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1章
浓烈的酒香,竟让慕容世宽一时难以确定,身为一名世代酿酒的世家,开始质疑起了自己的鼻子。
“不错,岳父大人先尝尝,看怎么样。”
秦云帆淡淡一笑,脸上挂满了自信。
三天前,当秦云帆的箭弩射中大乾酒家这个招牌的时候,他就已经在思考未来的商业布局了。
酿酒是慕容家的支柱产业,回去之后,秦云就对这个世界的酒水做了一些大概了解,基本没有什么新意。
除了白酒还是白酒,而且度数很低,也就十几度的样子,对于酒量好的来说,随随便便都能喝他十八碗,上山干猛虎。
根据现代经验,秦云帆立马就开始着手酿酒之事,而且是全粮食酿造,经过三天发酵提取,简单的精酿白酒就做成了。
此次比斗的结果都在秦云帆的掌控之中,以他对当前局势的了解,就算胜利也未必能顺利登上皇位。
所以,他就提前做了一个长远的发财计划,在任何时候,没钱都举步维艰,哪怕他是大乾太子,也没多少钱可用,所以,他的第一目标就锁定了老丈人。
难民事件的爆发,不仅给他制造了一个打压二皇子的机会,同时,又顺利接手了赈灾之事。
更让秦云帆意外的是,他们所谓的龙蛇诅咒,就是闹了一个乌龙而已,这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的另一个天大的机会。
所以,他一直保持神秘,就是为了将此事做成一个特色,成为他挣钱的第二道商机。
慕容世宽犹豫片刻,拿起酒杯,将酒杯放在鼻子处轻轻闻了一下,一股浓香瞬间进入到了他的鼻孔之中,浓烈的酒香让他整个人身体为之一颤。
“好浓烈的酒香!”
慕容世宽彻底不淡定了,轻轻抿了一小口,整个瞬间直了,瞳孔瞪大,脸上满是震惊之色,慕容瑾和慕容楼顿时吓了一跳,惊叫道:“爹,你怎么了?”
这一幕也把秦云帆吓够呛,一杯好酒而已,别把老丈人给送走了,那可就麻烦了!
“别打扰我!”
慕容世宽轻轻抬手,示意慕容瑾和慕容楼不要打扰自己回味这酒的美味,兄妹二人对视一眼,满是不解。
回味片刻之后,慕容世宽才再次看向杯中酒,感受到美酒带来的刺激,他将剩余大半杯酒一饮而尽。
随之,整个人龇牙咧嘴了起来,白酒的辛辣不断刺激着慕容世宽的味蕾,当酒下肚的那一刻,一股炽热在胃中翻滚,然后直冲大脑。
那种极致的刺激和爽感,让人飘飘欲仙,这就是美酒给人带来的精神刺激。
“好酒!!!”
回过神来,慕容世宽看秦云帆的眼神彻底发生变化了,甚至差点给秦云帆跪下,他一脸渴求道:“好女婿啊,可否能再给岳父来一杯?”
这一幕直接把慕容瑾和慕容楼看傻眼了,爹爹向来严肃,今天怎么丑态百出?竟然为了一杯酒去求秦云帆?
什么情况?这酒有什么魔力不成?
“岳父大人,美酒虽好,切莫贪杯哦!”
秦云帆直接选择了拒绝,然后淡笑道:“这酒如果进入市场,能否让大乾酒家恢复第二春?能否让大乾酒家的营业额翻百倍?”
秦云帆之所以对自己酿的白酒如此自信,就因为他研究过古代做酒的工艺,虽然上好的女儿红也是通过发酵出来的,可他们发酵并不彻底,而且非常浪费。
破局新生从废墟崛起...
常言道,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凌瑾言家的却是透窟窿的碎冰碴子。其一小女娃眨巴水灵灵的眼睛说叔叔,我妈咪是寡妇~很好,他死了!其二小女娃又兴冲冲的拿着名单找他筛选叔叔,我妈咪的追求者好多了,你快帮我挑个爹地~很好,让他给自己选情敌!其三亲了一口合法老婆,被亲女儿告状到警察局臭叔叔,让你占我妈咪便宜,我让你吃一辈子牢饭!明城人所倾佩的凌家家主,上国神秘的盛江集团幕后大boss却在女儿这里缕缕栽跟头。幸好自己有一个温柔善良的暖妻然,他刚得知,他那温柔善良的老婆买凶杀他?!...
他,无名无姓,代号十三。先天剑骨之身,七窍玲珑之心,被神殿收养,以非人之法养大,号称兵人!无亲,无友,无师长杀神,杀佛,杀阎王,只是一尊没有任何感情的杀戮机器。但有这么一天,一个祭坛出现在他面前他短暂的投影到另一个世界,召唤他的是一个蠢萌的小姑凉,自称来自地球,穿越到了这个以守护灵为根本的异界。哥哥,你别走!带带我嘛!和我订立契约成为我的本命守护灵!我可是有系统的人!系统可说了,只要绑定成功,就有新手礼包。赐福守护灵真实伤害天赋,无时空限制的真实伤害!在你原本的那个世界也有效哦!真实伤害懂不懂?无视防御!超厉害的!她以为十三是因为赐福才答应的,其实他只不过是太无聊了而已。在这蠢萌灵师的影响下,他有了名字,渐渐也从一尊冰冷杀戮机器变成了一个人神主十三,你干嘛!他不答,只一剑斩出...
大学生江小北因触电昏迷,醒来后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平行时空,穿越到了自己高二生高三的那个暑假。看到窗外飞过的烈火飞龙,江小北有些懵逼了。这不是洛克王国中的宠物吗?怎么会出现在现实世界中?我一定是还没睡醒!随后他就发现,这个世界中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洛克王国中的宠物降临到了地球,因为他们的特殊的能力,人们将其命名为精灵。且看一名洛克老玩家如何在这个世界中叱咤风云,谱写一段传奇的人生。...
将落后的乱世建设成盛世,让女人也能封爵拜相继承皇位富二代独生女高晓萌穿越成国公府嫡子赖瑾。出生太晚,世子之位已定,继承权飞了,想当个混吃混喝的纨绔享受荣华富贵,奈何,朝代过于贫穷落后,且战乱不断...
三万字上榜前隔日更哦)我以为我是灰姑娘,遇到了拿着水晶鞋的王子,谁知王子这狗比,竟然是拿了攻略系统来攻略我的!!—来自沈又又日记—我喜欢你,又又。淮海一中出了名的学渣沈又又,有一天接到了校草季远的告白。季远其人,在某乎有个专门为他开的答题楼,名为投胎要投季远有个首富爸,还有个曾经红透半边天的影后妈,本人更是又帅又飒,追他的女人男人能从城东排到城西。这样的季远,沈又又自然受宠若惊地答应了,可一个月后,她被甩了。为什么分手?她问。彼时天边残阳如血,季远看着她,笑得凉薄又温柔又又,照照镜子。我只是玩玩而已。四年后,季远学成归国,成为名利场里最受瞩目的新人物,只手就能搅弄风云,女人们趋之若鹜,却近身不得。而这样一朵高岭之花,却在一次晚宴上醉酒失态,仰头拉住一个女人,喊又又。灯影明灭里,那叫又又的女人笑了,那笑淌着蜜季先生,大家都是出来玩的。别这么玩不起。不久,圈内人都知道,季远被国内第一女团Class队长,沈又又玩了。沈又又其人,又乖又软又甜,某扑宅男票选第一女神。...