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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菱一惊:“真的?”
虽然都是粗麻衣服兽皮鞋,但这十几名壮年男子站在城门边,给人的感觉就和普通农夫不同。
他们佩戴着弓箭、木剑,为首的一个赫然就是艾达。
“艾达!”元菱招手跑过去。
黑皮肤的少年猛地回头,他睁大眼重重呼吸,眸子里蓄着泪花:“小姐,我、我……”
他长高了不少,露出来的胳膊结实有力,已经没有过去孱弱少年的模样了。
元菱笑着望着那些熟悉的面孔:“赶了那么远的路,辛苦你们了。”
“怎么会!我们早就发誓过要守卫小姐安全!”
“小姐您一定要回村子里看看,我们现在已经造好了房子,人人都有新家。我们还开通了到精灵部族的商贸路线,石板村再也不是与世隔绝。”
艾达急不可耐地和她诉说村子的变化,大到道路、小到三餐。
元菱一直静静听着。她怀里甚至塞满了石板村收获的农作物,艾达他们不舍得吃,一路运了过来要送给她。
过去伊丽丝奶奶一直希望这个孙子可以独当一面,现在他终于成为了可靠的男人,他不仅教导村民们读书写字,还将元菱传授的剑法练得炉火纯青。
现在寻常的强盗几乎奈何不了石板村的农夫,可还曾看到过去饿得几乎要死人的模样。
如果师父看到了这些,她也一定会很欣慰的。
出发的时候,城门口停着几辆板车,到最后和元菱一起离开的也只有艾达一行人,再加爱格伯特、阿甲和阿乙三人。
“维尔斯,凤兰城的建设和稳定需要你们。精灵是出色的猎手,也是绝佳的建筑师,你的潜力也不止是统管一个部族而已。”元菱站在板车边和他们告别。
维尔斯轻轻吻了下她的手背:“小姐,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不管是精灵王还是精灵皇帝,他都要成为给你看。
兽耳的狼人别扭地站在旁边,双手抱臂,很不开心的模样。
“你明知道我才是最合适的人选,为什么要选那些人类。”
“巴顿,事实证明狼人也不是不可以和其他种族和睦相处,你们没必要将自己放逐在草原上。”元菱将狼牙匕首还给他,“其实城里的晨曦也很美,对吗?”
“我知道你很合适,但你的族人更需要你。”
巴顿看了看她,黄玉色的眼眸微动。
可你终究还是没选择我。
人马族的地盘乱糟糟的,哲罗姆一直在暴躁地狂奔,马蹄子溅起一地尘沙。
蔓迪头疼地看着这个儿子:“女神小姐刚才给你捎了口信,但是你不在。”
哲罗姆大叫:“她说什么了!”
“她说半人马的梦想就是自由奔跑,这是你自己说的,要你带着族人去寻找更合适的牧场。”蔓迪耸了耸肩。
哲罗姆低落地垂下头:“我就知道,她不会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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