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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第1页)

造反人造反魂  “东南王府的珍珠?”陆小凤失声道,“你怎么会去东南王府偷珍珠?”  张三一动不动地趴着,闷声道,“我没有去王府,我只不过是做了黑吃黑的勾当。”  陆小凤有点懂了,他把张三从地上搀起来背在背上,然后便回头看向叶孤城,道,“城主,何不同去北镇抚司?”  叶孤城看着他,道,“你认识我?”  叶孤城生于南海,踏足中原的次数并不多,即使来了,也都是住在东南王府,京城这里见过他的人,除了沈百终,绝不会有第二个。  陆小凤本不该认识他的,却偏偏叫对了名字。  “这样凌冽的剑气,还有喜穿白衣的习惯,除了叶孤城还会是谁呢?若说是西门吹雪,我可是认识的。”陆小凤淡淡笑道,“只希望叶城主不要怪罪我刚刚的冒犯之举。”  “你一定是陆小凤。”叶孤城沉默片刻,突然道。  “没错。”  陆小凤当然不必问叶孤城是如何认出自己的,他这样的“四条眉毛”,普天之下绝找不出第二个。  能用手指隔着二十多丈将铜钱钉入地底的,也绝找不出第二个。  能随随便便说出要去北镇抚司的江湖人,更是绝不会有第二个。  那么他们要找的沈百终现在在哪?  张三要掉进锅里时,沈百终正在推北镇抚司的大门,陆小凤用灵犀一指掷出铜钱时,他正走在北镇抚司的长廊里,张三被背起时,他已到了宽敞的院子里。  院子中间阳光最好的地方,照例放着摇椅,只不过却多了一把,而上面的人也不只有霍香一个。  孙学圃也在晒太阳。  两位老人家都喜欢穿灰衣服,都喜欢把腿伸得笔直,现在直条条地躺在椅子上跟着椅子摇的样子,就好像是两条灰扑扑的老猫。  猫虽然老,却很有学问。  一个看书,一个画画。  霍香本来正捧着一本书在看,看得昏昏欲睡,手越放越低,就像是任何一个邻居家里会有的慈祥老爷爷,可等他的余光一瞄到迎面走来的沈百终时,人就立刻变精神了,变得像是个年轻人。  他的人一变,就把手里的书扔了出去,实实在在地糊在了孙学圃脸上。  孙学圃手里的笔墨纸砚立刻噼里啪啦的摔了一地,晕染出一大片墨迹。  这简直是赤裸裸的职场霸凌。  但是孙学圃却一点也不生气,他不但不生气,还有点想笑,下了摇椅,摸索着去找地上的毛笔,一边找,一边淡淡道,“霍香,其实你不必如此的,输了就是输了,承认自己是个臭棋篓子又有何难呢?”  到了北镇抚司后,孙学圃已在磕磕绊绊地拾起画技来,有时候人们只是缺一些勇气和精力,缺一些别人的承认,缺一些鼓励。  地上落着的纸虽染上了墨迹,却依旧能看清画的是什么,那上面画的竟不是孙学圃从前最擅长的人像,而是北镇抚司的地图,不但有各种线路,还有布防的类别。虽然用墨磕磕绊绊很不连贯,线也歪歪扭扭,但到底是大家之作,就连房子也有说不出的神韵。  看来霍香和宗也白嘴上虽讨厌这位新来的孙先生,心里还是很在意的,已放心的让他接触起了布防图。  老人家们虽总被说跟不上变化,但他们却有别人永远也想不到的经验和知识,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积累东西并不容易,这样的老人家北镇抚司却已有了三个。  而且通通都是沈百终捡回来的。  捡回来的过程并不复杂,也没费多少功夫。  宗也白主理朝堂之事,对刑讯和情报也略有管理。霍香管着江湖事,但更多时间还是在药房里忙碌。这两个老爷子谁也不服谁,恨不得见面就打一架,根本不会去干涉对方的事情,孙学圃正好插在中间,去管银子和调度问题。  “哼。”霍香冷哼一声,招招手让沈百终快过来,似乎一点也不想理孙学圃。  孙学圃终于捡到毛笔坐了回去,似乎对霍香没有出声呛他这一点很奇怪。  都说瞎子的听力和嗅觉要比寻常人敏锐很多,这话不假,可要想孙学圃知道沈百终来了,还是不可能的。  难道你能听到羽毛落在地上的声音不成?  而霍香手上的力气巧得很,孙学圃根本不会被他砸疼,这更像是在宣泄一种不满,霍香故意砸给他看的。  你怎么能带回来别的猫?  老的也不行。  大抵如此。  沈百终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半点声也不敢吭,乖乖地搬了个凳子在两位老人家身边坐下。  孙学圃终于觉出不对,惊喜道,“是不是沈百终回来了?”  霍香冷冷道,“你画你的,根本没有人来过。”  孙学圃也笑,“可是妙僧无花的尸体都已被运回来,百终不会比他更慢吧?”  霍香气得吹胡子瞪眼,“百终也是你叫的?你是不是不会念三个字的名字?”  也许是北镇抚司的风水养人,或是这里平和的氛围壮人胆气,曾被万人追捧的画师,曾经的那份底气和傲气又养了回来。  “我为什么不能叫?”孙学圃淡淡道,“我难道不是个老头子么?百终难道不是个小孩子么?”  二十多岁的“小孩子”静静坐着,简直连动也不敢动。  陆小凤背着张三,一踏进院子,就看到了坐得笔直的沈百终——那身飞鱼服实在显眼得很。  沈百终虽然做事很认真,但平时也不会太顽固的,他坐得那么直做什么?  陆小凤没再想下去,他要是再想下去,就要去陈掌柜那里买棺材了。  “霍先生。”  “怎么了?”霍香问道。  他虽有些不满,但沈百终一叫他,却还是慢声应了。  “陆小凤好像带着一个病人过来了。”  张三被放在摇椅上。  霍香捋了捋胡子,疑道,“这似乎是剑伤。”  沈百终点头同意。  “这样的剑气,江湖上没有几人发得出。”霍香一边解开张三的衣服,一边用手按了按那处伤口,“你看这里的皮肉,竟切得如此笔直。”  这话好像是在买猪肉。  “嗯。”沈百终又点点头。  霍香于是拿出了药粉来,“你看见这种瓶子没有,我常给你备着,你若是受了伤,一定要先用此物。”  药粉好像不要钱一样洒下,张三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  霍香皱皱眉,从箱子里捡起一块帕子来就堵进了张三嘴里。  “你再看这一瓶,你那里我用的是瓷瓶子……”  陆小凤咳嗽一声,拼命忍住笑,别过头去看天上的云。  张三这样子很难让他不想到待宰的某种动物。  等他再回头的时候,张三身上已戳满了银针,从猪变成了刺猬。  “这……霍老前辈,这是什么手法?”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止血,治伤,健体。”霍香看他一眼,“怎么,你不满意?”  “自然是满意的。”陆小凤正色道,“前辈请随意治他,治得眼歪嘴斜最好。”  张三虽不敢乱动,害怕针戳到穴道里变成傻子,嘴却还是能说的,闻言怒道,“陆小凤!狗腿子!你这个狗腿子!”  陆小凤却已拉着沈百终走远了,两个人顺着长廊走,他已对北镇抚司很熟悉了,全天下对北镇抚司很熟悉的江湖人也恐怕只有他一个。  “张三的剑伤,你觉得是谁刺的?”  “他自己会知道。”  “我已经问过了。”陆小凤叹道,“他说要杀他的那个人捂得严严实实,脸上还用了易容,更是连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竟连男女都叫人无法分清。”  “用剑的高手,天子脚下并不难查。”  “不用去查,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陆小凤道,“我在路上遇到了老实和尚,他已告诉我要杀张三的人穿的是一双红鞋子。”  “公孙大娘?”  “正是。”  “张三做了什么。”  陆小凤皱眉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似乎是偷了一颗珍珠。”  “谁的珍珠?”  “南王的珍珠。”  沈百终停下,道,“珍珠这种东西并不少见。”  “嗯。”  “北镇抚司就有很多珍珠,皇上的内库里也有很多珍珠,就算是寻常的大户人家也不缺这种东西。”  “没错,但他偷的那一颗却不一样的。”陆小凤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颗洁白如玉的珍珠来,足有半个拳头大,即使是在白天,也隐隐散着光亮,“你看这一颗,除了皇家,别人是用不起的,不但用不起,也不敢用!就算有人想偷偷买一个回家,也根本没有门路,这种珍珠刚从海里被捞出来时,就已订给了皇商。”  “张三料定没有人能从内库偷出东西来,太平王又从不喜欢奢侈东西,便认为是南王的。”陆小凤又道,“我觉得他说的不错,因为张三偷到珍珠的地方就是在五羊城,而五羊城也就是南王王府在的地方。”  沈百终低头看了一眼,“这种东西我也有一颗。”  “你也有?”陆小凤怔住。  “嗯,就放在乌龟缸里。”  陆小凤忍不住问道,“你把它放在乌龟缸里做什么?”  “自然是照明。”  “给谁照明?”  “给乌龟。”  陆小凤看看沈百终,走快了几步,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是不是有钱人总有我这种穷人想也想不到的法子生活?”  沈百终道,“你也不是很穷的。”  “人总是不知足的。”陆小凤摸摸胡子,“等我有钱了,有很多钱了,就给自己也买一颗珍珠,从你这里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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