抗拒的姿态,闯进了我已经计划好的、不该有她的生活里。
属于一个病秧子的、奄奄一息的生活。
我爱沈玉君,这是不容置疑的,这爱在我心头盘踞多年,早已深入骨髓刻进灵魂,哪怕全安阳城的人都知道,我病重的时候,她避而不见,又另外相看了夫婿。
我怎么会信呢?这不是她的本意。
我的爱也不应该成为她的牢笼她的坟墓,因为我快死了,因为我爱她。
但是…但是。
齐念这个人真的好生奇怪,众人避我如蛇蝎,她偏偏毫不反抗地嫁给了我——
她图什么呢?
本来我想,我死了便也死了,无意拖哪位姑娘下水,但母亲抱着阿姊恸哭的场面历历在目,我便又想,无妨,我死后,慕容府我能继承到的所有,就一半给阿姊,一半留给这位姑娘罢。
慕容府家大业大,我父母也好相与,阿姊温柔可亲,家中无甚勾心斗角之事,或许也能勉强给予这姑娘一丁点的慰藉。
后来我捏着那封写给父母亲让其善待我未亡人的信,想,事情怎么会是这样呢。
我没死,死的反倒是我的未亡人。
我怔然道:“齐念呢?不回来了吗?”
面前这位拿着匕首扎了我大腿一刀的女子我还记得,是齐念身边唯一的小丫鬟,叫……小绯。她本应该被下人押着立即扭送官府的,不过,此刻的我已经没有心思计较这些了。
我印象里很是活泼机灵的小绯早已变了样子。
她双髻上簪了白花,双眼赤红,瞪着我想将我千刀万剐的模样——她的确这样做了,因为那把沾血的刀就掉在我脚边不远处。
大厅里好多人,闹哄哄的,我什么都听不清楚,只知道她在破口大骂,都是我不曾接触过的市井乡言,污言秽语。
我本应究极愤怒的,因为她嘴里形容玉君的词汇是那样不堪。
但是我发不出火来。
我只傻愣愣地问她:”齐念在哪里?“
我盯她一身白衣,自欺欺人地重复:齐念在哪里?
纵然我二人已经和离,但终究是我对不起齐念的,如果她出了什么事,我余生难以心安。
小绯眼珠在我们一群人中转了一圈,哼哼一笑,冷声嘲讽:“恭喜你慕容离啊,可恨我家小姐还是给你留了体面,没叫你成为病死鬼、老鳏夫。”
她说的其他话也不太好听,但我都听明白了。
齐念因我而死。
在这个我与沈玉君即将拜天地的大喜日子里,我记不住当时的喜。
我,何德何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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