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沅愣了半分钟,眼睛里布满决绝,最后还是开口:“朕的孩子,凭什么搞特殊?这样反而显得更真实。那里的军队屠杀了朕的百姓还杀了朕的孩子,朕和边关百姓与他们不共戴天。”
刘大奈无言以对,只好领命离去。
果然,在刘大奈假扮的拉里军屠了十几座边关城镇以后,拉里的军队再也没办法化整为零的。
而沈沅更是发布通告:“二皇子沈镇齐,为了掩护百姓撤退,也被拉里的军队残忍杀害了。”
这下更是激起了边关百姓对沈沅的同情和对拉里军的仇恨,不到半个月,包括蒙勒在内的拉里军被全歼,拉里被活捉回乾国首都。
拉里被押到沈沅面前后,沈沅屏退了房间里的其他人。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走到被绑着的拉里面前,拉里还想冲过去,只可惜他来的时候就被刺穿了琵琶骨,根本连站都站不住,瞬间倒在地上。
但他的眼里满是愤怒。
沈沅蹲下身去,直视他的眼睛:“很奇怪,为什么那么高明的游击战,不到半个月,就被朕化解了吧?”
拉里:“确实奇怪,我根本没有屠杀那些百姓,更没有杀你的儿子!”
沈沅冷漠的开口:“朕知道,因为那些,都是朕派人干的!”
拉里不可思议的看着沈沅,仿佛看到了魔鬼:“你为了消灭我们,杀了自己的百姓和亲生儿子?”
沈沅拍了拍他的脸:“凡事有得就有失不是吗?只要国家安定,大部分百姓丰衣足食,生活安康,死掉的人,就不重要了。用五十万人的命,换剩下数十亿人人人如龙,生活安定富足,不划算吗?”
拉里:“你简直不是人!”
沈沅:“其实如果你不在边境搞破坏的话,他们根本不会死,所以,归根到底,他们的确是你害死的。”
拉里激动的滚动着身体:“你这是强词夺理!”
沈沅:“不过朕也得谢谢你,如果不是因为你,朕还真不知道,我大乾的百姓如今已经丧失了血性,如果朕一直蒙在鼓里,这会对后继之君继续开疆拓土不利的,如果一个国家的百姓丧失了血性,那也就丧失了进取之心,如果不是你让我发现了这一点,或许,我大乾,就真的无法统一全球了,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朕应该谢谢你。”
说完,沈沅居然站起身给拉里鞠了一躬。
而沈沅的这番话和这个鞠躬无异于是杀人诛心,拉里为阻止乾国统一蓝星抗争了一辈子,到头来,他的行动反而帮助了乾国统一蓝星。
暴怒的拉里用尽所有力气向沈沅撞去,沈沅却是不紧不慢的闪身躲了过去,拉里直接撞到了地上,沈沅抽出屋子里挂着的佩剑,一剑刺穿了拉里的心脏:“知道为什么你斗不过我吗?因为你不够狠!”
沈沅用力拔出佩剑,上面沾满了拉里的鲜血,在灯光的照应下,那鲜血仿佛在一闪一闪的发光。
第二天。
沈沅:“传旨下去,拉里伏诛,凡我乾国百姓,要牢记教训,今后对于敌人,必须以命相搏,否则,敌人就会像拉里一样,屠杀他们的父母、他们的爱人、他们的孩子,只有拿起武器和他们作战到最后一刻,才有一线生机。为了自己的家人,也为了大乾,战斗到底,至死方休!”
破局新生从废墟崛起...
常言道,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凌瑾言家的却是透窟窿的碎冰碴子。其一小女娃眨巴水灵灵的眼睛说叔叔,我妈咪是寡妇~很好,他死了!其二小女娃又兴冲冲的拿着名单找他筛选叔叔,我妈咪的追求者好多了,你快帮我挑个爹地~很好,让他给自己选情敌!其三亲了一口合法老婆,被亲女儿告状到警察局臭叔叔,让你占我妈咪便宜,我让你吃一辈子牢饭!明城人所倾佩的凌家家主,上国神秘的盛江集团幕后大boss却在女儿这里缕缕栽跟头。幸好自己有一个温柔善良的暖妻然,他刚得知,他那温柔善良的老婆买凶杀他?!...
他,无名无姓,代号十三。先天剑骨之身,七窍玲珑之心,被神殿收养,以非人之法养大,号称兵人!无亲,无友,无师长杀神,杀佛,杀阎王,只是一尊没有任何感情的杀戮机器。但有这么一天,一个祭坛出现在他面前他短暂的投影到另一个世界,召唤他的是一个蠢萌的小姑凉,自称来自地球,穿越到了这个以守护灵为根本的异界。哥哥,你别走!带带我嘛!和我订立契约成为我的本命守护灵!我可是有系统的人!系统可说了,只要绑定成功,就有新手礼包。赐福守护灵真实伤害天赋,无时空限制的真实伤害!在你原本的那个世界也有效哦!真实伤害懂不懂?无视防御!超厉害的!她以为十三是因为赐福才答应的,其实他只不过是太无聊了而已。在这蠢萌灵师的影响下,他有了名字,渐渐也从一尊冰冷杀戮机器变成了一个人神主十三,你干嘛!他不答,只一剑斩出...
大学生江小北因触电昏迷,醒来后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平行时空,穿越到了自己高二生高三的那个暑假。看到窗外飞过的烈火飞龙,江小北有些懵逼了。这不是洛克王国中的宠物吗?怎么会出现在现实世界中?我一定是还没睡醒!随后他就发现,这个世界中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洛克王国中的宠物降临到了地球,因为他们的特殊的能力,人们将其命名为精灵。且看一名洛克老玩家如何在这个世界中叱咤风云,谱写一段传奇的人生。...
将落后的乱世建设成盛世,让女人也能封爵拜相继承皇位富二代独生女高晓萌穿越成国公府嫡子赖瑾。出生太晚,世子之位已定,继承权飞了,想当个混吃混喝的纨绔享受荣华富贵,奈何,朝代过于贫穷落后,且战乱不断...
三万字上榜前隔日更哦)我以为我是灰姑娘,遇到了拿着水晶鞋的王子,谁知王子这狗比,竟然是拿了攻略系统来攻略我的!!—来自沈又又日记—我喜欢你,又又。淮海一中出了名的学渣沈又又,有一天接到了校草季远的告白。季远其人,在某乎有个专门为他开的答题楼,名为投胎要投季远有个首富爸,还有个曾经红透半边天的影后妈,本人更是又帅又飒,追他的女人男人能从城东排到城西。这样的季远,沈又又自然受宠若惊地答应了,可一个月后,她被甩了。为什么分手?她问。彼时天边残阳如血,季远看着她,笑得凉薄又温柔又又,照照镜子。我只是玩玩而已。四年后,季远学成归国,成为名利场里最受瞩目的新人物,只手就能搅弄风云,女人们趋之若鹜,却近身不得。而这样一朵高岭之花,却在一次晚宴上醉酒失态,仰头拉住一个女人,喊又又。灯影明灭里,那叫又又的女人笑了,那笑淌着蜜季先生,大家都是出来玩的。别这么玩不起。不久,圈内人都知道,季远被国内第一女团Class队长,沈又又玩了。沈又又其人,又乖又软又甜,某扑宅男票选第一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