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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兰廷匆匆转过了身,没有再留在这里碍她的眼。
总归要让她吃一顿饱饭。
心却空得可怕,泛着茫然而陌生的痛。
明明抱紧了,却好像什么都握不住。得到了,又在朝夕间失去。
天黑后,下了一场很小的雪。那座温暖的小宅子如今却成了逃避的地方。
尉迟兰廷一直站在外面,身上冷透了,才慢慢地、忐忑地回到了家中。迎面就有一个身影扑出来,抱住了他,担心地嚷嚷:“兰廷,你去哪里了呀!我今天刚睡醒就见不到你了!”
尉迟兰廷呆呆站住,如坠梦中。
回过神来时,他已经紧紧地抱住了怀中之人,臂膀颤抖,许久才在她迷茫的挣扎和“兰廷你怎么啦”的疑问里,将她放了下地。
……
桑洱自然没有真的忘记。
也不是故意一时记得一时不记得,来玩坏尉迟兰廷的。
这都是在原文一笔提过的内容。原主记得他的时候,便如以前一样爱亲近他。不记得他,或者只隐约地记得他欺负自己的画面的时候,便当做陌生人一样排斥、抗拒。
为了切合原文,桑洱不得不在【遗忘】、【记得】的状态之间,不断地切换。毫无疑问,随着时间推移,前者会渐渐挤掉后者的空间。
装傻和装失忆是两回事。越是熟悉,就越难装作不记得。
抗拒和远离,似乎更能保证这场戏顺利演到终幕。
失忆是间断的,对尉迟兰廷而言,折磨也是间断的,因为不知道刀子什么时候会落下,割得他浑身鲜血淋漓。又不敢离得太远,怕错过她记得他的时候。
但即使内里已经千疮百孔,焦躁痛苦,在面对桑洱的时候,他也总是控制得很好,即使她排斥自己。因为他知道,若自己不控制好,或许连站得离她那么近的机会也没有。
当离了房间,他是什么表情,是否有彻夜难眠,这些就没人知道了。
桑洱以极快的速度衰亡下去,短短数日,头发已经全白。
有时她会记得尉迟兰廷。但更多时候是遗忘。她甚至忘记了怎么生活,比小孩还不如。
因为这段时间她胃口不太好,尉迟兰廷今晚特意煮了粥。去厨房端鱼汤时,他弯腰用抹布捧上了锅的两侧,忽然听见了屋子里发出巨响。
尉迟兰廷的神经仿佛被某种惧怕的情绪勒了一下,不顾一切地冲了回去。见到桌子上的碗打翻了。勺子仿佛没拿稳,碎在了地上。
而本来坐在这里的人,已经不见了。
尉迟兰廷脸色苍白,第一反应是看外面的雪地。没有脚印,柴门也是锁着的。他就开始在屋子里找。这里很小,很快,他就找到了桑洱。
她躲进了床底,最阴暗逼仄的一块地方,睁大眼睛看着他。
“……”尉迟兰廷跪在地上,朝她伸出了手,勉力维持着柔和,声音很轻:“桑桑,怎么躲在那里,你出来,让我看看你有没有烫到。”
粥撒了一地,更多的撒到了她的衣服上。
桑洱双手扯紧衣服,小声却坚定地说:“脏了。”
尉迟兰廷僵住了。
这个字眼,不知是巧合还是别的,又一次出现,仿佛一根尖刺,狠狠地扎着那个肆意欺负她、口不择言的自己的心。
尉迟兰廷凝固了许久,才哑声道:“不脏的,你出来,乖,我马上给你洗干净。”
哄了许久,她还是不愿出来。
尉迟兰廷就陪她一起待在这里,待到半夜,桑洱困了,昏昏欲睡时,感觉到自己被人抱了出来,放到了躺椅上。
一双手沉默地给她更换了衣服,擦了脸。
在原文里,原主就是因为弄翻了粥碗而躲到了床底。只是,原文里哄她出来的人,不是尉迟兰廷,而是普通的仆人。现在没了仆人,尉迟兰廷就得自己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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