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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大宋的版图,马什么的,都没办法自己养,全部都是进口的。
能买到马,那都不是一般的富贵人家做的到的,也就是说,你再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马这种动物。
驴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而且那价格也不会便宜,只是比起马来说,最起码驴还能花银子买的到。
“嗯!”二妮乖巧的点点头。
总的来说二妮还是个很懂事的小娃娃,最近伙食上来了,加上体修,小脸也跟着圆润了不少,更显得可爱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兄妹天天一起,比起之前来,两个人看起来更相像,真不愧是双生子。
得亏是龙凤胎,不然她就可以玩猜猜我是谁的游戏了,孙蓁蓁的目光落到了大弟孙彬彬的身上,算了,这不是现代,要是将个男娃打扮成女娃,怕不是要被孙家村的人用唾沫淹死。
还是算了,不要挑战古代人那脆弱的神经了,特别是她那寡娘。
要气死了她,那就是她不孝了。
这还是孙蓁蓁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进城,表示内心还有点小雀跃,没有不喜欢逛街的,除非兜比脸还干净,比如她现在就是。
只是她从山里挖到的东西,一点都不慌,光是那支人参,原本从山上挖来的时候,看着最多也就二十年,经过她大半个月的照料,足足粗了两倍不止,现在看来最起码也要有个七八十年的样子。
人参这东西,年份越长越是值钱,上千年的人参,那价值能买下一个城。
要是她再泡久一些,说不定百年都不止,没有那个必要,她一个人要是手握上百年份的人参,怕不是要招惹了眼红的人,虽说她不惧这些,却要为家里的老弱妇孺考量。
其实家里还有几根人参,她没种在土里,而是丢在她那随身空间的灵泉里泡着,那是她准备给家里人吃的,自然是不一样的。
不过她也没有要给全家切片啃人参,主要是她可以,他们不行,吃了怕是要流鼻血,无他,就是太补了。
孙蓁蓁经过大半个月的灵气改善体质,吃人参对她来说,跟啃个萝卜没有太大的区别,泡过灵泉水的人参还是有那么点好处的,切片备用的话,灵气消耗大可以使灵气恢复的更快一些。
当然了,如果有丹药,那就能恢复的更快,只是现在没有那个条件,原材料都凑不齐,还想炼丹?
上辈子的她虽说是个剑修,不过作为一个现代人,本着技多不压身的准则,七七八八的都学了一些,得亏修炼以后资质增长了不少,不然那些根本学不下来。
好吧,她其实就是社恐,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毕竟你要修炼不可能离开丹药,要一把趁手的武器,不能离开炼器吧。
能自己解决的话,为什么要麻烦别人?
千年的时光治好了她多年的社恐,也能交到几个知心好友,只是她的陨落,不知道好友们会不会悲伤……
当然了,也可能她的死对头们放鞭炮庆祝也不一定,活了千年,谁还没几个看不顺眼,却又打不死她的死对头呢。
进城以后,她倒是没有像土包子一样,怎么说也是见过不少世面的人,孙蓁蓁出门换了一身衣服,那是阮氏帮她改的,用的是孙父的衣服,刚做好那会孙父就病倒了,这身衣服一直都没来得及上身,后来下葬也没带走。
这次孙蓁蓁进城,女孩的样子不太方便,就把衣服改小了给她穿。
所以她天还没亮便疯狂赶路,得亏古代没有路灯也没监控,不然就会拍到一阵狂风呼啸而过,硬生生把别人一个时辰的路程,缩短到一刻钟,大概她也是第一人了。
这次带来的东西不少,主要是毛皮,最贵重的还是那个人参。
先把毛皮给卖了,价值不高,孙蓁蓁也没在意,至于对方有没有坑她,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转头就前往药铺,看到一家还算顺眼的药铺便走了进去,里头的掌柜看到孙蓁蓁进入,当即从柜台里走了出来,“小郎君可是来抓药的?”
“不,我想问,是否收药材。”孙蓁蓁进入后,直接问道。
“自然是收的。”掌柜的倒也没有那种狗眼看人低的态度,谦和的问道,“不知小郎君可有带来?”
“带了。”孙蓁蓁点了点头回答,她对这个掌柜印象不错。
“可否一观?”掌柜的当即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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