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现在脑海里的细节依然清晰,那是他初遇珠珠的场景。
他娶过她一次,很庆幸,她现在还在他的身边。
思绪被狗叫声打断了,不知不觉间,殷九逸已经撑着伞来到了恨玉的院子里。
一只小白狗正汪汪汪汪地抱着布老虎撕扯。
那是到了临安之后,恨玉自己在狗市上买的。
「表哥,外面雨还未停,你怎么来了?珠珠没和你一起来?」
「她睡了。」
殷九逸坐下,声音沉沉:「恨玉,我今日来是想告诉你,我想给珠珠一个名分。你知道,章秋荷已经死了,她现在无名无分地跟着我,邻里街坊都以为她是我的小妾。昨夜我们成了真正的夫妻,我还想要一个孩子......」
方恨玉心里闷闷地难受,她知道,语容的王妃称号保不住了。
若是容许殷九逸再次娶了秋荷,是不是没人会记得语容了,没人会记得语容曾经做了五年的安王妃,没人会记起有个叫陆语容的人曾经在这个世界上活过。
可她有什么立场拒绝呢?当年是殷九逸帮了她们,让她们有了五年神仙一般的美好时光。
死者已逝,总不能不顾及活人,王妃的位置是时候该还出去了。
两行泪从眼眶里流出来,方恨玉急忙擦去了,挤出了一个笑说:「如此,理所应当。」
殷九逸瞥了方恨玉一眼,他知道她眼神里的无奈。
可他没有办法,他想给他的妻子一个名分,他要给他的珠珠一个名分。
她是睡在柔软的棉花里都会害怕的姑娘,她那么缺乏安全感,他在很久前就已经暗自发誓,他会缓慢地、坚定地爱她。
他们经历了那么多事才又在一起,他爱她,想把一切都给她。
两人的亲事最终定在了五月初。
合婚庚帖上的名字是殷九逸和尹秋荷。
尹秋荷是章秋荷的新名字,本来殷九逸给她想的新名字叫尹明珠。
「明珠」是秋荷当年自己取的,至于「尹」,则是殷九逸的小心思了。
殷九逸本以为秋荷会喜欢这个新名字,没想到,她一本正经地同他说:「还是叫秋荷吧,以前我对荷花有莫名的偏见和敌意,莫名其妙讨厌了我的名字好多年,如今能坦然面对了,丢掉这个名字总归可惜。以后我便是尹秋荷,也是你一个人的珠珠。」
殷九逸温柔地将她拥住了:「好。」
大婚当天临安城的达官贵人们都来了,安王府外的流水席一直摆了七天。
参加过筵席的人都说,安王妃花容月貌,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安王和安王妃站在一起,天造地设,佳偶天成。
「殷九逸,你听见了吗?都说我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秋荷兴高采烈地扒拉着殷九逸:「他们说话真好听。」
「珠珠,你都不困吗?」殷九逸闭着眼睛,将秋荷搂进怀里:「快睡吧。」
「我还想要一只猫,以前元宝还给我按摩呢,你再给我买一只好吗?你别睡呀,你陪我说说话?你就这么困吗?」
「不困,那我们?」殷九逸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贴着秋荷的耳朵低语。
秋荷有些慌了:「怎么又......你变了,以前我们在京城的时候,你搂着我睡觉,从来不会动手动脚。」
「我那时候,还是太年轻。」
「那我们明天出去玩吧,去看看猫,不买也行。」
「好,那我们现在......」
「那好吧......」
就这样,秋荷很快便有了身孕。
殷九逸一直盼望是个女孩儿,让绣娘做了一堆女童的小衣服。
孩子生下来那天,他傻眼了,坐在秋荷床边拿巾帕给她擦汗,嘴里还说着:「没关系,男孩子也不是不能穿粉色。」
秋荷笑嘻嘻地晃着他的手附和说:「好,都听你的。」
方恨玉忍无可忍,顺手将一叠绣好的小肚兜扔在床上,跟着抱孩子的rǔ母走了,走的时候还低吼了
神话世界,神仙高高在上,视凡人为草芥,为了给予凡人希望,每年组织生死真人秀,来自二十个星球的四十名玩家,在竞技场互相残杀,胜者获得进入仙宗的机会。来自贫民窟的主角也被迫进入真人秀,身怀奇术,能否打破阶层壁垒?能否追求到自由幸福?...
龙城争霸中,他是洪盛联的双花红棍,打遍全港字头无敌手的悍龙杨晟。港鬼魅影中,他是末代天师传人,周旋在金霄大厦的鬼怪妖异之中。庙堂江湖中,他是镇武堂大都督,权倾朝野,心狠手辣,掀起江湖血雨。高武江湖末世废土志怪仙侠西游封神克苏鲁的低语天宫神庭。地府灵山。诸天轮回,代行神职。上古逝去的神话正在缓缓降临。当杨晟真正站在轮回尽头时才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在诸天轮回封神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成为丐帮帮主的张小凡网络里的键盘侠霍雨浩高级发型师伍六七装逼队长燕双鹰枪斗术张响炮神二营长包子雷马洛这个世界越来越危险了!跑龙套的主角风生乐如是说。主角就是走个过程,看看精彩的战斗(无脑小说欢乐多!我也来试一试!)...
5月20日,中午12点开启。60年代文。六岁小豆丁许桃桃小小的时候就有一个疑惑,他家,跟别人家不一样。他爸妈跟别人爸妈不一样,她哥哥姐姐也跟别人家不一样,统统,不一样!你说哪儿不一样?最简单就是,四岁那年,她姐姐一掌拍死了一头野猪,他们家偷偷吃了一个月的肉,想吐!女主是穿后下的崽。...
岑清穿书了,穿成末世文里一手制造出丧尸病毒的反派。穿成反派不可怕,可怕得是还有一个比她更厉害的大反派。看着面前还在培养基里休眠的江辞,岑清回想着原书中自己的结局,小心脏抖了抖。她是趁他还没黑化成长前...
文明应该也必须留下烙印!我们的目标应该是是看到科学的尽头。当某宇宙一位被写进无数教科书的大科学家说出这句话后,他便决定将之付诸实践。于是当一只机器猫穿越到这个世界,盯上了宁孑之后,他便成了这个世界的科技之光。但科技的尽头究竟在哪里?这位不善言辞的小镇做题家真能找到答案吗?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科技尽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