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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沈老前辈在沈百终还只有五岁的时候就开始教他练功,等沈百终十岁时,就已可以自由行走在太和殿的琉璃瓦上不发出声响。  他本不会离开陆小凤的。  他们只要顺着绿洲找到石观音,再杀了石观音,就可以打道回府,陆小凤还说要去京城找他的朋友李燕北住几天,他在京城的日子里,他们还可以一起去看几场戏。  只是那日的沙尘暴里,在谁也想不到的角落里,射出了几十道暗器,那样大的风沙,本不会有什么暗器可以直线飞过。  可那些暗器被狂风吹过后,竟随之改变轨迹,划出一个半圆来要飞向沈百终,等他避开了这些暗器,就又遇上了另一批……  天亮的时候,别说陆小凤了,就连东南西北沈百终都几乎已要找不到。  这件事最好不是石观音做的,否则她不会愿意知道后果。  沈百终抬起头来看了看天上的星星。  不管你在哪里,总有一两颗星星可以为你指名方位。  等他低头的时候,突然看到远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道白影。  沈百终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就那样一动不动地任由那匹马走到了自己身边。  马尾上还有熟悉的明黄色绸带,马背上的包袱当然已经不见,可谁也不能否认这就是他当初从紫禁城里牵出的御马。  马绕着沈百终转了几圈,又去蹭他的衣袖。  这无疑是一匹好马,它懂得辨别主人。  可它怎么会在沙漠里?大漠侠气  沈百终迟疑着伸出手放在马的头上。  嗯,马是真的。  这似乎不是幻觉。  那么在江南丢掉的马,是如何来到大漠的?  沈百终正在疑惑时,地平线处就又出现一道身影。  一个一身黑衣的人骑着马向他靠近,星光下这个人的脸色苍白无比,他披着斗篷,握着皮鞭,蹬着一双黑色的牛皮靴,竟与这沙漠分外和谐。  “沈百终?”黑珍珠诧异地喊出声,“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的神色先是惊喜,随后又变得有些害怕,等他看到了沈百终放在马上的手时,脸色已可以和一张白纸媲美。  “你,你见到这匹马了,你可明白,我其实不是……”  黑珍珠竟开始语无伦次,说话颠三倒四起来,他说了好几句,也叫人听不懂他什么意思。  “听不懂。”沈百终静静道,“你不要着急,慢点说。”  “我……”  “她的意思是,这匹马是她带走的!”  突然有一道声音冒出来,随后又有一个人从黑珍珠后面冒出来,就好像是雨后长蘑菇一样迅速。  这个人当然就是司空摘星,偷王之王一向神出鬼没,你永远也不知道他会从哪里出来,从哪里离开。  为你端盘子的小厮、路边卖花的大爷、甚至是对你娇笑的小姑娘,都有可能就是一个人假扮的,他的易容术实在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也许他也有不易容的时候,可你也分不清他是否在易容,自然也不会知道哪个才是他本来的面目。  “你一定不明白我怎么会在沙漠里。”  司空摘星也骑着一匹马,只是他从不肯好好坐着,现在他就翘着二郎腿,好像把马背当成了秋千一样,整个人如同在大院门口晒太阳的老大爷一般懒散。  沈百终看他。  “陆小鸡那个混蛋嘴上说着马回不来了,私下里又拜托我去替你找。”司空摘星奸笑道,“我本来要替他挖几百条蚯蚓,见面还得叫他爷爷的,现在只要找一匹马就能一笔勾销,岂不是划算的很?”  他又在马上换个姿势,用脚勾着缰绳躺下来,“要我偷王之王去找一匹消失的马,简直是大材小用!只不过我这个人善良的很,不忍心见到小鸡跪在地上求我,所以才答应下来。”  司空摘星在马上这样颠来倒去,这马也没有半点反应,可见他轻功之妙,不过他似乎已陶醉在自己的善良之中。  “所以我就追到了大漠里来,发现是这个黑珍珠偷走了你的王。”司空摘星道。  黑珍珠立马狠狠瞪了他一眼。  “咳。”司空摘星也立马咳嗽一声,“不过呢,这件事其实不想我想的那样,黑珍珠自己也有一匹好马,那匹马是她曾经驯服过的野马王,除了黑珍珠以外谁也不服,见到你的御马自然出声挑衅,你的马也就挣脱缰绳随她走了。”  “那匹马就是我后来送给你的那匹!”黑珍珠忍不住出声,“我并没有想贪下你的好马,只不过……”  “只不过她一开始不清楚那匹马是谁的,见到包袱里的飞鱼服后以后她又很吃惊。”司空摘星道,“她那个时候很害怕锦衣卫的名声,自然不会向你坦白。”  那么黑珍珠和沈百终熟悉以后为什么不把马还给他呢?  司空摘星又笑,他这次笑得很暧昧,很滑稽,“你难道还没有发现?”  “发现什么?”沈百终问。  “发现札木合其实根本没有儿子!”司空摘星道,“你和楚留香简直都是大傻瓜,我一眼就看出黑珍珠其实是个女孩子!”  黑珍珠神色大惊,翻身一跃要去捂司空摘星的嘴,可她的轻功哪里能比得上偷王之王?  普天之下能捂住司空摘星嘴的人恐怕没有几个。  黑珍珠绝不会是这几个人中的一个。  