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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分,我走之前,一定将家分了。”媳妇儿要干啥他都支持:“只不过,分家也只能住在家里,就算我们想盖新房子都来不及。”
他只有半个月的探亲假,而且随时可能来任务提前出发。
“我想好了,我可以搬到保管室去住。”
保管室在通安河边不远的晒坝边上,是队上用来堆放晒粮食的工具的地方,就两间屋子,四周都没有房子,很空旷。
“不行,离大房子太远了,我走了你一个人住那边不安全,我不放心。”
“你还怕谁欺负我不成?”杜红英道:“我力气大,谁敢来欺负我打死她。”
“那遇上像我这样的男人呢,你打得过吗?”
“那还不是因为我让着你的。”杜红英听出他话里的意思了:“放心吧,我爸是队长,队上的小伙子好几个是你的兄弟,没人敢欺负到我头上的。”
这倒是事实。
“而且咱们村里也没有那种人。”
一个村里要是有一个手脚不干净的人,小东小西就容易掉;要是有一个不着调的混蛋女人们就得小心。
“而且我是军嫂,谁要敢欺负我,送他去吃枪子儿。”杜红英知道这个时代的人对军人是相当崇拜的,对军属也很尊敬,这算是又加了一层的保护层。
“我爹是队长,住保管室给他说一声就好。”
“那也不能占公家的便宜。”高志远道:“我们给租金,你随军之前就租住那里。”
“行,听你的。”
不占公家的便宜,对爹和高志远都有好处,也省得听村里的妇人们嚼舌根。
“那我们明天去保管室看看。”高志远道:“既然决定了,该添置的东西就添置,以免我走了什么都靠你。”
这个男人是个靠谱的。
杜红英满意极了。
上辈子的高思文对家里的什么事儿都不管不问,大大小小的事儿都由着杜红英操持,办好了还好,办不好就是自己的责任。
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就得扔。
这辈子,将那个臭男人扔了,真好!
劳累之后就好睡,等杜红英睡醒的时候发现早已经是大天亮了。
上辈子的她照顾了高思文一宿,眼睛都没合上,听到鸡叫第四遍就去厨房烧火做早饭了。
这辈子进门第一天睡懒觉好像很丢人,不管了,反正她再也不会当那个贤惠忍气吞声的小媳妇了。
“吱”的一声,门开了,高志远端着一个碗进来。
“醒了,快来吃荷包蛋。”
不是泡菜稀饭,是荷包蛋,高家的生活这么好?
“谁煮的?”
“我煮了两个红糖荷包蛋,你昨天晚上辛苦了……”
“尽胡说。”杜红英羞红了脸瞪着她,在高志远看来那是娇媚娇艳,心痒痒的:“快吃,吃了再睡一会儿。”
还睡?
谁家新媳妇睡到日上三竿不出门?传出去不笑话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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