司空摘星一扭身,就到了地上,他再跑几步,黑珍珠就彻底摸了个空。  “你替她挡下无花射出的透骨钉时,她就已觉得心动。”司空摘星道,“更何况你确实是……”  沈百终确实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札木合给她留下了很大的基业,这些东西都需要打理。”司空摘星道,“她这辈子永远也离不开大漠,她又认为你是不会来这种地方的,所以就想留下你的马和衣服当作纪念。”  司空摘星的话还没说完,黑珍珠眼里就已有了泪光,她也不再去追司空摘星。  “我知道这实在是令人恶心的行为,我不求你原谅我,既然你来了大漠,马和衣服我自然会还给你,只不过衣服不在我这里,你要是想要回来,就随我回去拿吧。”  沈百终静静地听完,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已习惯了保护别人,反而不太懂得接受好意。  “你应该和我走一趟!”黑珍珠道,“再也没有比我很熟悉沙漠的人,不管你要做什么,我都可以帮忙,现在天色已晚,我那里的帐篷什么都有,你为什么不去休息休息?”  话音刚落,黑珍珠就控制马转身,再一瞬,她就已出去很远。  沈百终只得放下骆驼的缰绳,把东西解下挂在白马身上,翻身上马也跟了过去。  沙漠里的骆驼根本不需要担心,等到天亮,它就会自己去找一支骆驼群,再过几天,它就会变成一只野骆驼。  司空摘星摸不着头脑,立刻追上去和黑珍珠并驾齐驱。  “你这是什么意思?”黑珍珠冷冷道,“早知道你今日会说这样的话,我根本就不该救你!我就该让你渴死在沙漠里!”  “你又是什么意思!”司空摘星也有一点生气,“我担心他误会你,又帮你说出真相,你不但不感谢我,还要怪我?”  “我宁愿他误会我是个小人!”黑珍珠冷冷道,“我自知不会有什么结果,所以也从未对他讲过爱慕之言,你又何必说出我的感受?”  司空摘星怔住。  “你,你从来没有告诉过他?”  “我没有!”  “你为什么不说?”司空摘星急得要跳起来。  “他根本不喜欢我,最多只是把我当作朋友。”黑珍珠道,“我也从未说过自己是个女人,你凭什么替我告诉他!你就是个混蛋,自以为自己聪明的不得了,可你实际只是个傻瓜!”  “我……”  “这下你叫我如何面对他?”黑珍珠怒喝一声,驾着马飞快离开。  司空摘星在她后面吃了一嘴马蹄溅起的沙子,可他连半句话都不敢说。  因为他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大傻子,天下第一的大傻子,他简直恨不得拿刀捅死自己,或者干脆躺下躺个十几天渴死算了。  黑珍珠的营地就在不远处。  营地里燃着很大的篝火,篝火边上盘坐着几十个大汉,他们都披着很厚很宽敞的大氅,脑袋上缠着蓝色的布巾,身边都靠着一把大而弯的刀,手里都拿着酒碗,你还没有到他们跟前,就能知道这些都是响当当的汉子。  人人都说沙漠里的日子很苦,可你又怎么知道这些人不快乐呢?他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提起兴致来就出去砍几个马匪,遇到喜欢的姑娘就拿出所有家产去追,他们的身上就藏着最原始的江湖。  这也是一种侠气。  营地外面也站着几十个大汉,他们的眼神锐利如鹰,肤色被风沙磨砺得黝黑,但一个个都精神得不了,站在那里如同是铁塔一般。  “小王爷回来了!”  黑珍珠刚进了营地,就传来四五十声吆喝,被火光熏得面色发红的男人们都举起酒碗,殷勤地不得了,抢着给黑珍珠敬酒,火上正烤着的羊也立马有人抬下来,大刀落下,要把最好吃的羊腿切给她吃。  黑珍珠冷冷地接过一碗酒一饮而尽,接着把碗砰的一声摔碎,大步走进帐篷里去。  “小王爷豪气!”  “小王爷实在是越来越有威严了。”  “你们几个快把刚热好的羊奶酒给小王爷送去!”  札木合的死似乎并没有带来什么影响,黑珍珠把手下管理得很好,他们还是一样的热情,一样的尊敬,一样的很有纪律。  沈百终下马走过去。  司空摘星垂头丧气地跟在后面。  “你就是沈百终?”一个有着青色胡须的大汉问道,“刚刚小王爷已告诉了我,你现在就是我们的贵客了!”  他显然知道沈百终的身份,所以说话时已有些颤抖,脸上也流下汗来,“那边就是你的帐篷,请,请吧!”  沈百终点点头,跟着他走。  司空摘星掀开帘子跟着钻进去,一进去他就躺在了又厚又暖和的毯子里不动了,活像是一具尸体。  自从陆小凤和司空摘星谈过以后,他已经不害怕沈百终了。  帐篷里什么都有,烤肉正在架上烤着,汉子们替黑珍珠准备的羊奶酒也被她送到了这里来,此时也正散发热气。  帐篷拦住了沙漠夜里的寒冷。  沈百终坐下,把绣春刀放在了桌上,随后取下了烤肉递给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默然接过烤肉咬了几口,只觉得自己好像在嚼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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